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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车子快要拐进酒厂宿舍时,文波却突然一个急刹,停了下来。
“吱——”
李明超被晃了一个趔趄,皱眉问道:“怎么回事儿?”
文波惊魂甫定:“超哥,前面有辆车,故意别我们!”
李明超脸色黑了下来,不是对文波生气。
而是前车别他的罪魁祸首,已经下车,来到了李明超的车窗外。
橱窗玻璃缓缓落下,一张年轻的脸出现在李明超面前。
对方看起来二十出头,嘴里竟叼着一根这年代少见的雪茄,歪着脑袋露出一副“我很牛逼”的表情。
李明超皱眉,搜索所有记忆,发现还是不认识对方。
刚想问话,却听对方先开口了,一副嚣张的口吻:
“擦,你就是李明超吧,听说你很吊啊,信不信劳资分分钟弄死你?”
在李明超的认知里:
一般张口闭口要嫩死别人的,要么是母胎弱智,要么就是从幼儿园就不好好学习的蠢货。
对于这两种人,李明超根本不屑于与之交流。
然而眼前这个年轻人却有些不同了。
李明超认出了他身上衬衫的牌子—金利来,在90年能穿得起这牌子,甚至能有品牌意识的人,都少之又少。
一方面,此时的工厂,还不太会偷工减料,因此东西普遍质量很好,名牌和杂牌相差不大。
另一方面,此时的华夏刚刚脱贫,第一批富起来的人一般是经历了最艰苦的日子的,根本不在吃穿上下心思。
所以,年纪轻轻就穿上金利来,眼前这个家伙应该有着很深的背景。
对于这种人,如非必要,李明超不想得罪。
“你是谁?”李明超打量对方,想再看出一些端倪。
“哈,连我都不认识,还敢在锦阳的地界儿上装孙子?记住喽,我叫朱力钦,认识我的,都管我叫声朱哥!”
朱力钦?没听过。
不过“猪哥”这个称呼,倒是有些形象。
“朱哥有何赐教?”
李明超有些忍俊不禁,也不介意叫一下这小子的外号了。
朱力钦闻言,似乎觉得李明超怕了,有些得意的冷笑一声道:“哼,四中那个学生的事儿,是你搞出来的吧?”
“你小子胆子挺肥啊,跟我作对?别他么觉得做点小生意开辆破车就是个人物了,在我眼里,你这种暴发户屁都不算,我要整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嘿,你是找的刘淳帮你平事儿吧,不怕跟你说,当初刘淳刚到锦阳,就是一穷比书呆子,要没我爷爷资助他,早特么饿死了!”
一股脑的把话说完,朱力钦甚至还用中指狠狠的戳中了李明超的脑门儿。
“以后给我夹着尾巴做人,听见没!”
李明超皱起眉头,静静地迎视朱力钦嚣张的目光,随即泛起一丝笑容道:“好的,朱哥,我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