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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试第二日, 考得是杂文和诗词。
所谓“杂文”,指的是除了诗、赋、赞、颂、箴、诔诸体以外的其他文体,而且杂文是进士科必考的项目之一。
常见的有表、书、诰、诏、章等体裁, 例如韩愈的《杂说》就属于杂文一类。
这次杂文考试有点像文综,考卷上分别列举了五种公务场景:举用有过官吏,卑幼私擅用财, 监临势要中盐, 边境申索军需, 织造违禁段匹。以上五种情形,要求考生按照要求分别写出公文判语。
何文静到现在才真有种感觉,这次考试难度确实加大了, 因为其中有几道题, 还考了律法,虽然都不算艰深, 案情也不算复杂,可是却要求考生要对律法量刑有一定的了解。
例如,卑幼私擅用财,根据大夏律法规定: “凡同居卑幼, 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 十两, 笞二十。每十两加一等, 罪止杖一百。若同居尊长,应分家财不均平者,罪亦如之。”
大概意思是大家族聚居没分家时,如果擅用本家财物,则要按照金额受到鞭笞或者杖责, 还有分家必须要均分,如果同居尊长没有均分家产,也会受到处罚。
而何文静之所以会去看律法书,也是因为当时他想查一下分家的事。
因为他穿过来时他家已经分家出来,何文静也没想要怎么样,只是想了解一下大夏关于这方面的规定,确定自己家以后不会再因为这些事再出什么麻烦。
而他在看完这一段后也明白了,其实何铁蛋和老叶氏当时分得实在算不上公平合理,不过分家要是没有得到长者的同意也不能分,他爹如果想要顺利分家出来,吃些亏确实难免。
不过律法中也有规定,只要分家已经满五年的,分家结果不再予以变更。
然后何文静就顺便把律法书也看完了,却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他心里还是有些高兴的,现在考童生的考生多还停留在四书五经,勤奋些的,“十三经”也有读完的,不过如果考到了其他内容,这完全就是看运气了。
显然他运气还不错。
按捺下有些激动的心情,何文静开始打草稿。
第一题显然有暗指前任府台大人的意思,除了这一题需要仔细斟酌之外,其余基本没有太大难度,何文静在把答案通读几遍之后,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誊抄到试卷上。
再就是一诗一赋了。
因为后面题量不多,他写杂文也写得有些头昏脑涨,就拉了一下小铃,准备休息一下,先吃点东西。
很快有人给他送来了食物,两个馒头一碗清水。
何文静也没嫌弃东西简陋,考场上有汤汤水水才是不正常的,万一有油渍沾到手上或者卷子上,那说不定直接就会被黜落,所幸拿来的馒头还带着余温,水也不是冰冷的。
他在这边吃着馒头,便有香味渐渐向两边飘散,没过多久,他就发现拉小铃叫人送吃食的考生多了起来。
隔壁隐约还有嘀嘀咕咕的声音,好像是在抱怨他吃东西打乱了他的思路。
何文静无奈了,他也不可能一整天不吃东西吧,况且考试又很耗费心神,他每到这个时候,肚子总是饿得很快。
有巡考官路过,喝令保持安静,场上便又只余纸张翻动的声音和咀嚼食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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