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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香江香江01 爸,你是我唯一的爸!……【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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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旧事重演,那他们一家三口立刻就走,然后过个六年再回来好了。

他说着还比划了个“六”的手势。

众人:“……”

老太太差点没背过气去!

可她又能怎么样?因为林昌言就是那么狠心,能说到做到。

为了避免六年见不到儿子和孙女,老太太只能偃旗息鼓,忍气吞声。

对林莱来说,她只会觉得她爸爸做得太对了。

她也有学有样,对着她奶奶私下里敲她边鼓,说什么“莱米,你想要个弟弟吗”,一概非常果断地摇头。

老太太:“。”

啊,忘了说,林莱这辈子的大名是林明莱。

她这一辈正好轮到了“明”字辈,像她的堂哥堂姐都是林明x。

她还有个英文名,莱米,连上姓氏就是林莱米()。

另外,她这辈子出生于1980年,现年五岁,还是个幼儿园生。

再说她爹妈。

她爸爸林昌言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

她妈妈郑文慧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们都在三藩市,所以平时林莱接触他们比较多,和香江这边的亲戚关系就没那么亲近了。

不过林莱还是很喜欢香江的,尽管这时候她还没有回归,不过总有那一天的。

这次回香江,因为有人一上来就对着他自己的老妈打出暴击,让老太太偃旗息鼓了,所以气氛还是相对融洽的,那他们一家就在这边多呆了几天,进而见识了下有着独特人文风情的香江。

他们一家三口还去电影院看了本土电影,其中就有功夫电影《南拳王》。

这部电影有部分剧情不太适合小孩子看,可林莱不是一般小孩子啊,她看这部电影时,眼睛亮晶晶的,等看完,她就跑到父母前面几步站定,摆了个电影里南拳起手式,“我要学功夫!”

林昌言托着下巴:“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嘛,莱米仔。”

郑文慧对女儿的想法也持支持态度,哪怕她可能只是心血来潮。

那也得真正试过才好。

于是,等他们“趾高气昂”地在老家过完春节回到三藩市后,这对夫妻确定完女儿还有“我要学功夫”的念头后,就自己找关系去了。

比起林昌言这个只是来美利坚留学,才定居美利坚没多久的外来人,郑文慧他们家在三藩市,尤其是华埠要人不生地熟得多。

没多久,林莱米同学就被领去见了一位南拳老师傅,裘风英。

刚开始林莱只是跟着人家老师傅学习一点基本功,看看她的资质如何。

这个吗?

就算是在上辈子,她有很超规格的超能力时,她都没有落下提升自身武力值,更别说在武侠世界,她哪一次不是天下第一,因此不管是悟性,还是执行力,踏实程度等她都是不缺的。

就这么一个月后,她正式拜师,至此就一直跟着裘风英裘师父学习南拳。

除了拳法外,林莱还跟着裘师父学习了棍法。

等她要读七年级时,林莱还又学了跆拳道,并将它们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独特的武术风格。她还在裘师父的带领下,去参加了青少年武术比赛,大大小小拿过数个冠军。

在其他地方她不知道,反正在她家所在的社区,还有她就读的学校,她的名气大得很。

林莱知道她这样的精神大号,参加比赛是有点欺负其他参赛选手,可她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一方面,参加比赛对她来说,是一种新鲜的体验,另一方面,她获得的名气很大程度上让有人不会没长脑子一样歧视、欺负到她头上。

种族歧视么,她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

只是上一次她遇到种族歧视时,她周围的人都是大学生了,在她杀鸡儆猴过一次后,大家都很明智地不会再冒犯到她了,起码明面上不会——此事发生在《名侦探柯南》世界,林莱为了积累资本,来到美利坚读大学,然后被一个富二代歧视到头上了,她干脆联合了她那辈子预定的“卢修斯·福克斯”松风兼人,和他让那个富二代家的产业倒掉了。

反观她这辈子,周围都是大、小脑各种意义上都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倒霉孩子,还就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满脑子都是“我就要做校霸”。

对这样的熊孩子,林莱一点都不会惯着对方,她有好多手段让对方吃到教训。

虽说对她来说,她和这样的熊孩子斗智斗勇,有点“杀鸡焉用宰牛刀”那味了。

可该说不说,对付这样的小鸡仔,有时候她可得要比对付超级反派时要注意分寸,而且她也不能多下狠手啊。

也是烦。

为此,林莱就很希望小鸡仔们能学会用脑子思考,然后将多余的精力用到学习上,好让她得到解放。

别看她现在才读七年级,她可是很忙的。

习武是一天都不能落下的。

另外,她从四年级开始,就跟着她这辈子的外公,在唐人街开了个中医馆的外公郑定国郑大夫,学习中医了。严格来说,她是跟着郑大夫学习辨认草药,还觉醒了种地之魂,得到了一小块草药地,在上面种植了合适的草药,然后她就要全权负责这块草药地。等郑大夫看到她的务实、负责后,还将他那些草药地一些简单的工作交给了她,会定期发她工资就是了。

林莱还真能沉下心来,做那些枯燥、单调的工作。

对她来说,这也算是修行的一种形式。

她展现出来的品格不仅她外公郑大夫看到了,她妈郑文慧郑博士也看到了。

由此,作为昆虫学家的郑博士就在林莱米同学读六年级时,给了她一只红玫瑰蜘蛛,让她当宠物养。

林莱:“酷。”

林莱给这只红玫瑰蜘蛛起名叫罗斯玛丽(),就此养到了她的卧室里。

林莱还没养过这样比较独特的宠物,所以对罗斯玛丽就比较稀罕。

她还顺手培养出了制作机械昆虫的爱好,尤其是机械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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