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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傲慢与偏见》
宣辰忙抬手轻轻打在宣悟空头上,宣悟空“嗷”的一声哀嚎倏地哧溜跑进里屋。
此时萧景坤身上的棉质衬衫上祥云朵朵,已然成了一副山水泼墨画,他走到卫生间,关上门脱了棉质衬衫,忽然想起了什么,他打开门探出头冲宣辰说:“帮我从衣柜拿件衣服。”
宣辰打开衣柜,看着柜子里和上次一摸一样的陈设,她想起自己穿过萧景坤的白色衬衫,又想起那次萧景坤这种“撩拨九段”的高手,她忍不住俏眼弯弯嘴角微翘。
“衣服比我好看?”萧景坤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两只手臂从背后环住她的腰,宣辰转过身,正对着萧景坤赤裸的上身,他皮肤很白,高大的身体上肌肉结实强壮,好看的腹肌,完美的男子身材衬托出萧景坤一米八八的身高更加修长挺拔,但就在这近乎完美的肌肤线条之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伤疤,宣辰的目光停留在这些疤痕上,她抬手抚着这些有革命历史见证的伤疤,眼里满是吝惜和心疼。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身上难免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伤疤,那时无数次执行任务时和犯罪嫌疑人较量后留下的,是血雨风沙、摸爬滚打、戎装之下的使命必达,人民警察的坚韧不拔是与生俱来的如同铁打,再多的伤痛和苦难对于人民缉毒警察来说都浑然不怕,就算血丝已挂、汗如雨下,依然双眼不眨,萧景坤身上有刀伤、枪伤不下十几处,看着这些各种各样的伤疤,那种疼的感觉让宣辰烙进心头,刹那间变成心如刀割般的心疼。
她也是警察,也经常负伤,但和眼前萧景坤身上的伤相比,那些伤简直不值一提,他身上的伤会让人潸然泪下,这些带着鲜血的伤足以扛得起河山如画,这些伤必将在战场上厮杀过。
宣辰掰着他的肩把萧景坤转过身,他背上赫然也是伤痕累累,那些伤痕在堪称完美的雪白肌肤上蜿蜒凄美,如果没有这些伤,这具身体该市何等的完美无缺!
“疼吗?”宣辰问。
萧景坤笑而不答,随手从衣柜拿了一件衣服穿上。
回到餐厅,宣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她抓起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这么多年,你一个人是怎么过的?”
“我爸走的时候,我五岁,我妈含辛茹苦东躲西藏把我养大,十五岁的时候,我妈也走了,”萧景坤喝了口红酒,眼神微微闪着光,“那个时候我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后来被政府安排进了私立学校才算有了临时的家。”
宣辰一怔,不由自主的走到萧景坤身边把他搂在怀里。
“我爸是警察,家里的相簿里面有爸爸穿警服的照片,可能是因为那时太小,在我的记忆里已经记不清爸爸的样子,但每次看相簿,我就会潜意识里感觉到爸爸的存在,他是那样英勇,那样伟大,从小我就立志长大后也要当警察。'
宣辰的眼眶一热,一滴泪珠滑落下脸颊,她抱着萧景坤的头,揉着他黑色带着光泽的清香头发。
“从警校出来后,进了广陵市局刑侦大队,”萧景坤任由宣辰的爱抚继续说道:“在广陵市局的那几年我一心想成为好警察,成为我爸那样的英雄,等进来市局才发现当警察没那么简单,从一个心高气傲的警校优等生到一个好高骛远的普通衙内,挨训、跑腿、冲锋陷阵、打杂,尤其是被眼高手低的人仗势欺人,除了受气,每月少的可怜的工资还不够基本开销,就那样坚持着,直到八年前我参与了重大的海外流窜国内贩毒走私涉及黄赌毒的案件,我才发现当年害死我爸和间接害死我妈的人就是大毒枭a蝗,我向组织申请进缉毒组,几个月后,我成为了广陵市缉毒大队中队长,为了进一步渗入贩毒集团,我改头换面进了恒通,后来的事你都知道,成为黎宗鸣的太子爷,也是为了赢得他的信任,刀尖上游走,整天伪装、演戏的感觉其实真的好累!”他苦笑着闭上眼睛。
酒过三旬,法式西餐配红酒,片刻后微醺,宣辰捧着他俊美的脸,柔声道:“辛苦你了,景坤,我代表组织向你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她的这句话好似仙丹,令人很是受用,萧景坤瞬间被融化,他睁开眼睛半感动半开玩笑地在她耳边低语道:“我好像爱你爱的不能自拔了。”
萧景坤磁性的嗓音撩拨得宣辰心里一悸、头皮发麻,她忍不住在萧景坤唇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萧景坤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尤其是浪荡纨绔般天真无邪的笑起来时,迷人的瞳孔里凝聚着刚严、正义、肃穆、英勇、果敢和睿智,略带着洒脱不羁和威严挺拔的稳重,宣辰这么近距离的凝视他,自己好似被这好看的皮囊给迷惑了一般,久久不愿移开眼,萧景坤抬手轻柔的捏着她的下巴,任由她大大方方的看自己。
少顷,萧景坤突然起身,抬手公主抱,把宣辰抱着走向主卧,把她放在床上后萧景坤刚要转身出去,一只手突然被宣辰拉住,她半眯着眼含情脉脉的道:“和我一起睡。”不等萧景坤回答,拉着他的那只手一使劲,萧景坤一时有些慌,一个没事就撩拨,把宠溺发挥的游刃有余的花花公子竟然被这突如其来受宠若惊的主动给震慑住。
宣辰双臂环绕抱住萧景坤的脖子靠在枕头上,萧景坤的目光一点点游走在她的黛眉、俏眼、光洁的额头、秀挺的鼻梁、粉嫩的嘴唇之间,许久后,萧景坤的唇贴着宣辰的唇,低声问道:“我可以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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