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文案: 进到王府,对沈宝用来说,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表面看,她是王府里的姑娘,实则她是随母改嫁至王府的拖油瓶,甚至更惨,她都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只是母亲捡的一个小乞丐。 府里姑娘们看不起她,欺负她。以沈宝用做乞丐时能让母亲注意到她、收养她的手段,这些都不算什么,沈宝用对付起来游刃有余。整个王府唯一让她心怀警惕、敬而远之的就是这府里的世子殿下,九王的嫡长子薄且。 沈宝用议亲成功那日,薄且院内,一向稳重的管家、奶娘都跑来与他说道此事,他们皆是松了一口气替他高兴的样子。最后跑来的是他的亲妹妹,这丫头向来有什么说什么,直言道:“这下好了,那个小乞丐终于要滚了,哥哥,你再不用怕她缠着你、惦记你了,她也不照照镜子,凭她也配!” 按说这话没毛病,沈宝用本来就配不上他,她乞丐的出身,她现今的身份,她那虚荣又肮脏的小心思,无论哪一样单拎出来都上不得台面,唯一能被称道的是她的那张脸。 这天夜里,他梦到她出嫁离开王府,与人洞房花烛…… 薄且醒来后,从不失眠的他久久不能入眠,窗外的花儿刚长出鲜嫩骨朵,他步入其中就着夜色伸手将其折断,拿到屋内插到了花瓶中。扰人心碍人眼的东西,还是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好。 沈宝用:卑贱虚荣如我,也有不愿攀的高枝。 薄且:你卑贱,你不堪,算不得好人,可若我连这样的你都降服不了,那岂不是我的失败。预收文求个收藏,万分感谢。文名:《被她嫌弃的小叫花子荣归故里了》文案:自打白家小姐给了白烈阳第一碗粥开始,她就是白烈阳心中的神女。白家小姐真是个好人,漂亮温柔有善心,不止给他吃的,见他被人欺负还会出手相助。少年懵懂心事,虽知自己与她是一天一地,但还是忍不住心之悸动。直到有一天,他偷听到她与婢女的私语,她说:“若不是马公子乐善好施,我要投其所好,谁要理那些个叫花子,粗鄙又肮脏,尤其是手上有胎记的那个,看我的眼神好恶心,真是白瞎了他那双好眼,要不是卡着马公子下学的时间要在他面前表现,别说对那叫花子笑了,我都快要吐了。”小叫花子低头看了看自己右手掌心上的胎记,听那婢女提醒道:“姑娘,他叫白烈阳,还是您允他姓白的。”白小姐不耐道:“谁记得他叫什么,别提他了,倒胃口。”白烈阳本无名无姓,是白家小姐赐了一个姓予他,而烈阳是他为自己起的名,那时他小,又逢冬日,他以为烈阳是最好的存在,殊不知太过热烈的东西是会伤人的。两年后,姚口街上要饭的叫花子们像炸了营一般,纷纷都在传:“知道吗,前年去参军的那个小叫花子今非昔比了,被大将军认了干儿,如今凯旋而归……而此时的白莫忧如愿以偿,终于与马家公子订了亲,可惜她当年招惹到一个不该招惹之人,后来他毁了她的亲事,逼她亲他掌心上的胎记,他的眼睛……白莫忧终于明白,白烈阳是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