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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她那饥渴的样子,要是能守得住寂寞,打死我都不相信。”毛驴子嘴一撇,不屑地说道。
“还真让你说着了。自打她把男人逼走了之后,就开始在村里的男人面前暇瑟,抛钩钓鱼。”
“有人对她感兴趣吗?”
“有倒是有,可人家一看肥姐那彪焊的性格,都怕粘上容易甩掉难,搞不好破坏了自己的家庭,都觉得亏大发了,所以,没那个男人敢对她下手。”
“噢?这我倒是没想到。”毛驴子笑了笑,还真是有点意外。
“不过呢,据小道消息传闻,说她和村里刘二狗有一腿,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所以,也没人敢瞎传。”
“万一传到肥姐耳朵里,以她那彪焊的性格,还不得追到人家里去闹个天翻地覆啊。”
毛驴子“嘿嘿”一笑,心中暗道:“没人敢沾她更好,还能干净点。别人怕她,我可不怕,这菜我吃定了。”
李百顺此时眯缝着眼睛看着毛驴子,心中也没闲着:“儿子向我打听肥姐的情况,莫非是对她感兴趣?这口吻也是有点重。”
转念又一想:“儿子在外吃腻了,想换换口味,也是可以理解的。”
酒足饭饱,李百顺躺在炕上睡着了,他打着很大的呼噜声,显然已经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
毛驴子虽然有点晕晕乎乎,却睡意全无。
他把饭桌端着放到地上,杯盘狼藉也不愿收拾,等明天早晨再说吧。
内心的燥热,让他有点透不过气来,信步走出屋子。
一阵夜风吹来,扑在脸上,驱散了一些燥热,感觉舒服一些。
此时已是晚上十点钟,大多数人家都已经睡觉,老槐树下更是漆黑一团,没有一点动静。
毛驴子缓步来到老槐树下,坐在石凳上,从兜里拿出一根香烟,用火机点燃,深深地吸入一口然后吐出,再用鼻子吸入。
浓浓的烟雾瞬间弥漫在呼吸道中,并进入肺部,他感觉精神为之一振,尼古丁具有提神的作用。
在出去闯荡之前,毛驴子是不吸烟的。
因为这里种植的花魁释放出的气味,让人一吸烟就恶心想吐,非常不舒服,所以村里没人吸烟。
毛驴子在完闯荡四年,离开了花魁林这个环境,再加上业务上的需要,烟酒不离家,逐渐养成吸烟的习惯。
如今回来了,一时还离不开烟,不过要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吸入花魁的气味,对香烟产生自然而然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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