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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 热浪蒸腾。
拉姆斯男爵用树枝将金色的头发别在头顶,汗水沿着他的胸腹流下,棉质的短衣贴在他身上, 显示出前胸和后背明显的肌肉形状。他的衣角沾染着点点血迹,双手水迹淋漓, 因为他刚刚在镇子里杀了一头大牛。他大步前行, 和他的兄弟一起用肩膀撞开挡在面前的人群, “让开!让开!男爵来了!”
一些人回头看了他一眼,有点不大不情不愿地让开,给他们高而壮的身体一个通过的缝隙。水车轮转, 水声哗哗, 码头上到处是人们践踏出来的湿泥,男爵刚踏出去就脚下一滑, 所幸他忠诚的兄弟拉住了他的裤腰带, 腰带危险地崩了一声, 但万幸只断了一半,反而是被他扯了一把的旁人滑坐了下去,男爵站直身体,那个人在地上破口大骂,旁边的人们哄然大笑起来。
男爵低头看他, “我会给你一条新裤子的!”
于是那个人立马站了起来,毫不在意地用裤子蹭掉了手上的淤泥。人们又是一阵嘘声。
然后笑声低下去,人群依旧嘈杂,男爵叉着腰看向河面的深远之处, 他的眼神很好,就像他来的时机一样好,他很快就在远方扭曲的空气中发现了一个浮动的白点, 仿佛一只水鸟翩跹而来,然后这个白点的轮廓变得清晰起来。
水鸟变成了巨兽,沉稳、坚固那是人力为之、却又超出常人想象的巨大造物。它如约而来。
其他人也看到了它,从一两个人开始,低低的惊叹变成了巨大的欢呼声,浪潮般的欢呼中,男爵目不转睛地看着白船越来越近,看着它纯白的船首和流畅的船身,钢铁的护栏和玻璃的舷窗,绿色的水波轻抚船身,船身在河面投下巨大的阴影,从船体内部发出的隆隆低鸣盖过了人们的声响,微微的震动如同呼吸,当它滑入港口,高墙般的船身向着人们横过来,轻轻触及码头的那一瞬间,岸上的人们齐齐退后了半步,不管看过多少次,德勒镇的居民都不能真正习惯这个庞然大物——它太大了,太强了,实在很难让人想象它是完全由人创造出来的东西。他们曾经畏惧地看着它在水上巡航,如白色的王者,如今这畏惧之中又多了依赖和渴慕,因为正是因为这些造物如此之强大,才能把他们从这场漫长深重的灾难中拯救出来。
穿着浅灰色衣物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甲板上,铁梯从船舷放下,他们又一个个地走下来。队伍中有相当数量的女人,走在最前头那个女人不仅身材高挑,还有一头黑色的短发,她们让人群产生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但没有人失口喊出什么要命的话,如今在码头的都是德勒镇的“自己人”,他们晓得轻重,何况如果不看那头黑发的话,一个女的或者一群外邦人,他们又不是特别没有见识过——常驻于德勒镇的外邦人头领不也是个女人嘛?
如今布伯平原已经传遍,新玛希城的统治者是个黑发黑眸、残酷暴虐的恶魔,这个带头的黑发女人不是那位城主大人的眷属就是他的亲信,但正说明了玛希城对德勒镇的重视。拉姆斯男爵咧开一个笑容,向他们迎了上去,两句磕磕绊绊的礼貌话语后,他看到了这名黑发队长身后那个素纱半蒙面的女人。哪怕只露出了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都像盛进了一个开满鲜花的春天,她的皮肤纯净得接近半透明,有一双又尖又长的耳朵。
拉姆斯男爵倒抽一口气,眼前一阵发花。但他年轻且身强力壮,绝无可能此时突然老眼昏花。
遗族已经无所谓了……这个,是不是精灵?是不是精灵?怎么会出现精灵!
他的神呀!
