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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为我更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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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主府内,一身贴身衣物的魏陵兰坐在花厅之中,独自望着夜空中那轮圆月。

伸手就能摸到的矮几上,摆放着产自榆树湾的烈酒。

苗小玉和妹妹们走了才两天,魏陵兰就感觉自己这县主府有些冷清。

外面没人知道,这位身份尊贵,身价不菲的县主是个喜欢热闹的人。

自小生在鲁国公府,受到所有人的宠爱,魏陵兰非但和男子一般习文,也爱舞刀弄枪练武。

出嫁之前,鲁国公曾经开玩笑的点着这个幺女的额头说过,你这丫头喜刀兵,喜诗词歌赋,喜美酒,喜热闹,性子爽利,若是个男子就好了。

是啊,若是个男子就好了。

兄弟姊妹中也有魏陵兰不输男儿的闲话,可她毫不在意。

本就是洒脱的性子,旁人如何说,也影响不到魏陵兰的想法、行为。

正是因为这样,当初鲁国公才会同意这幺女那离谱的请求,让她只身一人来到江陵城生活。

初到此地,戏弄江陵城中觊觎自己的公子哥,凭借自己的本事筹建恒通商号,仗着新皇姨母的身份勒索军中将领、组建女儿军,一桩桩一件件,当真有意思的很。

可能做的事情做完之后,魏陵兰就又感觉到了无趣。

她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喜欢新鲜美好的东西,一瓶美酒,一首好诗,都能让魏陵兰开心上许久。

可这世上,对女子终究是不公平的,即便自己不在乎抛头露面,但终究不如男子那般可以放浪形骸。

自那夜于江陵城外偶遇榆树湾的车队,魏陵兰就感觉到了无处不在的新奇。

傻傻却又心地善良的苗小玉,好玩的六小只,甚至憨厚老实的孙秀英,都给了魏陵兰平日里接触不到的互动体验。

还有九花玉露、手弩、高度酒……这些往日里难得一见的新奇玩意,也扎堆一样出现在魏陵兰的身边。

实际上,聪慧的魏陵兰早就发现了,这一切的源头,或者说不论是人还是物围绕的中心,全都那个总是拿眼偷看自己的赵亨义!

一想起那个小贼,魏陵兰嘴角就不由自主的挂上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和旁人不同,这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小贼。

明明不受控制的偷偷看自己,偏偏仿佛要故意撇清什么一样,处处躲着、搪塞着……可正因为是这样,魏陵兰才能感觉到,那小贼的与众不同。

别的年轻才俊见到自己,不论有没有什么企图,都会如开屏的孔雀一般,有十分的本事,恨不得展现出十二分才肯罢休!

并非不谙世事的魏陵兰清楚,鲁国公家的幺女或许还不会让那些才俊们如此甘之若饴,但一个有钱有身份的俏寡妇,绝对是人人都想一亲芳泽的恩物!

唯有那小贼不同。

那小贼……偷看的是自己,是魏陵兰,不是什么襄城县主,不是鲁国公幺女,不是恒通商号的东家……不是不用负责任的俏寡妇!

身为一个聪慧的女人,魏陵兰能够感觉出男人目光的不同。

赵亨义那副做贼一样的神态,让魏陵兰不止一次的在心底暗暗发噱。

这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便是此前那个不幸亡故的夫婿……也不曾如此!

那人也是个好人,只不过两人成婚之后当真如书里说的一样,相敬如宾……在那人眼中,自己依然是鲁国公最宠爱的幺女,是身份高贵的襄城县主,而并非他的妻。

红晕不知何时爬上了魏陵兰的脸颊,榆树湾的烈酒果真厉害。

“小姐,芙蓉园那边传来消息,赵东家作了新词,城里都在说……都在说今晚午夜前那些士子们怕是有许多人,不会拿出准备多时的新作了。”

一身鹅黄侍女衣裳的小桃,急匆匆的从花厅外小跑着进来,急促的步伐让这丫头微微喘气,手里却是捧着一封整整齐齐的信笺,“赵东家好厉害啊!”

接过信笺仔细摊开,魏陵兰一边想要看看究竟是何等的大作能够让那些爱惜羽毛的士子们竟然不敢在诗会上一展才华,一边笑眯眯的调侃自己的侍女:“是赵东家厉害又不是王二虎厉害,你高兴个什么劲?”

小桃羞涩的低下了头,俏脸肉眼可见的,被红晕覆盖,就连洁白修长的脖颈,都变成了粉红的。

赵东家已经和小姐提过了,说要替王二虎那个傻子求亲来着,小姐私下里也问过自己,可……可自己不愿意离开小姐和姐妹们。

小姐挑明了说的,要再养自己一些时日,等到十八岁便放自己出府嫁给那个傻子,还有半年,小桃就十八岁了。

见自己的贴身丫鬟一脸思春的模样,魏陵兰笑啐,前日刚刚定下放出府的日子,这就神不思蜀了,还口口声声不愿意离开县主府,不愿意离开女儿军……小骗子!

信笺展开,工整的文字映入眼帘,然后,魏陵兰的心就仿佛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般,瞬间忘记了身边那个口是心非的小丫头……

如果说此前那首青玉案·千秋好似狂草,好似泼墨,从落笔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就要展现江陵城那一夜最瑰丽的气象,仿佛要把那一晚的欢畅压缩到极致,然后痛快淋漓的放在你面前的话,那么这首水调歌头则仿佛是缓缓溪流,从最平淡之处着手,接着浑然天成、不动声色的铺开清逸隽永……

虽然喜欢热闹,喜欢亮丽美好的事物,可这一刻,魏陵兰心底忍不住暗自对比,却是更喜欢这首水调歌头。

词都是顶级的好词,若非如此,那首青玉案也不会传遍大江南北,这首水调歌头也不会让江陵城中的才子们不敢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新作。

虽然路子不同,甚至风格迥异,但水平却是一样的,说不上谁更好一些,只是魏陵兰此时的心境,更加喜欢水调歌头多一些。

另外,那首青玉案·千秋毕竟是为某个女人庆生所作的,魏陵兰虽然说不上嫉妒或者其他不好的情绪,可一想到那小贼说自己不善诗词的模样,就忍不住有些微微嗔怒。

人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守着那小贼,又得到了什么?

错字连篇的算术教材?用于商贾的记账办法?

总感觉差点味道啊。

“小桃,为我更衣,赵东家回来之后,我还有要事与之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