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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洪流之中,东胡王没感觉到地动山摇,反而觉得热血上涌。
身体随着马背的起伏一起起伏,逐渐与胯下的战马融为一体。
“呀哈!”
喉咙里嘶吼着尖锐的调子,挥舞着手里镶嵌红宝石的弯刀,示意族人们再靠近点。
组成更严密的锋矢阵钻透秦人的骑兵锋矢阵。
“啊!~”
“救我……”
前方突然传来阵阵惨叫声,很快,惨叫消失。
发出惨叫的人和战马,已经变成血泥,与大地融为一体。
被亲卫包裹着的东胡王,不用观察战场也知道这些惨叫的声音来源只有一个——秦弩。
秦人有超远的射程。
交兵之前,肯定会占两轮便宜。
这点损失在他的谋算之内。
他不求胜过秦军。
只求缠住他们,等援军到来,对方插翅难逃。
然而……预想中的冲锋对冲锋并没有发生。
秦军又一次娴熟地用出了拐子马,远远射了两轮弩箭,收割了一千多条性命转身跑远。
“本王……噗~”
饶是东胡王自以为聪慧无双,此时也气得吐血。
天赐良机啊!
秦将把太阳的位置都计算进去了,眼瞅着可以重创本王,怎么就跑了呢?
跑就跑吧。
你还跑不远,站在十里之外的地方看什么看?
简直无视本王嘛!
好半天才顺过气来的东胡王,咬牙切齿地下令:“换马,追击!”
冲锋速度越快,消耗的马力越多。
战马需要更长时间休息才能再次驮着骑兵冲锋。
匈奴人在换马。
李信也在换马。
“哈哈哈哈,干的不错了,再来几次,东胡王就成光棍了。”
换好战马,李信指着紧追而来的匈奴人:“兄弟们加把劲,三天内把东胡王削成人棍。”
“有喜欢兔儿爷的,可以尝尝东胡王的味道。”
说起来很轻松。
刚才一战,从昨夜到今天下午才完成布局,最终击杀一千余人。
真想三天内把东胡王的部下都干掉,难度相当高。
唯一的好消息是,这块地方李信很熟。
是他征服过的地盘。
也算他的地盘。
东胡王反而比较陌生,可以放心地利用地形优势将其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