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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急,本族长也不吃人,你们过的好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当年你男人战死了,是部落没能力养活你们啊。”
说着,乌礼坎花有些感叹。
阿花连忙摇头:
“不是的,不是的,族长,谁都知道您让我们自己去互市讨生活,才让我们有今天的好日子的,周边的部落没几个族长这么做的,他们想的都是自己的权力,只有您才把我们放在心上的。”
阿花也不是那个只会做喂马养牛的部落村妇了,几年的历练见识涨了不少。
对于周边部落是怎么对待大汉互市的,她很清楚,所以才更佩服自己的族长。
乌礼坎花摇摇头,不置可否。
这个问题跟阿花讨论不着,叹口气:
“阿花啊,现在很多的汉人已经会咱们的语言了,你这个翻译估计需求不高了,你要早做打算啊。”
阿花听到族长这么说,心下更感动了:
“是的,族长,最近活是不多了,不过崽子已经长大了不少了,已经可以干些小活了,我从互市认领了些牛羊,和草料,以后就算是不做翻译也能活下去。”
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
惊喜的说道:
“对了,族长,城里的一位贵人赏赐了吾一壶美酒,说是比烧刀子还好的美酒,我马上回去拿给族长。”
说着就要往回跑。
只是乌礼坎花拦住了她:
“不用了,你留着自己喝吧,冬天快来了,留着御寒!”
阿花脸色一红:
“不用了族长,您也知道我们家中除了孩子就是女子,还是进献给您!”
看着阿花那朴实的脸蛋,虽然有些风霜的痕迹,却让乌礼坎花十分的感动。
不容易得来的美酒都舍得进献给自己。
别说什么没人喝,一瓶美酒去换东西也能换上不少呢。
心下也越发的坚定,自己的选择没错。
乌礼坎花在部落里绕了一圈,收获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笑容。
自己不答应拓跋天是对的,其实他真的有些心动来着,毕竟拓跋天说得十分有道理。
他们就真的很好像是给大汉干活的奴隶。
可看着部落的人能安居乐业,他觉得如果奴隶能有这样的待遇,好像也不错。
抬头看了一眼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的,心下算是做了决定。
以后跟着大汉走。
唐方这面,马上把拓跋天的消息上报了,只是让唐方郁闷的是,上司并没有重视。
上司的原话是,不过是区区的一个小部落罢了,不值得大惊小怪。
如今承平已久,警惕心都下降了。
觉得拓跋天翻不起风浪。
城内有两千大汉的精锐在呢,不足为虑。
唐方闷闷不乐的走了。
而拓跋天那边,从黑水部落走了以后,也没闲着。
积极的联络着各个部落,甚至上报到了乌孙王室,只是离得有些远需要时间。
常凌,从长安出来了。不用守着那对大宛母女了,他自然也是乐的轻松呢。
只是心下也有些可惜,据说太子殿下偶尔会去那母女那里,自己不守着那对母女了,总感觉错过了和太子殿下亲近的机会。
不过,毕竟是军人,上阵杀敌他是他最喜欢的,所以费劲巴力的争取到了一个好机会。
带着自己的几个把兄弟,还有一队大汉的新军,出发了。如今他也是一校尉,此去正是换防互市的那些部队。
两年了,可以让那些驻守边疆的兄弟回家看看了。
这次的换防路上,比他经过了的任何一次的行军都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