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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越喝越喝多。
不过茴香酒再好,总喝一种也没意思。
苏清越始终觉得,洋酒的好处,在于可以调制,换成各种口味。
注意到旁边有的桌,上了种点着的酒。
三个酒杯摞在一起,最上面的杯子冒出蓝色火苗。
接着火苗飞流直下,也点燃了另外两个杯子。
流光溢彩,散出点点火星。
下一刻,不用他说。
陈峰便问酒保那是什么酒。
“喷火兰博基尼。”酒保给他们介绍:“是伏特加,加上咖啡利口酒和牛奶,还有柑曼怡和朗姆酒作为引子,要不要尝尝?”他微笑着问。
“来两份!”
陈峰正在兴头上。
苏清越本想说,一份就是三杯,两份六杯。
自己差不多了。
可想想,情商的最高境界不就是“不扫兴”嘛。
他没说话,觉得明天肯定后混脑胀的。
等酒的过程,他们又要了份薯条。
陈峰拿起来,没有蘸番茄酱。
只是吃了一口,便说道:“这种薯条比肯德基的好吃,脆生。我上大学第一次,吃到这玩意儿,是在肯德基。那个时候觉得,土豆还能做成这样,简直不可思议。”他笑着摇摇头,又拿起一根,若有所思。
不知道为什么,苏清越总觉得,陈峰有什么话没有说。
他像是有心事的样子。
也不合适问,他们聊起老家。
苏清越讲起父亲,因为讲到旧社会。
陈峰好奇,问:“令尊贵庚?”
“七十多了。”
“七十多了?”陈峰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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