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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天阳光很好,你穿迷彩作训服……”
他喜欢我很久了么?迷彩服,那是高一啊!那时候我才多大?……当然他也不大!陆余也就十六岁吧?小安总一边吐槽陆余竟然这么早熟,一边又反复研读,最后就着趴着看信的姿势,把脑袋埋进枕巾里。
少年耳根发烫。
开情窍这种事,可能努力了两辈子都不成,也可能只需要花一瞬间,这一刻,小安总觉得他悟了。
其实自打陆余哥哥坦然承认,那第一封情书是他偷梁换柱,把自己的杰作塞进去时,小安总那颗沉寂了两辈子的心门,就已经被缓缓撬开了缝隙。
一种名为“陆余”的病毒,顺着缝隙钻入,悄无声息地复制rna,潜伏进每一个在呼吸的细胞,打上“我喜欢你”的烙印。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安予灼都被忽悠傻了。
以至于那一晚,陆余逼迫似的问:你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安予灼根本无法否认。
即便是现在,他闭上眼睛,也能想起陆余扣篮时,球衣被风掀起,露出的劲瘦结实的腰身有怎样的轮廓线条。
能想起玩闹时,陆余单手把他扛起,再轻轻放下,彼时高大少年微微起伏的胸膛,是怎样的弧度?含着笑意的眉眼,又有多阳光俊美。
想起俩人在无数个考试前的夜晚挑灯夜读,陆余总会给他准备好咖啡和焦糖夹心华夫饼,当题目做不出来时,陆余又会借口掐他的脸。
……
每段有关陆余的回忆,都是愉悦温暖的,还……带着些潜藏的悸动。
如果不是有意复盘,安予灼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对陆余哥哥的腹肌印象那么深刻?
等等,他不会是馋人家的身子吧?
哎呀不要脸!你个活了两辈子的家伙,竟然馋高中生的身子,有伤风化!
但话说回来,若是和陆余谈一场恋爱,好像还蛮不错?
可是……
小安总壳子里毕竟不是个真正的青少年,想到“恋爱”,他就自动联想到“一辈子”,成熟的大人哪能跟荷尔蒙作祟的高中生相提并论?学生时代的恋爱肯定是只图开心,根本不认真……不对,陆余好像也想得很远,安予灼猛然想起陆余白天说过“结婚”,又暗自摇头。
可惜他脑袋埋在枕巾里,摇不了,于是晃了晃撅得发麻的腿。
所以,隔床的陆余掀开床帘时,就看到他家灼宝正在对着他……摇屁股。
好像有一条看不见的皮卡丘尾巴似的。
陆余:“。”
而听到动静抬起头的安予灼,正好对上忍笑的陆余:……
“啪叽。”
安予灼重新把脑袋埋进枕巾里。
第二次被陆余撞见他看他写的情书,怎么还能更社死啊?
毁灭吧。
安予灼感到一只大手在他后脑勺上轻拍了下:“干嘛?cos鸵鸟?”
安鸵鸟继续装死。
然后就感觉一撮呆毛被揪了下,安予灼吃痛,爬起来,坐起身。因为他坐着,而陆余是掀开两床之间床帘的半趴姿势,小安总便在位置高低上占了上风。
他居高临下地问:“你爬进来干什么?”
这时候陆余半个身子都钻了进去,手肘正压着那封情书。
陆余把信纸抽出来:“你翻情书的声音太大,吵到我了。”
“……!”安予灼一把捂住陆余的嘴,“你小点声!把他俩吵醒了怎么办?”
其实这时候,对面两床的薛围和董宇缇呼噜声此起彼伏,丝毫没有要醒的迹象,可陆余还是配合地点点头。
安予灼放开他。
陆余问:“看过情书了,感觉怎么样?”
提及此事,小安总便又想起“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之类的警世恒言,便联想起:他们不可能结婚的,甚至未必能谈几天。
因为陆余最多在北城待到高考结束,而以后陆总就要继承家业,他这辈子是想在父母跟前尽孝的,绝不可能离家太远……所以,何必谈一场注定要分开的恋爱,去伤陆余的心呢?
小安总有些忧愁,顺势换了个文艺的说法:“感觉,我是一只鸵鸟。”
鸵鸟,遇到问题就畏葸不前。
但有时候,逃避可耻却有用。
安予灼陷入绵绵的愁思里,感性地问:“你觉得鸵鸟怎么样?”
陆余却想起方才撅着尊臀的安鸵鸟,他诚恳地说:“挺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