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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景淮脖子上的伤终于好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五个带有一点淤青的手指印。
可喜可贺的是,他终于能说话了。
为了庆祝他可以说话,厉崇决定带小猫出去放风。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三月底,路边的樱花开得正好,海棠也挂在枝头摇摇欲坠。
天气正好,阳光挂在树梢头……
景淮穿了件白色的英伦风小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裤子。衬衣是宽松版本的,风一吹,一截劲瘦的腰肢就在春风里若隐若现。
在厉崇的投喂下,哪怕只是喝寡淡的白粥,景淮还是胖了两斤。除去还没有完全消掉痕迹的手印,他现在就是一个快乐的小猪仔。
他们去的目的的是公园。
暮春时节,来公园踏青的人很多,来来往往的有老人,也有小孩,有情侣,也有很多成群结队的朋友。
他俩就这样完美的混入了人群当中。
景淮不理解,公园这个地方除了人就是山和水,两个男人来公园有什么可逛的?
但是他只要一想到是和厉崇在一起,顿时就觉得公园也没有那么无聊了。
你看这山,多青;你看这水,多绿;你看这花,多红;你看这人群,笑得多开心。
厉崇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公园。
没有情感经验的厉总,压根就不知道该带自己的小猫去哪里?去看电影、游乐场之类的太亲密了,他们现在的情感状态还达不到可以邀请他去看电影。买菜什么的,两人经常去,也达不成放风的要求。
思来想去,他决定询问自己的小助理。
已经被迫连续加了一个多星期班的小助理在接到自家老板的无理询问之后,恨不得立马就辞职,但是他看了看看卡面的余额,思来想去还是含泪回复老板。
【实在不行你就带他去公园吧?家人、朋友、情侣都可以逛公园。】
于是厉崇就带了小猫来到这个公园。
快乐的小猪仔对此一无所知。他拿着手机对湖边正在开放的海棠,就是一顿卡卡乱拍。
他举着自己的成品笑得乐不可知,回个头想跟厉崇分享他的照片。然后在看见男人的瞬间呆在了原地。
春天的风,并算不得温柔。过往的行人衣角被吹得乱飞,女孩子的长发在风中扬起了一个飘逸的弧度。
太阳在厉崇身后缓缓上升,他穿得并不像景淮一样单薄,还是一如既往的白衬衣、西裤、皮鞋,但是在外面罩了一件长长的风衣。
他的头发相比于之前长了一些,挡住了有些过于锋利的眉眼。肩宽腿长,是一个完美的衣架子,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衣服,硬是给他穿成了大片的气质。
景淮可扣了扣手机,想。
不能怪他喜欢他,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是谁都会喜欢他吧?
可是就在他回头的瞬间,男人的眼睛立马就看了过来。
景淮看着他的眼睛,恍然间,他有一种错觉,仿佛全世界在他眼里面都黯然失色,只有他一个人,散发着温暖又明亮的光芒。
这种错觉就只有一瞬,下一刻景淮在心里面暗暗的唾弃自己。
呸!景小狗!你是什么人,人家又是什么人,你怎么好意思有这种不要脸的想法呢?
景淮笑着凑到厉崇身边,把自己的手机举给他看,笑道:“给你看我的杰作。”
厉崇垂眼看了看他的照片,说实话,照片拍的真不咋地。花糊的都看不清楚是海棠,水几乎快和后面山融为一体。
但是厉崇还是夸他:“拍得真好,等会儿我们可以去把它洗出来。”
景淮看了看自己的杰作,虽然他对自己莫名的自信,但是身为一个美术生,他对自己拍的照片还是能看得出好坏的。
他抬眼望了望厉崇,发现男人的眼里面全是真诚,可见他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景淮拍得好看。
他仿佛看到了小时候上幼儿园的手工课,哪怕做得一塌糊涂,但是他的妈妈还是依旧认为他是全班做的最棒的那个。
无他,毒唯罢了。
景淮举起手机,说:“我给你拍一张照片吧。”
厉崇楞了楞,他几乎很少拍照,一时间,竟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
景淮被他不知所措的样子逗笑了,“你不用拘谨,就跟你平时一样站就好了呀。”
他往后退了两步,然后举着手机对着男人,虽然他跟男人说不要拘谨,但是厉崇还是站了一个标准的军姿,板正得仿佛下一秒就要升国旗。
他的身后是一排长长的樱花树,粉色的花朵一簇一簇的立在枝头。天空蓝得如同被洗过一般,远远的有一团小小的云飘在上空。在云的下面,一只蝴蝶样式的风筝在天空中飘荡着,风筝的后面拖着两条长长的尾巴,细细的线就牵在一个小男孩手里。
“咔——”
画面定格,景淮拿着手机看了看。好像他平时拍照把所有的坏技术都用掉了,然后把所有的好的技术全部留到了这这张照片上一样。
他再次抬眼望去,男人缓缓朝他走来。天上的蝴蝶风筝突然断了线,直直的朝他身后坠去。一阵风吹来,风筝又飘得更远。
最后他俩坐在了湖边的长椅上,脚下是一群胖胖的金鱼,旁边有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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