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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认为,越穷、越无知、越没有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的人越喜欢打仗,因为这些处于最底层的百姓们,总是希冀着通过战争来改变社会地位,打仗就可以洗牌了,社会的风力舆论似乎总是这样渲染。
谭纶就像肉食者里的一个异类一样,作为大明的大司马,他总是在鼓噪战争,总是想看血流成河。
这是一种典型甩锅的谬论,将战争的罪责,甩到什么都决定不了的百姓身上。
都怪百姓这帮乌合之众!是乌合之众的舆论风力,绑架治国的君子们进行战争,导致了生灵涂炭。
事实是没有任何一个穷人或者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可以决策发动战争,纵观历史,决定发动战争的,往往不是穷人,而是肉食者。
就连聚啸而起的民乱,都是百姓实在是米缸里没有一粒米,连路边的树皮都吃光了,土里的老鼠都躲不过,连观音土都被疯抢,跟肚子快要饿穿的百姓,讨论道德和礼义仁智信,是无耻之尤。
是百姓们不够勤劳吗?不能靠自己的双手获得足够的食物吗?
战争的罪责,不在、更不应该扣在平民的头上。
谭纶鼓噪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只是为了警告某些人,掂量清楚自己的实力,朝廷有掀桌子的权力和能力,打不赢就别整天跟朝廷叫板。
张居正一直在竭力避免,矛盾激化到无法收拾,必须要通过战争去解决。
而现在张居正同意了对南方诸多省份追欠,是他知道,南衙地面已经无法形成合力,对朝廷的政令抵抗。
追欠,南方权豪缙绅就只能认缴。
张居正划定了追欠的范围,山西、陕西、四川、湖广、云南、山东,不再追欠的范围,山东供给辽东都司的一切粮饷。
谭纶提醒张居正,有些狗东西会一种倍之的手段。
张居正见过很多次,并且引以为戒。
朝廷要稽税,权豪缙绅官吏为了抵抗这道政令,就令自己的走狗四处设卡,百姓家里鸡生个蛋要抽税、走卒贩夫卖个早点就要扣个刁民的帽子大肆征税、农户在家里院子种点丝瓜恨不得摘了几个去,最终导致政令无法推行。
这种事一定会发生。
因为已经发生过了。
万历二年进士朱正色,在隆庆五年的时候,还没考中举人,就只是个秀才,在朱正色的带领下,三十多个生员,闯进了浙江处州府衙门,殴打了朝廷命官。
案情并不复杂。
说是:处州府同知江应昴假借朝廷名义,滥征赋税,损公肥己,农户的水草乃是猪饲料,从来就不纳税,但是江应昴愣是一百斤抽了十斤拿到衙门喂猪,一个和尚化了点斋饭,直接硬抢,做了午饭。
朱正色等一众生员去游园踏青,被江应昴抽分,朱正色说自己踏青,为何要抽分?这便打了起来,后来朱正色又去衙门告状,说江应昴打生员,浙江分守参议方岳不听,这些个生员,又把分守参议方岳给打了。
这事儿闹大了,传到了隆庆皇帝的耳朵里,隆庆皇帝下诏:生徒聚殴上官,大坏法纪,令抚按官穷竟其狱,无事姑息。
最后的结果是,朱正色一共三十二生员被剥夺了生员的身份,罢黜为民,处州府学空空如也,一个生员都没了。
处州同知江应昴被调任大理做了同知。
但是朱正色、冯椿等生员没过多久,就重新获得了生员的资格,并且朱正色在万历二年考中了进士。
张居正察觉到这件事有古怪,江应昴一个进士,跑去吃和尚化得斋饭?抽分农户喂猪的水草?
事实是:当时朝廷在追讨浙江欠税,已经投降权豪的同知江应昴,明面上遵从了这个政令,却加倍执行,设立钞关,连和尚的斋饭都不放过,引起了众怒,在这次游园踏青中,才爆发了斗殴。
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为民,江应昴调任大理而已,张居正连续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
殴打朝廷命官,朱正色还能恢复生员身份,还能考举人,考进士,说明的的确确是官绅勾结在一起。
殴打朝廷命官事情闹大了,苛责过甚、吹求过急、追欠民怨横生之类的奏疏,不断的进入了内阁,最终追欠之事不了了之。
这就是典型的倍之。
权力是自上而下,同样是自下而上的,所以张居正才反复申明,有敢挠公法,伤任事之臣者,国典具存,必不容贷,张居正现在当国了,有胆子就来倍之!高拱不处置,看看朝廷、看看他张居正会不会超级加倍就是了。
大不了就打一仗,斗争激化后,才能冲和。
稽税这种事,小民口袋里连银子都没有,都是铜板,能收几个钱?工本费够不够都另说。
(浙江处州府生员冯椿等,以本府同知江应昴笞辱生员,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诸生数十人,高诉于分守参议方岳,岳不为理,椿等遂群殴岳,鼓噪而出。事闻得旨:生徒聚殴上官,大坏法纪,令抚按官竟其狱,无事姑息。于是论椿等十二人充军,正色等三十二人各黜为民。明穆宗实录五十三卷)
张居正思索了片刻说道:“有票即征,无票则不征,无票征税,伸手就砍头。票是催缴票,但凡是不持催缴票随意追缴,则以谋逆论,瓜蔓连坐,国典具存,必不容贷。”
稽税房稽税,都是发催缴票,没催缴票,随意设关征税,都是冒名顶替者,抓到一个就杀一个,抓到十个就杀十个,提刑千户本身就是侦缉事出身,地方不抓,缇骑来抓,抓到了就是瓜蔓连坐,绝无姑息之说。
想破坏朝廷新政,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王崇古思索再三说道:“瓜蔓连坐,是不是不太仁义?陛下幼冲,岂不是陷陛下不仁恶名?”
恶名?
朱翊钧轻轻咳嗽一声,一点都不在乎的说道:“朕德凉幼冲。”
王崇古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他真的想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宣府大同过自己逍遥日子去!
这里面的逻辑其实非常简单,皇帝因为年纪小所以还没有修德,闹得收不了场了,一脸委屈巴巴的说:自己这个年纪,还不太懂国事,也不知道追欠,会闹到这个地步,朕下个罪己诏行不行?朕都认错了,还想怎样?!
而且小皇帝会套在小皇帝的这个壳子里一直这么干!
眼下小皇帝支持张居正,张居正自己还深谙矛盾的真谛,还握着公私论,跟30版本的张居正斗法,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找死。
万士和看王崇古不配合,思考了一下说道:“《大明律》明文:凡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粮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俱问罪,不分首从。属军卫者,发极边卫分充军;属有司者,发边外为民。”
“抗税适应此条。”
作为刑部尚书,王崇古劝仁义显然是干了礼部的活儿,所以万士和转头干了刑部的活儿。
既然有催缴票才能收税,无票稽税,伸手就砍头。
那么问题来了,抗税该怎么处置,大明会典规定,抗税一律发极边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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