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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和护国公看着益王带人远去,没有急着原路返回京城,他们一起转头向东,去了随明治的驻地。
三年过去,随明治依然驻守在边境上,他的防区没有变化,中郎将的官职也没有变化,一身杀伐果断气势却变得比以前更浓,人也变得比安馨曾经见过的更加英武俊美。
他远远地迎出三十里地接着阿爷和福王,大开营门迎接两人进去,下令营中兵士升起篝火,杀羊杀牛烤肉招待贵客。
酒酣耳热之际,随明治麾下有兵将击鼓,围着篝火唱起战歌,抽出战刀舞起战舞助兴,嘹亮的战歌合着铁血的刀阵,刺激半酣中的福王豪兴大发,他也抽出长剑,围着篝火当众舞剑高歌一曲。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众将士被福王潇洒的风姿,嘹亮的歌声和先下九境的境界折服,纷纷高声喝彩,震耳欲聋的喝彩声让福王更加兴奋,大开大合的剑招越发让人眼花缭乱起来……
他身上穿的橙红色金丝蟒袍,在火光的照射下越发灿烂耀眼,跟雪白的剑刃相映成辉,富丽堂皇到了极致,四周叫好的气氛热烈得快要沸腾起来。
一套剑招淋漓尽致的时完,福王潇洒地在空中旋转着华丽地落下,他一边收剑回鞘,一边哈哈大笑到:“痛快,痛快!”
随明治却举起酒杯,故意扫胸对福王道:“你这剑舞的真是好看,单论好看,别是这里,就是盛京城中也无人能及。可要是你临阵杀敌的时候,也能全数使出来,那便更好了。”
随明治话音一落,当即就有麾下的将领七嘴八舌的欢笑道:“这话的极是,王爷的剑舞得太好看了,上战场确实太难使将出来杀敌制胜。”
“本王定能使得出来!”福王举起手中带鞘的长剑,不服气地对随明治叫嚣道:“你若不服,且来跟我比试一回!”
“不用比。”随明治一口喝干杯中酒水,高举着酒杯对着福王晃了晃,“啪”一声把酒杯放在面前的矮几上,哈哈大笑的:“我的剑专杀敌人,剑出必见血,跟王爷的剑不一样。”
福王昂起头,“我不信,你平时如何跟他们对战练剑?”
随明治得意地笑了,“你问问他们,我平日里跟他们比试用的都是树枝,王爷想让我用剑,王爷是想成为我的敌人吗?”
当即就有随明治的部将,醉态可掬地高叫道:“王爷的剑舞无人能及,杀敌却是我们中郎将更胜一筹!两相对比,我赌中郎将赢!!”
此起彼伏的声音响起来:“不用比了!临阵杀敌,中郎将肯定赢!!”
“王爷的剑是好看的,将军的剑是杀饶!”
“”
没人看好福王。
福王的剑舞一看就是没有经过战阵,花俏的地方太多中看不中用。临战之时,连刀尖长一寸短一寸都能决人生死,花俏好看的剑法就是在找死。
随明治麾下的人,可没有要讨好福王的意思,随着自己的主将一起起哄。
福王被激出了脾气来,他提起内力让自己的声音,让在场所有人都听见:“拿枝条来,我今日要用枝条,跟随三比试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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