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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天,清凉池边。
余瑶盘坐在白玉塔下,周身神力紊乱,如流水一样的乌发慢慢变幻颜色,从墨黑到霜白,如此反复几回,身上仍是不可遏制地结了一层冰霜,最后她睁开眼睛时,长发尽数化为水蓝色,在浓厚的灵彩下泛着冰冷色泽。
三日前,玄天门上,天孙云烨与锦鲤族圣女的定亲宴上,余瑶被从头绿到尾,还被诓着颇不自知的参观完了全过程。
这事在仙界传得沸沸扬扬。
余瑶一想起来,就觉得自己很蠢,关键还蠢而不自知。
天孙云烨是天族正统血脉,自幼天赋异禀,能力卓越,从天族太子的一干子嗣中脱颖而出,奈何身份这块被同父异母的嫡长兄压得死死的,熬了数千年也没看到什么出头的希望。
于是,他跟十三重天的小神女余瑶谈起了恋爱。
今日炼器少了一味上古仙金做引?无事,小神女有办法;明日渡劫无神药傍身?无事,小神女面子大,能借,实在不行还能偷——反正没人找她算账。
就这样稀里糊涂过了三百年。
前些日子,云烨突然愁眉苦脸,说自己准备冲击神位。
他一说,余瑶就懂了。
自上古以来,神与仙之间泾渭分明,得道升天是为仙,与生俱来是为神,六界之内,五行之中,神处处凌驾凡仙之上,哪怕资历地位高如天君天后,见了十三重天的神,也得做做样子拱个手唤声神君。
当然,跟那些牛逼哄哄的神君比起来,余瑶特别有自知之明。她虽没经历过成神的千锤百炼,雷霆铸身,却也知这里头的凶险,一个不慎,当真是万劫不复,身死道消的下场。
第一反应,自然是阻止。
只是云烨这人,平时性格还算温柔,但到了关键时候,不听劝,谁劝都不管用。
只能让他去。
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真死了,人毕竟是自己找的。
于是余瑶去蓬莱找了老朋友——扶桑神君。
同她这种半架子不同,扶桑神君的名声在四海八荒都极有影响力,他是上古十神中出世最早,活得最久的一个。
一听余瑶是来为云烨借扶桑果的,向来温和从容的人拉长了一张脸。先是语重心长地同她说了一大堆道理,后又说了句:让他歇了这份心吧,若是有那般容易成神,哪还轮得到他开这个先例。
总结两个字:不借。
老朋友不肯借,余瑶也没办法。
扶桑果毕竟不同于其他仙物,乃是扶桑神君本体所结精华所在,一直留存在传说之中的神物,十分珍贵,她不能强人所难。
主要是,打不过,说不赢,还偷不得。
然而就在余瑶原话告知云烨之后,他人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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