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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贩子用所有财产买了一匹马,再也买不起第二匹了,可他实在不甘心,用唯一剩下的一只宝石戒指买通了为斯基泰人国王牧马的奴隶,让母马斯基泰人国王最好的一匹公马配了种,这才离开。
母马怀孕后马贩子不舍得把它卖掉,一直精心地饲养着,直到小马一岁才带出来卖。塞雷布斯原本想连母马和小马一起买,但马贩子不肯卖母马,塞雷布斯怀疑他是想再找一匹好马,来这么一次。
马贩子当时开价很高,一匹小马要了成年好马三倍的价钱,塞雷布斯还是眼也不眨地买了,甚至觉得买的很值。
雅典的骑士级公民家里都有马,他自己跟着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车冠军学马术和驾驭战车时也已经买了马。那匹马对雅典人来说已经算是好马了,速度快力气大,性情沉稳,很能负重,是一匹优良的挽马,但塞雷布斯却不是很满意。他更偏爱热血马。
他前世养过赛马,一眼认出母马和格雷都是极好的阿拉伯马,因此在马贩子为格雷开出高价,在雅典无人问津,还遭到很多嘲笑时毅然买下了它。雅典人偏爱挽马,也就是能拉车的冷血马,觉得格雷这种马华而不实。塞雷布斯买下格雷被认为是看中了它的妈妈漂亮的外形,像女人一样追求外表不注重实际,也遭到了不少嘲笑。
格雷渐渐长大,比它妈妈还出众,跑起来当真是“风入四蹄轻”,才三岁时雅典就没有马能比的上它,人们渐渐承认塞雷布斯确实没有看走眼,格雷确实是好马,但还是不认为格雷值那么高的价钱。不知道这位里奥尼达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还是真正的识马之人。
牵来的马尼基亚斯一匹也没有看上,等人都散去,菲多带着塞雷布斯走到他跟前,说:“尼基亚斯,这就是我的主人塞雷布斯,那匹灰马的主人。”
尼基亚斯直接把珍珠拿出来,递到塞雷布斯跟前,问:“你愿意跟我换了吗?”莹润的珍珠手链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显得愈发晶莹璀璨。
塞雷布斯拿起珍珠看了看,确实如菲多所说,品相非常好,在这个珍珠还不能人工养殖的年代算得上稀世奇珍。
不过再珍贵的东西也不能让他用格雷去换。
塞雷布斯摇摇头,说:“我的马不换。我用钱买的你珍珠行吗?我愿意出四千五百德拉克马。”
四千五百德拉克马能买到六匹好挽马了,但尼基亚斯还是摇头:“不,我只要马。”
塞雷布斯说:“你再拿十串这样的珍珠出来,我也不会用我的马跟你换的。德尔菲不会有人出价比我更高,为什么不拿了钱,遇到别的好马时再买下呢?这样对你来说更有利啊!”
尼基亚斯拿回珍珠,打量了他一番,反问:“我是斯巴达人,不需要金银,只想要一匹好马。我为什么要先把珍珠换成笨重的金银,再用金银买马?珍珠对我来说更方便。”
塞雷布斯一怔,笑了起来,说道:“尼基亚斯,我的马是马贩子从斯基泰人那里贩来的。有几个马贩子会去斯基泰人那里贩马?你如果想等,不知道要等多久。珍珠不像宝石和金银,珍珠时间长了会发黄,越来越不值钱,到时候就算有了好马,你的珍珠也许已经一个德拉马克都没人买了。你现在把它卖给我,把金银带回去,到时候用来买马不是更稳妥吗?”
尼基亚斯低头看了下珍珠,问道:“它会发黄?”
旅店的主人一直在门口看热闹,应该是他的熟人,闻言回答道:“是啊尼基亚斯,如果你想存起来换马的话我劝你还是换成钱存。珍珠很难保存,时间越长越黄,确实会越来越不值钱。”
尼基亚斯动摇了。
塞雷布斯请他到中庭喝酒,讨价还价,最后用四千六百德拉克马买下了那串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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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基亚斯动摇了。
塞雷布斯请他到中庭喝酒,讨价还价,最后用四千六百德拉克马买下了那串珍珠。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弄错了马匹价格,所以这一章珍珠价格也要跟着改一下,改完了少了一些字数,我以后会用番外补上,这里就先重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