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小说网

第307章 多样本对比试验【1 / 4】

三观犹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www.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到了升堂时辰,金陵知府衙门口,聚集了将近五百多人,将整个知府衙门前院堵得水泄不通,甚至连墙头,都坐满了人,创下了有史以来,金陵衙门听审人数的记录。

一来是因为吕家灭门案行为之恶,轰动全城,二来本来已经尘埃落定的案子要推倒重审,三来段江流在金陵城内臭名昭著、恶贯满盈,可百姓敢怒不敢言,若是能够将他绳之以法,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

当然,还有个原因,就是赵行发动了舆论攻势,将这个案子的热度炒高,从而向金陵府施压。

为了这个案子,段鸿飞花了金钱无数,衙门上下都被打点,就连谢愚也在被收买之列,若是谢愚不能秉公执法,故意徇私舞弊,刻意偏袒,再多的证据也是无济于事。现在的堂审,基本是知府一支笔,除非有重大证据或程序失误,才能到按察使司衙门或者大理寺。

二审升堂。

谢愚一坐堂,看到外面乌压压一片人,心中嘀咕,怎么今天人更多了?心中压力倍增,本来,昨天晚上思索了一夜,收了钱就得办事,对那些模棱两可,有瑕疵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用,想方设法帮段江流脱身。

对于六扇门提出的作案时间,以及谭时飞篡改卷宗之时,大江帮已没有异议。

相反,如果提出来,反而证明自己心虚。

这些都是你们六扇门内部的问题,与我们大江帮无关,跟段江流更没有关系。

凶器没有找到,没有目击证人,只是凭一个作案时间和段江流恰巧出现在吕家不远处的状元桥,根本无法给段江流定罪。出现在状元桥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段江流就是凶手?

第二日的开堂,双方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指证、反驳,与第一日的针锋相对相比,显得无聊透顶,导致围观的百姓兴致索然。

一伙计道:“不是唇枪舌剑、高潮迭起、反转不断嘛,为了看这一堂审,我跟掌柜告假说家里有亲戚去世,衣服都脱了,就给我看这个?咦,二叔,你也在这里啊?”

一中年人道:“老三,你不上工,跑这里干嘛?”

“凑热闹呗!”

有一锦衣中年人道,“丁刘,你不是说你二叔死了,要去办白事嘛,怎么来这里?”

先前那中年人,一脸黑线,手掌在不断抽搐,伙计见状,“二叔,你稍安勿躁,我还有事,先行一步!”

有些人觉得无聊,约莫一个时辰后,便自行散去,还有些闲散之人,依旧在凑热闹,转眼到了正午,门口摆摊的拉面、油条、小笼包,已经支棱起来,里面是双方辩论,外面的叫卖声,在金陵衙门外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谢愚道:“你们提案重审,不是说到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凶器,可找到?”

范小刀道:“回禀大人,已找到。”

“呈上来!”

顾大春捧着托盘,送上来一把匕首,匕首约七寸长,做工十分精致,上面刻着龙纹图案,在刀柄处,刻着一个“段”字,范小刀指着匕首,道:“此匕首,名为断玉,是城南铁匠铺打造的私人定制匕首,我们去做过调查,这匕首一共做了四把,三年前五月初五,段江流曾在铁匠铺以五十两的价格,购得此匕首,并在上面刻字,我们调查时,在吕家枯井中,发现这把匕首。”

范小刀又拿出一份货单,是城南铁匠铺的售货记录,上面清楚的写着四把断玉匕首的出售记录以及购买之人。

范小刀问段江流:“这把匕首,你可认识?”

段江流道:“不认识。三年前,我确实买过一把匕首,但不是这一把。”

“那为何会刻你名字?”

“不知道,不清楚。”

宋人杰道:“只是刻一个‘段’字,天下姓段的千千万,又怎么证明是他的?就算刻着段江流,也有可能是重名重姓,再者说,这把匕首出现在枯井之中,也未必是杀死吕家满门的凶器,证据太过于牵强,大人,建议此证据不予采纳。”

范小刀道:“至少,可以作为存疑证据!”

不采纳证据,是直接忽略掉这个环节,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存疑证据,并不是可以直接给案件定性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起到辅证作用。

两者性质不同。

未等谢愚表示,段鸿飞道,“大人,这把匕首,是假的!”

谢愚问:“何以见得?”

段鸿飞道:“我儿段江流确实在城南铁匠铺买过匕首,但根本不是这把。”

范小刀道:“铁匠铺四把断玉,都标明了出处,若不是这一把,莫非你还能拿出个一模一样的不成?”

段鸿飞道:“不错。”

说罢,段鸿飞吩咐了几句,不多时,一名属下拿着一把同款的匕首,来到堂上,“大人,这才是段江流买的那一把!他那一把,根本就是假的!”

范小刀道:“我要求质证!”

谢愚同意,段鸿飞命人将匕首放在托盘上,送到了范小刀身前,这把匕首,是他在漕帮仓库搜到的,也确实是当初的凶器,但早已用开水煮过,擦拭了所有的证据,并不怕对方验证。

范小刀拿先前那把匕首收起来,将这一把拿在手中,仔细端详,道:“抱歉,这把匕首,是我从城南铁匠铺借来的同款,没有卖出去,也没有刻字。”

他又道,“我跟当时第一时间出勤的顾大春核对过,灭门惨案后,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把龙纹断玉匕首,上面刻有段字,可是正式归档卷宗中,却将后面那一句删除了,而物证室内的凶器,也成了一把寻常匕首,甚至还没有开刃。但是这一把,就不一样了……”

“我敢断定,这把匕首,就是案发当日的凶器!”

宋人杰道:“反对公诉人无端做出揣测。”

“反对有效。范小刀,若没有真凭实据,不要做出诱导性结论。”

范小刀道:“我有个问题要问段江流。”

“问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