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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宴上, 郡守陆康话音刚落。
素白垂下的帘幕便被一只白皙的手掀起。
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指头圆润干净,是一只极好看的手。
凌寒有些不敢相信地盯着那个方向。
方才吹笛之人, 竟是大名鼎鼎的周郎么?
曲有误,周郎顾。
如此精于乐理的人, 擅于乐器也是理所当然。
只是,士人之间相互弹琴,修身养性, 确实不是什么稀奇事, 甚至是一股潮流。
可在酒宴之上为他人吹笛演奏的,有身份的人应当很少愿意做这样的事。
周氏乃庐江大族, 周瑜本人更是年少有才,在江淮一带极有名气。
帘幕之后缓缓走出一个男子。
大红乃是无比明艳的颜色,穿在男子身上,尤其是年轻而肤白的男子身上, 往往容易显得缺乏英气。
而眼前的人穿着一袭红衣,五官气质分明也是带了江南水乡的婉约特色,可是看过去,却不会让人感到有一星半点的柔弱。
穿越到三国以来, 凌寒一直觉得师兄是他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被史书描述为“美姿颜”的孙策,也称得上一个不可多得的帅哥。可是与赵云站在一起时,凌寒会觉得孙策还是要差上一筹。
凌寒以为,无论武艺还是样貌, 师兄大概都会是当代第一。
可是现在见到周瑜, 他的这个想法开始动摇了。
在凌寒神思不定的时候,周瑜已经完全走出。
他缓缓作揖道:“瑜见过殿下。”
与有名的人物初次相见,当对方向他行礼时, 凌寒会立即上前将对方扶起,以示尊重。
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零成本的拉拢人心的方式。
可这一次,当他想要上前扶周瑜的时候,硬是中途停下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总觉得似乎不太好。
最后,他只笑道:“公瑾不必拘礼。”
简单寒暄几句,周瑜也入了座。
凌寒想起先前误将周瑜当作乐师的事,举起酒盏道:“方才本王不知帘幕后的人是公瑾,因非常喜爱笛音《剑鸣》,有所
唐突,还望公瑾不要放在心上。”
“殿下言重了。”周瑜亦举起酒盏道:“能得殿下喜爱,是瑜的荣幸。殿下若是日后想听,只需遣人说一声,瑜自当携笛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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