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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全订啊摔!!
培根蛋被分别倒进三只盘子里,牛奶也倒好了,剩下的牛奶还有1/3,一般会在白天喝茶、喝咖啡时作为添加。
除了牛奶和培根蛋,奥斯汀先生和奥斯汀夫人还吃面包,从最近的面包房买来的面包被切开。切成片,或者两指宽的小块,可以抹上盘子边缘放的小块黄油薇薇安不喜欢吃面包,一般会吃点儿麦片粥或者土豆泥什么的。
“说实话,我一直不太明白薇薇这一点到底像谁,麦片粥?土豆泥?天呐,这可不是什么好食物,我少年时代发誓,只要我有钱,绝对不吃这些。”奥斯汀先生挥动刀叉,将培根蛋叉起来,吃掉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说道。
“我们儿时,麦片几乎只用来养马,不过最近确实有不少人喜欢上了燕麦。我记得我上次阅读的杂志里说,燕麦是营养而实惠的食物。”奥斯汀夫人给面包片抹上黄油,细嚼慢咽,小声说道。
“即使如此,也没有几个人自愿食用麦片粥!不过,那些有钱人或许例外,他们总是热衷于赶流行。”奥斯汀先生简练地评价。
而薇薇安在心里赞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是非常重视‘阶级’的,普通人都非常担心被人误解为比实际阶层低一层的‘下等人’。
所以即使抛开饮食习惯,要让普通人接受燕麦这类食物也很难。不过真正的上流社会成员又是另一回事了,他们已经不需要这些证明自己的‘阶级’了,反而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只是对面包实在无能为力”薇薇安不喜欢面包完全是上辈子习惯的延续,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即使她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也被保留下来了。
要知道,即使是上辈子面包店里那种欧美人眼里更接近于糕点的面包,华夏人也很难当饭吃(那其实基本上是‘日式面包’了)。更何况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面包——简单来说,作为主食的面包真的相当粗糙且无聊。
无聊不算什么,主食味道单一才是正常的,但‘粗糙’就无法忍受了。
面包房提供的是脸盆大小的圆面包,即使刚出炉时还算柔软,没有砸核桃的能力,也让薇薇安觉得干硬。
她能肯定有好得多的面包,提供给贵族和大商人。但这没意义,平民聚居区的街头面包房不会特意制作更加精细的面包,没有市场。而更有钱的人,他们有自己的厨师和大厨房,也不太需要面包房出售高级面包。
奥斯汀家的面包还算不错的,因为贫穷的家庭会购买更便宜的面包。那种面包或许更白,让穷人觉得还不错,但那种面包的‘白’其实是造假的结果,其中添加了白垩——增白只是附带的,关键是白垩比面粉便宜,可以节省成本。
此外明矾、沙子等,也是非常常见的‘添加物’,用这些可以用更少的面粉制作更多分量的面包。
薇薇安无比感谢自己出生在奥斯汀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也不是真正的底层。如果是此时随处可见的劳工家庭,说实话,她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穷人家的孩子因为营养不良‘慢性死亡’真的很多。
吃掉一顿现代人看来也会觉得不错的早餐,薇薇安就要准备和奥斯汀先生一起出门了。她去戴自己的帽子,还顺便漱口在这个牙粉其实并不算给力(还要担心摩擦剂的摩擦力太强),也没有现代治疗手段,牙医还极其粗暴的时代,她是很珍惜自己的牙齿的!
可能比珍惜自己的眼睛更加珍惜。
这个时代虽然只能配玻璃眼镜、水晶眼镜,体验感会差一些,但总算能过。可要是需要换牙,那就不知道要面对什么了
薇薇安的漱口水依旧是用基础油稀释过的薄荷精油,洒几滴在饮用水中。然后每一口水漱口10秒钟,漱得十分仔细,一点也不急躁,直到一杯水用完。
薇薇安戴了一顶很普通的软帽,穿了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奥斯汀夫人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确定任何问题都不存在,才让她和奥斯汀先生一起出门。
奥斯汀先生看到一辆轻便马车经过,问薇薇安:“亲爱的,我们乘车去交易所好吗?”
薇薇安摇摇头,最终他们是步行往交易所去的。奥斯汀家所在的白帆街西北方向就是剧场区,再靠里则是艾纽特花园,交易所就在剧场区和艾纽特花园之间。从白帆街去交易所不远不近,奥斯汀先生一般都会选择步行。
如果要乘坐马车,那就太贵了。
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公共马车,但即使是公共马车,车厢也不算大,不能塞下足够的乘客,所以票价并不便宜。而且公共马车只跑固定的路线的,并没有线路连接白帆街和交易所。所以能选的就是出租马车而已,而出租马车实在是太昂贵了。
出租马车的计费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按路程,一种是按时间。如果是按路程的话,起步价是8便士,此后每‘和礼兰里’4便士。至于按时间,则需要顾客和车夫自行商量费用,但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正是因为出租马车的昂贵,爱林堡的中下层中产阶级也不会日常用出租马车(日常上班会乘公共马车,平常的娱乐活动、拜访朋友等,才会乘出租马车)。
乘坐一次马车至少是12便士(也就是1先令),12便士在这个时代对普通人可不是一笔小钱。按薇薇安的经验,可以买1磅黄油,或者3条肥皂,或者半磅咖啡豆,或者4磅醋栗
奥斯汀先生和奥斯汀夫人对薇薇安是很大方的,就是这样,每次给她点儿零钱花,最多也不会超过半先令呢!
薇薇安想着走着去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想多看看,看能不能激发搞钱的灵感。
她一路上左顾右盼——清晨的白帆街是最热闹的,其实这个时候都过了最热闹的时间了,毕竟白帆街最有名的就是‘早市’啊!大量附近乡村的农产品,正是通过白帆街早市才进入爱林堡北部的。
“罗丽莎明年要去佛罗斯吗?”有个女孩儿露出了羡慕的面容。
此时一方面旅游还是富人的娱乐,另一方面随着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大家对距离很远的地方也有了好奇心,旅行成为一个很时髦的事,去其他国家旅行就更是这样了!
如果目的地还是佛罗斯,那就更令人羡慕了毕竟佛罗斯的首都还有时尚之都、购物之都等等名号呢!
“薇薇安,你羡慕她吗?”苏珊小声对薇薇安说。虽然她也很不喜欢罗丽莎,但就事论事,能去佛罗斯旅行,她还是很羡慕的。
薇薇安摇头:“旅行是一件好玩的事,但旅途真的太辛苦了”
薇薇安对于旅游这种事和时下人的观点不太一样,她上辈子那会儿,出门旅行不说随随便便,但确实不是难事。大家的最大移动半径有个500千米、1000千米、2000千米,有什么奇怪的?
都习以为常了。
但这时,长途旅行还是一件大事,哪怕对于有钱人都是这样于是态度也就不同了。
“旅途是很辛苦。”苏珊顺着薇薇安的话,想到了自己的旅途经历。她还没有经历过长途旅行,最远只去过隔了两个郡的姑妈家。那一次他们坐了几天的马车,路上还住了驿站,路上住不好、吃不好,马车也很颠簸,现在想起来还乱糟糟的。
“不过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愿意去旅行的。”最后薇薇安如此总结。
主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能够出门增长见识的机会太少了,哪怕知道辛苦,也会比较愿意忍受。这和上辈子旅行很容易,她反而更愿意宅家,真的完全相反呢。
外语课之后,课间休息时间不长,教数学的夏普夫人就走了进来。这几乎是所有学生最不喜欢的课了——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没有那么不喜欢算术,毕竟一开始教的东西都很基础,也是小孩子比较容易理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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