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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格小步跑过来,生怕耽误了罗辑的时间。
斐兹罗很自觉地向后退了好几步,也命令其他人继续自己的工作,有需要才能过来。
他知道,这不是自己的范围内,把这件事贸然放在心上,只会使自己更加烦恼。
相比较斐兹罗的沉着冷静,嬴政则是一脸懵。
他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在这种环境下,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罗辑。
但嬴政也明白,短时间接触又有什么用,他要的是藏在罗辑身上的秘密,这需要长时间研究的,而不是像eto那样想杀了罗辑。
等等,不妙!
“向宇宙中的其他观察者标示一颗恒星的位置,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比大海捞针还难。”林格向罗辑提醒道。
这做个比喻,假如罗辑乘飞机飞越撒哈拉沙漠时,下面沙漠中的一粒沙子冲飞机大声呼喊自己在这。
而罗辑也听到了这喊声,他能够在飞机上就此确定这粒沙的位置吗?
“银河系有近两千亿颗恒星,几乎就是一个恒星的沙漠了。”
随后,林格做出一个半握拳的手势,好像抓起一堆沙子从手中流走,留在手中的其实没有多少,压根分不清楚哪才是会说话的那一颗沙子。
或者说,它不在这。
罗辑点点头,似乎如释重负。
“我明白了,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林格不解地问。
罗辑再次询问道:“那么,以我们的技术水平,如何向宇宙间标示某颗恒星的位置呢?”
“用可定位的高频电磁波,这种频率应该达到或超过可见光频率,以恒星级功率发出信息。”林格很快做出答复
简单地说,就是让这颗恒星闪烁,使其本身变成一座宇宙灯塔。
乔·哈德森在星空下晃动手电筒灯光的动作,恰恰能表达这个意思,只不过对象要比罗辑更加神秘莫测。
“这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技术能力啊。”罗辑紧皱眉头。
林格挠挠后脑勺,的确是自己忽略了这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