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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摆摆手示意随便,并帮我跟大木牌拍了张合照。
临走时,我说:谢谢你。
年轻人笑笑说:应该是我谢你才对。
我匆匆赶回了“小小宾馆”,我知道我必须得马上赶回广州,因为那里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赶到火车站的时候,我给肖楷打了个电话:我回去了。
肖楷一头雾水,问道:去哪啊?
我说:回广州。
肖楷说:那么急干吗,再多玩几天。
我说:我已经在火车站了。
肖楷说:操,你什么事啊。
我说:急事,以后再说。
挂了肖楷电话后,我打开手机,发现手机上有十几条未读短讯,是大种和小樱发的,问我到底去哪了,收到短讯马上回电话之类的。我回了一条信息给大种和小樱:明天这个时候到,火车站,有事见面再说。
在火车上的20几个小时,每一份每一秒都是对我的耐心的莫大考验。火车的速度是有限的,但人的急躁却是无限的。人在思维与思维之间的转换速度恐怕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一秒钟可以在宇宙来回好几趟。
终于回到了广州,这个一直被我排斥的城市。此时,我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
下车后便看见了大种和小樱,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朝他们狂奔过去。大种见状,脸上泛着淡淡的微笑,张开双手,一把将我抱住,然后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没理会大种,一把将他推来,来到小樱面前,小樱笑笑地看着我。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轻声说:小樱,我喜欢你。
这时不光小樱,大种也呆住了,走过来莫名其妙地问了句:怎么回事?
我将大种拦在身后,继续对小樱说:做我女朋友。
小樱呆呆地看着我,许久都没反应。她越是不作反应我心里就越着急。不由得重复了一句:做我女朋友。
小樱还是没反应,我心里基本上已经没谱了。我晃了晃她,示意我刚刚是在跟她说话。小樱突然反过来抱住我,应了声:嗯。
我在小樱额头吻了一下,然后搂着小樱转过身,对大种说:以后叫嫂子。
大种还没反应过来,满脸疑惑,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们,直到在吃饭的时候还在问:怎么回事啊?
后来小樱问我为什么这么冲动,在车站就跟她表白。
我说,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表白了,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我不想让你成为我人生的遗憾。
我把女人分为三种,凭借的是第一眼的印象。第一种是当你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有想把她推倒得冲动,这种女人属于睡觉型,例如李娇。第二种是你一见到就很想跟她相处的,这种女人属于过日子型,例如大种的琳琳。第三种是既不想上她又不愿跟她过日子的,会跟这类女人在一起通常是因为找不到上面的两种女人但是你有迫切地需要女人的时候,这类女人属于备胎型的。而小樱比较特别,我的对她的想法是:推倒她然后跟她过日子。
跟小樱在一起之后,感觉自己突然变豁达了,世界在我眼里是显得那么的明亮,不再执着于内心的矛盾,不再对社会发出任何控诉。总之一句话,心情好,看什么都顺眼。
小樱的存在,让我有了归属感,而我也突然间从一个颓废青年变成一个有理想有斗志的年轻人。我的理想很简单,跟小樱走上那条永远走不完的路。为此,我特地去剃了一个光头,以彰显全新的生活的开始。
很微妙的一点是:我发现我跟以前的大种互换了角色。以前老是我去抱怨大种没时间陪我喝酒,现在轮到大种整天向我抱怨一个人很无聊。对于我跟小樱的结合,大种意味深长地说:别步我的后尘。我说:我准备好了跟她白头偕老的。
最后,我如愿以偿地推倒了小樱,又顺顺利利地跟她过上了日。在邂逅小樱的几天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做啤酒销售。我又重新找了一个属于我和小樱共同的家,然后发神经似的在家里的墙上贴满了我们的相片,由于没分好类,不小心将大种的相片贴在了厕所的门上。后来大种来我这的时候看见自己的相片被贴在厕所门上,便问我:怎么回事啊?我说:辟邪啊。
白天,我去上班,小樱去上课。晚上,我陪小樱逛街。周末,我在家里做饭给她吃。我觉得,只有当我的生活里充满小樱的时候,我才会感到踏实。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没有多大的理想,我只是希望生活能给我点运气,让我像现在这样生活,我就很满足了。
以前常听刘德华唱的一首歌,每次听后都让我怅然不已——流浪。
当
灯光每夜闪亮
人便开始去流浪
繁华闹市徘徊夜里
没有终点并无路向
家
虽拥有但空荡
凝聚空虚怕回望
情还是冷人还是冻
害怕归家再看着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