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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刘煜便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开始思考起来。
没有金手指时,他只想着收集些物资,然后逃出这个满是丧尸的城市,去寻找人类的聚集地。
而现在有了金手指,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现在已经有了强大的力量,只要不身陷丧尸海,一般规模的丧尸群都无法对我产生威胁。’
他的目光在众多商品上扫视。
‘别人拼死拼活才能得到的物资,对我来说唾手可得。’
他又看向窗外,眼眸微眯。
‘丧尸病毒才爆发半个月,这座城市中应该还有许多幸存者,或许我可以把他们救出来,建立一个幸存者聚集地,我当老大的那种!’
目光旋即变得坚定。
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有三个原因在:
第一、人是社会性动物,他不想如《我是传奇》中的主角一样,独自一人生活在末日世界,那实在太寂寞了。
第二、延续人类文明,他责无旁贷。
第三、金手指赋予的强大力量,以及无限未来,让他本来小的可怜的野心,在这短短时间内空前膨胀!
他打开一瓶啤酒,一边喝着,一边继续畅想。
丧尸世界与本世界融合,让末世降临。
末世,也叫乱世。
而乱世,是无数人的噩梦!
古人云:“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的就是如此。
但也是许多不得志者的机会!
秩序崩塌、道德沦丧,往日里一切被压制的都将抬头。
草莽龙蛇奋起,英雄枭雄亮相。
各类角色竞相登上舞台,看谁独领风骚、引领弄潮!
或许这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想法,是要受到唾弃的,但刘煜却隐隐有种兴奋感。
时局崩坏,人类文明即将倾覆,如果需要有人站出来挽天倾的话,那他绝不甘趋于平凡、随波逐流,或只求自保、安分守己。
不然金手指找他岂不是白瞎了?
他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我既要做削平乱世的英雄,也要做独占鳌头的枭雄!”
握紧拳头,刘煜双眼中似乎燃烧着两团火焰。
一种名为“野心”的火焰!
想的很好,但要付诸于行动。
“首先,我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作为营地。”
刘煜开始筹划。
“其次是收集物资,越多越好。最后量力而行地救人,而且只救听我话的那种人。”
他很快就在超市中找到了一张地图,选择良久,手指指在一处位置。
清湖别墅区!
那里位处于城市边缘,只要在那里建立了聚集地,既方便进入城市搜刮物资,又方便迅速撤离,堪称攻守兼备。
正好,这处地方就离他不远。
说干就干,他把背包装满食物和水,出门而去。
附近有一家五金店,他直接钻进去,轻松干掉已经变成丧尸的老板。
手上的消防斧不锋利了,正好换两把。
出门时,一只游荡的丧尸靠过来。
噗嗤~
刘煜面无表情地给解决掉。
随后他按照地图上的路线,快速前进。
尽管是大白天的,但这座城市也还是跟死了一样,没了往日的喧嚣,完全成了一座死寂之城。
能活过这半个月的人,都学会了末日之下的生存法则。
丧尸的嗅觉如何没人清楚,但它们失去了视觉,听觉却十分敏锐。
因此,即便还有很多幸存者,他们也只能龟缩起来苟延残喘,而不敢发出任何能招来丧尸的声音。
刘煜现在是个意外。
他大摇大摆地前进,毫无顾忌地奔跑,引得不少丧尸开始追逐起“食物”。
这样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幸存者们的注意,有人悄悄伸出了脖子,有人小心地拉开了窗帘。
他们都在心中暗骂刘煜的愚蠢,以为这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笨蛋!
但很快,他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有人甚至开始揉眼睛,怀疑起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