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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荞听到院子中小兰在和小红打招呼,她顺着窗户上的洞口望过去,还没有黑透的天色里,小红理都没有理小兰,也没有理坐在堂屋门前的牛氏,径直走进了堂屋。
真是有点奇怪啊!乔荞心里感叹,心想自从牛窝堡子来了修路队,小红的情绪变得不稳定起来,可见她真的是喜欢上了某个人——这个人,一定是修路队的哪个工人了。
乔荞知道小红心比天高,一心想要嫁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改变自己的人生境遇,这和乔丽丽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只是小红生活在秦岭的大山深处,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
而乔丽丽生活在富庶的枫城平原,自然有着施展自己手段的舞台。
乔荞不由地又想到自己的几个闺女,想到刘梅英和刘招弟的婚事,不管当初她怎么反对,这些闺女选择的嫁人对象在她看来都不尽人意。
也不知道刘招弟和王二狗进展如何?刘梅英和陈耀祖过得怎么样了?
她叹口气,摸着日益突起的肚子,听到牛氏拄着拐棍进了堂屋。
堂屋里没有点灯,被柴火熏黑的屋顶和墙壁让低矮的房子更加阴暗,牛氏摸着黑走到小红的炕头,看她躺在炕上一动不动,眼珠子闪着一丝光亮,死死地盯着屋顶,像要盯穿一个天窗。
“遭黑手了吧?”牛氏冷笑着问道,声音里有着嘲讽和担心。
小红没有动,眼角流出一滴泪水。
“看来真没有拿住一个男人的本事!”牛氏用拐棍敲了一下炕头,拿过烟斗装上烟丝,划着火柴深吸几口,磕掉里面的烟灰,伸出一只枯瘦如柴的手在小红的额头上摸过去。
“他不喜欢你的,男人要是喜欢一个女人会象发疯的狗追着你不放!他要是不喜欢你,你就是跪着求他也没用!越是下贱的女人越不会受男人喜欢,你开头就错了,轻贱了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牛氏的眼睛里有着悲天悯人的慈爱,她用自己一生的经验推测,小红的的确确爱上了修路队的某个男人,可惜她的喜爱只是单相思,牛氏预料到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认命吧,闺女,你是牛窝堡子里长出的野燕麦,归不到粮仓里去!”
牛氏说完摇摇头走到自己的炕头坐了下来,她已不再指望小红能嫁到外面去享福,看来她得抓紧给孙女在毛家梁镇找个好婆家了。
小红闭上眼睛,眼泪却如断线的珍珠颗颗滚落。
认命?凭啥认命?自古皇帝都会娶平民家的女子立为皇后,史和平不过是一个修路队的副队长,小红想要嫁给他,想要让他娶了自己,又有什么不可能?
他是嫌弃自己穷吗?一定是的。
他是嫌弃自己没文化吗?一定是的。
可是穷有什么可怕的,她又不要他一分钱,没文化有什么可怕的,难道没文化的女人不能给男人生儿育女吗?
小红想不通。
想不通偏偏要想下去,她躺在炕上,任泪水打湿枕头,任痛苦一次又一次碾压自己的心灵
小红没有再去扫盲班,她在第二天天没亮时下了炕,牛氏以为她要去修路队做饭,却听到她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整整一个早上,小红不洗脸也不梳头,她坐在炕上,剪出一双鞋底鞋面,她手忙脚乱而又沉着心思,搓出一根又一根的细长的麻绳,穿针引线开始缝制一双布鞋。
牛氏在小红去茅厕的工夫偷着去看了一下炕上的针线,鞋底粘得很厚实,一看就是给脚大的男人做的。
她从心里嗤笑着小红的愚蠢——这哪里是痴心,分明是犯傻,一双鞋子怎么会打动一个男人的心啊!
但,牛氏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偷了盐商的金银财宝出来,恨不得搭上自己的性命和小白脸私奔。
现在,她怎么会忍心嘲笑小红呢?
女人痴心只会害了她自己,而牛氏却无力劝阻小红做傻事。
随她去吧,反正修路队迟早会走的。
牛氏这样想着心里便有了些许安慰,她冷眼看着小红坐在炕上做着鞋子,从天黑到深夜,麻绳穿过鞋底的声音象一道道残酷的风声,每响一下,牛氏的心便莫名地疼痛一下。
到了第十一天,小红做成了一双新布鞋。
她顾不上抚摸手指上的血泡,顾不上伸展一下僵硬酸痛的脊背,她将那双布鞋捧在手心,看一针一线均匀地嵌在布里,仿佛自己所有的情感和相思都缝制在了这双鞋子中。
她再拿出绣好的鞋垫,小心而又温柔地放进鞋中,大小刚好,小红虽然好吃懒做长大,但有着灵巧的双手,她的针线活在牛窝堡子得到婆姨们的夸赞,她对自己的手艺有着顽固的自信。
鞋子的大小一定合适,她量过史和平走过泥土里的脚印——他的脚可真大,比牦牛的脚还大出少许,小红一想到他修长的身影,心里的柔情蜜意如同潮水一样重新涌来
她会把这双鞋子亲手交到史和平的手中。
他会拒绝,但她会坚持让他收下,然后呢?
小红问自己,她靠在墙上,看夏天的阳光在窗外灿烂而热烈,墙根上的向日葵已经长得一人多高了,再过半月,它会开出旺盛的花来,而史和平也许就要离开牛窝堡子了。
这是多么伤心的事,但伤心是没有用的,小红已在缝制鞋子的过程中想得明明白白,她才不会轻易放手,任他离开。
小人书上孟姜女千里寻夫的故事她听村里的老人讲过,她可以是孟姜女,哪怕史和平去了千里之外,小红一定要找他一次。
如此,她才对得住自己的衷心——爱的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