外邦人极少耽于繁文缛节,那个带头的遗族女人用只带了一点口音的本地语言告知男爵,他们这次来两支队伍七十二人,会在德勒镇居留七天,然后就将一本名册交到他手上。在他们身后,她的外邦人同伴打开了白船的腹舱,正在缓缓放下那钢铁的舱门,在他们身后,成堆的物资显露出隐隐约约的轮廓。
码头上等候的人们发出欢呼,他们一拥而上,不再关心这些外邦人的去向——反正这些外邦人不会去别的地方。有人在怒吼,在叱骂,在用拳头维持秩序,于是人群很快就显现出了秩序:他们排成了三支蜿蜒的长队,一队三十人,站在最前头的强壮男人们拿着一块有数字的木牌,向着白船高高举起。
货舱的梯子搭到了他们的面前。
拉姆斯男爵将物资名册拿在手中,引领着这批白船来者向镇子里走去,脚下的烂泥臭气熏人,但外邦人中除了最小的那个女孩儿时时看着脚下,连那名疑似精灵的女人都不曾皱过一下眉,他们离开码头,走入镇中。
这是一个不大的镇子,街道一眼便能望到尽头,房屋破旧,很少砖石建筑,教堂要比别的城镇小一圈,如今木门紧闭。虽然有一个足以停泊白船的深水港,德勒镇在这场“天罚之灾”前也不能算繁荣之地,原因之一是拉姆斯男爵的“不善经营”,之二是拉姆斯男爵本身。
在外邦人来到布伯平原前,拉姆斯男爵便已经是个颇有声名的“异类”,因为他的身世颇为不堪:上一任的拉姆斯男爵在妻子死后一直想要再寻良缘,然而他的领地就在“山边”,领地贫瘠,家族积累的底蕴也实在算不上丰厚,不仅长久未能如愿,还落下了一些不太好听的名声,大病一场后,他放弃了所有通过婚姻为家族再次增益的幻想,慎重考虑起继承人的必要性起来。由于老男爵之前颇为洁身自好,有且仅有一个接近成年的私生子,若非他的母亲身份过于低微且已去世,老男爵说不准会从此开始倚重于他,但这个时候,老男爵期待已久的姻缘终于来到了。
一位寡妇来到了他的领地上。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先是失去了丈夫,又被继承了爵位的侄子赶出城堡,一个弱女子无家可归,也难以保有仅有的那点随身资财,正是需要一双可靠臂膀给予庇护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她正处于一个女人最成熟的年龄,身姿曼妙,还有一头纯正的金发——这对一头祖传褐发的老男爵来说简直是致命的吸引。他们举办了简单而正式的婚礼,然后这对夫妻过了一段安稳日子,时间又过去两年,男爵夫人怀孕了,她不太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虽然这次生产损害了夫人的身体让她很难再度生育,但那个吸取了母亲生命力来到世上的孩子十分地健康,最重要的是,他完全继承了母亲的那头金发。
如愿以偿的老男爵对这个孩子钟爱有加,这个孩子也十分顺利地长大了,他高大,活泼,金发飘扬,同他相处让人心情愉快,仅有一个美中不足——他的皮肤不太白皙,也许是他的性格过于活泼,所以他在城堡外玩耍的时间总是很长,以至于阳光把他染成了深麦色。男爵尝试了许多方法来约束他的言行,改善他的肤色,可惜两者都收效甚微,但只要这个男孩能将家族延续下去——如果能完成他父亲的遗憾,娶到一个得力的妻子,那更好不过——那么男爵就别无所求了,这个家庭仍然是幸福的。
这个家庭破灭于男孩成年后参加的第一个宴会。当男爵带着他引以为傲的儿子,充满期待地来到主人的面前,那位高贵的大人刚从礼物上抬起头,就当场倒抽了一口气。
其余人等窃窃私语。
“天哪……”
“瞧瞧,这是什么!”
“卡斯波人?这个应当是卡斯波人吧?”
“你们看那黑色的皮肤,看那高高的眉骨,这就是卡斯波人!”
老男爵目瞪口呆,如遭雷殛,他惊恐地环视喧哗起来的宴会大厅,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语,他想起等候在偏厅时仆人们异样的眼神,又看向自己同样困惑惶恐的儿子,最后他看向宴会的主人。
伯爵已经沉默了很久,在老男爵几乎是哀求的目光下,他开口道:“拉姆斯男爵,你确定这就是你的继承人吗?一个奴隶血统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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