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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他想到一个问题,“老板你不怕我唱的难听?你知道我从前一个称号叫,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吗?”
白鹭顿时不悦,心想你个臭家伙给我装什么啊?
这么好的嗓子说自己唱歌要命?
那自己算什么?
自己这个天后,纸糊的吧!
白鹭想到这里没好气的道:“要命的话,我把我命给你,但现在如果你再不唱,我就把你狗命。”
“等着!”明华此时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反击的想法了。
他先是咳嗽了几下,做了一个ok的手势,紧跟着白鹭对着旁边的专业的录音师示意开始。
录音师立马点了点头,在操作台上的电脑轻点一下,明华花了一个小时就做出的曲子便开始缓缓传出。
他在这调子出现那一刻,神色不自觉的便已经变化。
整个人像是沉沦到音乐之中而去了一样,此刻明华就宛如一位只要唱歌,那就是在舞台上的王者!
白鹭看的都要些呆了。
好家伙啊,明华身上竟然有台风,而且还是那种天王级歌手那种从容和对音乐的认真的台风,这台风这玩意很玄的,就和气运一样,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但关键的是,这特么的就没有上过舞台哪里来的台风啊?
大风刮过来的,海洋热带性台风?
明华的一只手放在耳机上,另一只手默默在裤兜上打着拍子。
感觉差不多。
在“天王级嗓音歌唱法”的加持下用有些慵懒的声音慢慢唱出第一句。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嗯,《红玫瑰》这首歌在明华得到所有的记忆不管是有的没的之后,他知道这一词是来自于上辈子一位可以说有些凄凉作家一本书中的一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明华现在要做的很简单,将这句话“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唱出来。
说来简单,但也不简单,但对现在他来说很简单。
而在这首歌中,明华更多的是用一种偏向男性的角度做出了辩白。
情感也是如此。
就和歌词中讲的那样“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一生中,也许你不止会遇到仅仅两位,但你要做的是能尽力记住那两位,抓住那两位。
但“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很快四分钟后,明华便将整首歌演唱完毕了。
白鹭听痴了,整个人就怔在了原地,而刚刚明华的声音还在白鹭带着的监听耳机中绕梁三日。
而白鹭都算是好的了,旁边的专业录音师反应更加激烈。
这位录音师是专业的,为差不多近百位歌手录制过歌曲。
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给这位录音师带来这样的震撼。
原本,刚刚白鹭对他说叫歌词的原作者来唱一遍的时候,他是嗤之以鼻的。
原作者是能更加揣摩出歌词当中的意境,唱的符合原作,但有一个词叫“术业有专攻”。
这首歌,录音师承认是小麻雀啄小母牛——雀食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