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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泓最厌恶大徵朝官场里的虚情假意、曲意逢迎了,乌烟瘴气的他才不想去。
为了躲做官的事儿,他成日里游手好闲,学来的诗书礼易都拿到风月之地给姑娘们卖弄去了。仗着个高腿长,一张俊脸——当然还有挥金如土的本事,讨姑娘们喜欢得紧。
但他去风月之地也就讨个风雅,和姑娘们说笑喝酒、作词听曲,不像别的纨绔子弟糟蹋姑娘作贱自己。
姑娘更爱他了。
他成功地气住他爹了。
林老爷提着擀面杖追着他打,年近知天命的人能追着跑几条街。
林泓二十有三的人了,这不是让街坊邻里看笑话吗?
可是,林泓一张脸皮特别有本事,好看算一个,长眉星目,俊朗天成,哪位姑娘不为他倾倒?还有就是特别……特别厚。任爹骂,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任爹打,我天生皮厚,耐揍抗挨——反正,就是死不悔改!
在气死他爹的路上风驰电掣。什么时候不让我做官就什么时候消停吧。
这不,他今天又来群玉楼了。林老爷子气得,没收了他的马车,不准仆人跟着,等他自个醉死在里面得了!
林泓喝完酒出来只好自己摇摇晃晃走路回去。
平阳城的夜依旧灯火通明,只是时值深夜,路上的行人到底是少了。
那些歌声琴音都有一些渺远,让人恍惚。
夏夜的晚风吹在脸上凉凉的,但林泓还是因为酒劲觉得热得慌。
他不喜欢在花楼过夜。反正现在回去也得被爹提着骂。
心念一动,他便拐了个弯,到城野的河里去踩个水,凉快凉快,幕天席地睡上一晚也不是不可以。
河水并不算湍急,月光在里面迸溅。
林泓褪去鞋袜,坐在河边石头上,一双瘦脚泡进去,清凉从脚底窜上来,爽!
凉风习习,水声潺潺,虫鸣切切,林泓坐在石头上快睡着了,突得,有一只冰凉的手摸他的脚!
为什么说是手呢,因为那手捏了一下,指甲轻轻划过。
林泓一下就醒了,“谁他娘的耍流氓!”
低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河边的水这么浅,谁还能潜水里不成??
林泓以为自己醉糊涂了,可没过一会儿,那触感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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