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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兔子归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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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御外敌,民族独立,为了不当亡国奴,不得不战,不可不战!”

“你现在回去就可以阻止这场战争?”

“不能!”

“那你为什么又一定要回去呢?”

“我可以去教书育人,我可以去种地,我可以去挖媒,只要能够在自己家里的那自由的天空下和大家一起安安心心的生活,回去以后我干什么都可以,哪怕只在那种自由的环境中生活一天,或者只给我生活一个时辰,我都能够感觉到我们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民族是个英雄的民族,那种自豪感除非是到自己的家园去亲身感受。虽然我在这里能够丰衣厚食,但是,我想如果我生活在自己的家园里,尽管可能要再历磨难,我认为即便是那样,我也会生活得更加痛快。”

“你丢得下阿信?”

“不能!”

“那怎么办?”

“这点我很纠结,确实有些为难,所以我痛苦。呆在这里我思念我的父老乡亲,思念我的家人,包括我屋前那潺潺的小溪,院子里那高高的杨柳。因为,那里是我的根!近来,我常常在梦里和他们亲热,醒来以后就再也无法入睡,为了不让阿信为我担心,我找到了这个地方,在这里我可以放肆的哭啼,我可以久久地遥望家乡,可以感受到我和家人是同顶着一片蓝天,或许,我们还在看着同一个月亮,在看着同一颗星星互相在为对方祈祷。然而,我知道,如果我回到家乡,又何尝不是同样思念阿信,思念我的儿子和这个家呢?不过,至于阿信,我只能想尽办法关心她,爱护她来弥补我对她的不公正,我想,我回去以后一定会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的。”

“这一点我很难想象。”

“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算一步吧,何况这里既有阿信又有我的骨肉呢?我对他们必须负责!我对这个家应该负责。”

“那么,明天孩子就要满月了,我们是不是现在回去安排一下呢?”

“哦哟,我差点忘了,阿信一定会生气的。”

“你真的在乎阿信生气?”

“阿爸取笑我?”

“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我哪敢掺乎啊?哈哈。”说话间,阿廖已经迈开走向家里的步子。

孩子的满月酒办得非常隆重。

所谓富在深山有远亲,虽然阿廖的胶园远离闹市,可是,这天来的社会名流,乡绅政要之多,却是让振国大感惊愕,他被阿廖带领着向客人们轮翻敬酒寒暄,在阿廖看来,一则,自己有个中国军官做女婿是他的骄傲,加上他为自己家族添丁继后,值得再朋友面前炫耀;二则,通过认识这些社会名流,也能为振国今后管理这个庞大的家业奠定基础,阿廖觉得,振国迟早会过来打点这份家业,而这种情况下大家最容易接受振国,更容易了解振国,这远比自己以后带振国挨家挨户去拜访他们要来得舒服,来得爽快,这是一个事半功倍的机会,阿廖怎么会轻易放过呢?

振国虽然不喜欢这种商务性很强的应酬,可是他那长年累月养成的有板有眼的行事作风,和那种家庭文化背景熏陶出来的儒雅待人方式却无法不让各种层面的人都十分受用,不管是道貌岸然的政客,还是尔虞我诈的商人,只要振国敬酒,都是来者不拒,豪气顿生,还原了各自的人生本性,个个酣畅淋漓,潇洒尽性,好不开心。于是这场本来是为小孩子满月所办的喜庆家宴,仿佛在振国的周旋下,变成了一场盛大和谐的社交酒会。

正在高兴之际,有人在振国的耳边耳语了一下,振国淡淡的冲大家一笑,并没有急于离开,他不想让大家在这时候扫了酒性。他笑着对来人说道:“今天高兴,多给他一下东西,打发他走就是了,这点小事还用告诉我吗?”

“不行啊,给多少他都不走。”

“嗯?”振国有些不解。

“他说一定要我家少主人出去。”

“是个什么人?”振国寻思着,为什么有要饭的人在这异国他乡会点名要找自己呢?

“那人脸上像鬼一样难看,谁见了都害怕,就连我们家的狗都没敢近身去赶他走,只是远远的对他叫得很凶。”

“有这种事?”

