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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的深处,此刻站着一男一女。
让谢勋和金帛双双望而却步的原因是那两人的身份。
女的是平南公主。
男的竟然是王启恒!
后有互相拥挤踩踏的人潮,前有熟人,谢勋和金帛只能躲藏在暗处。
万幸的是,尚且无人发现这个小胡同。
谢勋忍不住探出头偷看那对男女。
王启恒手里拿着一朵红玫瑰,面容从未有过的温柔。
“没想到十年了,还能再次见面。”
平南公主盯着对面的男人,神情有些恍惚,语气轻若梦呓,“你是,王郎君?”
虽然声音更成熟浑厚,还是让她第一时间就辨认出来,加上和十年前几乎一般无二的情形,她想否认都难。
十年前,她刚满十八,正是最骄纵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
那天恰逢元宵灯节,她因为婚事的问题和父王闹了口角,她一气之下,甩掉侍卫仆从,独自跑街上逛,却遇到惊马,看灯的民众相互拥挤踩踏。
她虽然避开了人潮,躲进小胡同,却被藏在里面的采花大盗盯上。灯光昏暗,采花大盗看不清她的长相,只凭身形,认为她定然是个美人,加上逃窜至今,许久不曾碰过女色,竟出手要掳她。
她仗着武艺,想要反杀,却误中毒粉,被迷了眼。看不见,她很快落了下风,甚至被对方重伤,差点儿被掳走。
有人救了她,那人是个不会武的书生,却硬是护住了她。
那是一场惨烈的打斗,至今她回忆起来,心弦都在微微颤动。
她是公主,有人相救,本不是什么奇事,大不了高官厚禄报答。
那个拼死救了她的书生,却在王府的人来找她时,取下她头上的一支银簪,丢下一句“这支银簪便当做给王某的谢礼”就此离开。
之后,任凭她派人四处打听,都没能找到那个姓王的书生。
她甚至一度认为,那书生会否伤势过重,已经死去?
那是第一次,有人在她这个高傲的公主心底留下了印象,却只是一把温润的嗓音,连长相都不曾看清。
“公主竟还记得?”
王启恒一脸的受宠若惊,递上手里的红玫瑰,“这是王某刚刚在姻缘庙前买的,赠与殿下。”
谢勋搓了搓下巴,哟,王侍郎这撩妹的手段不错嘛!
如此美的红玫瑰,哪个女人舍得拒绝?
平南公主接了那花,却沉下眉头,“你究竟是谁?”
虽然有一瞬间的神思恍惚,陷入回忆中,她到底不再是十八的年纪,很快清醒过来。
“我姓王,名启恒。”
“琅琊王氏!”平南公主惊呼。
王启恒微微颔首,“吓到殿下了?”
平南公主表情已经恢复平静,“确实有些惊讶。没想到,十年前救本宫的竟然是王侍郎。”
因为皇帝有意赐婚,下面的人把京城单身的青年才俊都调查了一遍,其中三十岁依旧未婚的刑部左侍郎王启恒,是最先被下面的人挑选出来放在她案头的。
就连平南公主自己也觉地这位王侍郎和她蛮般配的。他虽然是文官,却身材伟岸健硕,不似其他文官那般手无缚鸡之力。
“王郎君与十年前颇有些变化~”平南公主的目光审视地在王启恒身上扫了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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