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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杨风迟疑模样,陈半仙推了推鼻梁上的蛤蟆镜。
然后,捋了捋鼻子下面的倒八字胡,贼兮兮的笑道;“小师傅,有句话说得好,不听老子言,吃亏在眼前,我陈半仙这辈子走遍天涯海角,从来没认过干儿子,觉得你有缘,才破天荒了这么一回,所以,小师傅,在我陈半仙没有改变主意之前,你最好快答应,否则,连后悔都会来不及,可别怪本仙没有提醒你。”
“……昂……这~”
杨风从小到大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硬骨头。
不怕人家来硬的,就怕来软的。
因此,在这个老神棍的‘好言相劝’之下,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过意不去的用直接表达的方式来拒绝了。
“小师傅,俗话说的好,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我陈半仙言尽于此,你自个好好琢磨琢磨吧!~”
“大仙,我~”
就在杨风横了横心,准备直接拒绝这个老神棍的企图时~
突然,有人在喊他。
“风大侠。”
声音很耳熟。
杨风循声一看。
原来,是同村的发小胡咬金在喊自己。
胡咬金也是1979年出生的,比杨风大了几个月,个子比杨风要矮一点,身材比杨风胖了很多,尤其是肚子,跟只蛤蟆似的圆溜溜的。
这家伙推着一辆‘凤凰牌’载重单车,打扮得很拉风,穿着一件发皱的白色短袖衬衫,下一条灰色的西装中裤,脚上是一双湘色的带子凉鞋,脖子上打着一根蓝色的领带,发型则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中分’。
不过,他的‘中分’瞧上去倒更像是‘茶壶盖’。
总体说来,样子是要土不土,要洋不洋。
“胡咬金,你今天不要念书么?”杨风感到有点奇怪的看着胡咬金。
他和胡咬金不但是同村,还是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
因为种种原因,他初三没念完就辍学了。
而这个胡咬金现在还在念书。
他直到念完了初中,才没有继续念。
后来,去当了两年义务兵。
退伍之后,在粤省打工,一直从事保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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