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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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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四郎抬了头,看了眼头顶的天色。

“入屋吧,我请你一盏茶。”

徐牧怔了怔,突然发现,面前这位常家的少爷,似乎并不算太坏。至少,比起卢子钟那种坏痞子,要好上许多。

“福伯,带小东家的庄人,去取百车粮食。”

言罢,常四郎继续背着手,带着徐牧,走到了民坊前的茶台前。

刚坐下,常四郎便娴熟地掐了茶饼,取来釜中的热水倒下,沏了小半盏,缓缓推到徐牧面前。

上一世之时,由于应酬,徐牧也懂些茶道之理。浅茶满酒,可看出主人家的姿态。

“我有些好奇。”常四郎吹了口茶盏里的热气,“小东家哪儿来的信心,能吃下汤江城的四大户。”

这一句,实属开门见山了。

“我的酒好。”徐牧言简意赅。

常四郎脸色好笑,“便是这个缘由?”

“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我会想办法,让天下人都知道,我的酒确实好。”

“啧,你这人有些意思。一百车的粮食,我似乎卖的不亏。不过……我请你喝茶,并非是因为这个。”

“问问就知道了,我常四郎的性子,很少亲自给人沏茶。”

“生意之外的事情?”

常四郎面露笑容,“昨夜儿,听了一首好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