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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旭虽没在本地吃过酸辣粉, 但吃过不少面,许多面店都是用鸡精或味精增鲜,却没想到这么一家乡村小店却用的高汤。
刚才他还觉得三块钱一碗酸辣粉比外面贵, 虽说料和粉都给的挺足, 但一碗牛肉面在外也就卖两块五左右,要是普通面就更便宜了。但现在他觉得就冲这高汤,就很值了。
酸辣粉的汤色浓郁,用老母鸡、猪腿骨熬了足足两个小时熬出来的半透明奶白色高汤, 加入呛过的深色醋水、用油滚过的红通通辣椒油, 颜色丰富,香味也十分丰富。
最冲的辣味过后是炸过的辣椒香, 呛过的醋去掉了醋的劣质酸味,仅留下了醋香,酸酸辣辣香味中带着一点麻,麻过又有高汤的鲜醇,多种香味道刺激味觉,胃口大开, 简直可以让人一口气把粉干掉。
程旭也是这么做的, 一口汤一口粉, 就着各种配料,就把一碗面风卷残去似的吃光了。
好饱。
他之前上学, 后来做会计工作,都没什么运动量,饭量一直不大, 还真没适用一下子吃这么大一碗粉的。
饱餐过后, 他对着空碗发呆。
是真的空碗, 他不只吃了一大碗粉, 还把整碗汤给喝光了。
可惜没肚子再喝一碗,程旭有点意犹未尽,同时下了个决定。
本想再等一会儿,但见有人站旁边等位置,他只好站起来去了柜台处,“我想见见厨师可以吗?”
海玉春见又是刚才的小伙子,就问他要见厨师做什么,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谁知小伙子也直接来了句,“我想拜他为师。”
海玉春惊讶了一瞬,便真的去叫他爸了,她倒是之前听她爸念叨过想招个人,最好是能进厨房帮忙那种。
海连敬听后,让他先等一等,等午饭时间过后,才找了安静角落跟他说话。
海连敬打量这个叫程旭的小伙子,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这一看就是读过书的孩子,海公公笑眯眯问:“小伙子,为什么想学厨呢?”
程旭小时候一直喜欢做饭,这种喜欢可能有五六分,但因为他爸是厨子,就不想让他当厨子,于是就不让他学做饭,后来他变成了个吃货,但仍忘不了一直以来的梦想。
“我想学点做饭手艺,开家小店超过我爸的牛肉面店。”程旭见老板笑眯眯,显然对他挺满意,于是实话实说道。
海连敬笑眯眯的脸板了起来,“哦,那算了。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程旭:“为什么?”
海连敬没什么敝帚自珍的想法,收徒也很随性,看眼缘看天赋。前世收过两个徒弟,都是天赋不错,看着也挺顺眼。
但他这人也有些老派思想,收个徒弟不指着收学费,但怎么着徒弟也得跟着干几年活。以前师徒关系是比父子关系还要亲近的,师门是很重要的。
但现在是新社会,不讲究这些,不过他教个徒弟,怎么着也得跟他在店里他搭把手帮个忙,要不他不是白耽误功夫。
他也把话说明白,“我店里缺帮手,要是收徒我想他即学成也得给我帮两年忙才行。”
程旭一听原来是因为这个,他也知道学厨不是一朝一夕,就算学会了也得实习才行,在店里帮忙也就当实习了。
再说他也没指着一下子就能超过他爸,所以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
海连敬看这读书孩子又顺眼起来,不过他看他细胳膊细腿,不知这孩子有没有天赋,就道:“你要是愿意可以留下来帮忙,我给你开工资,收徒的事得看看咱们能不能合的来。”
那就是实习期,这个程旭懂,“行。”
两人于是又商量了工资,程旭的意思看着给就行,他学艺不在乎这些,但海连敬还是给
他开了一个比外面服务员略高一些的工资。
海连敬又问他家住哪里,听说他是县城的。从村里到县城过来也挺远的,海连敬就说给他租个房子。
程旭丢了会计工作还没告诉家里,现在当又想学厨更怕他爸反对,于是就同意住在燕家村,这样上班也方便。
正好收了工,海连敬就让女婿出门打听去了。
没一会儿,林志刚就回来说,他好哥们儿裴勇家有间空屋,如果程旭不嫌弃好长时间没人住,倒是可以十五块一个月租给他。
裴勇一直没搞对象,跟同样没了老伴的亲爹住一块,他家原本有两间房,前几年他当兵回来想搞对象,就又在旁边盖了三间房,现在他跟他爸住在几年新盖的这边,老房子正好给程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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