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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让眼中,李氏的骑兵好似只是从西到东再到西的逛了一圈,连马速都未减,只是投了一轮梭枪,挥了一轮马刀,乱兵的近百杂骑,就已被斩杀了大半。
特别是白骑冲向敌阵,集体抽刀、砍杀,然后转向的那一幕……就如错肩而过的两个人,在错身的一刹那,其中一个的脑袋就飞起来了。
张兴义比江让还不如。
身体似是触了电,通体颤栗,整个人抖个不停。心脏更是像擂鼓一样,血液如同被点着了一般,沸腾且发烫。
除了激动之外,还有恐惧……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震憾的场面:在李氏精骑面前,乱贼连群猪羊都不如。
就算是头猪,至少知道跑……
至于反抗?
呵呵呵……
不是没有贼兵孤注一掷,奋起拼杀。
但手中的矛枪扎到李氏骑兵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当即就被弹了回来。
张兴义再蠢也知道,那白色的麻布下,裹的绝对是钢甲……
这三十骑,竟然全是甲骑?
但为什么要用刀?
若是用骑枪,贼兵别说刺,连马毛都够不到一根……
张兴义努力的呼了两口气,控制着尽量不让声音发颤,但等声音出口,连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就跟撕巾裂布一般,又沙又哑。
“他们……为何不用枪?”
江让一听就知道,这个兵曹纯粹是个菜鸡,连他都不如,别说见识阵仗,连兵书都没学透。
但他哪有时间看张兴义的笑话?
江让猛吐了一口气,耐心解释道:“若是用枪,便要直面冲杀,一旦被困住,骑兵便彻底失去了长处……只凭他们这三十余人,即便个个都是吕奉先,也不可能是这数百贼兵的敌手……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如眼前一般,马不停蹄,用刀砍他侧翼,能砍几个是几个……”
张兴义的脸有些烧。
自己这话问的蠢透了,分明是要让李氏精骑以己之短,攻敌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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