振国放下手中的酒杯,冲大家抱拳一揖,道声抱歉就转身和来人向外走去。

门外已经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乡亲,远远的围着一个衣衫褴褛,头发齐肩,脸上看不见一寸平整肉皮的怪物,有人手里紧紧地拽着碗大的石头,有人抓着棍棒刀铲,更为让人恐怖的是,墙头上几支上膛的猎枪齐刷刷的对准了那怪物的致命部位,随时都可以让他一招毙命,只是由于这家伙用那并不让人很懂的语言点名要见少主人,这才被网开一面,枪手没有扣动手中的扳机。

振国在人群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那家伙,在他的印象中却怎么也找不出一个这样的熟人来,尽管那人的身板振国似曾相识,可是,在这茫茫人海中似曾相识的身影又能证明什么呢?

振国是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他不相信有鬼,更加不怕所谓的鬼怪。他虽然不认识人家,可是,既然人家点名坚持要见自己,那必定是个与自己很有渊源的人。于是,他拨开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脑海里飞快地思索着,回忆着,脚步却坚定地走向来人。

然而,他刚刚走出人群,那人却突然对着振国一个军礼,举在额前的右手齐齐的没了一个指头:“报告营长,通讯员兔子向您报到!”

“兔子?兔子!我的兔子!”振国工工整整的还了一个军礼之后,激动得张开双臂,几个健步跨上前去,一把将脏兮兮的兔子紧紧地掳在自己西装革履的怀里,互相忘情地哭着叫着,仿佛此时这世界上除了他们两之外,别无他物。

离别的经历让他们再一次历练痛苦的回忆。

兔子因为是云南腾冲人,入缅后很容易学会了缅甸的语言,在那次开辟归国道路的任务中担任通讯员职务,往返与师部与营部之间。那次他眼看着自己的师部被疯狂的日本人毁灭之后,还没来得及返回营部就被日本人抓住了,他受尽了日本人对他的那种非人的折磨之后,被折腾得遍体鳞伤,命悬一线的他,又被日本人像对待一只死猪一样丢在了荒山野岭,兔子本已经没有了意识,蚂蚁和蚊虫爬满了他的身体,贪婪地吞嚼着他的生命,死神正一步一步的走进他的躯体,可是,兔子命不该绝,不知道从哪里钻出两只穿山甲来,或许是他那身令人作呕的血腥,或许是爬满他全身的蚊虫,让穿山甲在他的身上舔了个遍,别说蚂蚁蚊虫,就连兔子身上那些发烂的腐肉都被穿山甲吸了个干干净净,那穿山甲自然分泌的唾液,本来就是消炎镇痛的上等良药,加上之后的一场豪雨,鬼使神差般的把兔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兔子虽然捡了一条性命,可是,他那被穿山甲吸干净的伤口却再也没能长出一点点像样的人肉来。

他凭借着对山药果子的熟悉,凭借着坚强的对生命渴望的意志力,自己爬到了一个山泉边的石洞里,用山药果子疗养着伤痛,维持着生命,直到自认为恢复了力气,能够直立行走,才走出山洞,像鬼魅一样翻山越岭往北行动,见人家就讨,就打听关于远征军的事情,实在没有办法行乞的时候就只能傍大树,居山洞,采野果,喝山泉。

一个仅凭着太阳出没而在大山里穿越的人,往往走了十天半月之后又回到了原地,这样一来一往,一年多的时间,兔子真的像野兔一样大部分时间是在山林里度过。直到前几天,他才打听到有一个被阿廖救回来的,叫振国的中国人和阿廖的女儿得了儿子,得到这个消息,他不管这个振国是不是他的营长振国,只知道一门心思,不分昼夜地赶往阿廖家,他一定要来看个究竟,他想,只要是远征军的战友,即便不是营长振国,那也是一个让他找到了亲人的出处。

“苍天有眼!营长。”说完自己的经历,兔子已经涕不成声。

“兄弟,我的好兄弟!”振国的喉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堵着,什么多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重重的抓住兔子的肩膀使劲地摇着,摇着,口里喃喃地说到:“苦了你了。稍息,归队!”

“是!”兔子朗声答道,身体却再也支撑不住,整个人像没有骨头一样向地上瘫了下去,振国急忙一把将兔子拖了起来,抱着兔子快步往屋里走去,口里大声疾呼:“阿爸,快叫我阿爸!”。

他们的身后紧跟着一群啧啧称奇的缅甸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