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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她买了料子去铺子。
铺子里的设备要比她一穷二白的家好多了。
至少锅碗瓢盆齐全,灶台不会哑火。
做臊子面还有个原因就是此地,猪肉价廉,并不费多少钱。
她将卖两筐蘑菇的钱用来买了少许猪肉,用盐和酒腌了,再拿锅炒过,香味四溢。
加了辅料翻炒,此外还需要加些干白。
荤和腥,都属于美食中的重口味。
林子怡见过最极致的“荤吃”,莫过于吃羊尾巴。
整只羊在锅里煮,里边最肥嫩的地方就是羊尾巴,蒙古包一些好客的主人就会在尊贵的客人到来时,特意割下羊尾巴呈现给客人。
然而这是现代的蒙餐吃法。
油水味过大会使面条有些荤腥。原本可以用料酒来去腥,此时却却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加入少许干白散掉腥味。
说来这酒还稍有些麻烦。古代生产力低下,用粮食来酿酒,属于糟蹋粮食的行为,有些时候官方还有禁酒令。
这条禁令就和不准私宰耕牛一样,被抓住了,是要吃官司的。
此地并未如此严格,但也稍稍有些限制。
这差点让她犯了难,又不好去酒楼找人家讨。好在猪肉店老板娘爽朗,借了她少量干白。
林子怡感激不尽,只说将来赚了钱必定来还。
回到铺子里。
她手起刀落,将红白相间的猪肉切成细碎的肉粒,放在锅里翻炒。快熟透时又加上辅料和葱姜蒜,制成酱倒入开水,闷煮了四到五分钟。
还有一些边缘的肥肉。
她转着刀,把猪肉削成薄片。
细长、几乎透明的油脂片粘贴在锅子的内侧,抄到金黄酥脆。
待将面做好,可以每个碗里放一条。
面条做好之后,十分均匀,没有煮断的。汤色泽鲜美,盛在一个缺口粗陶碗里。
林子怡把臊子浇上,尝过一口。眼睛余光又看见了大满和小荆。
知道他们是嘴馋了,便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加上刚炸好的酥脆油锁。
大满吃了一筷子面条,顿时眼睛就直了。
面条口感普通,但吃起来却比他平时所吃要鲜美许多。到底是因为汤的缘故,一种美妙的滋味在他舌尖上炸开。再加上炸猪油泛着酥脆的油香,稍加咀嚼便汁水奔涌,滑溜溜朝喉头而去。
大满使劲扒拉了几下。结果他看见碗里就只有几根面条了,顿时非常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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