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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孟纤纤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街道尽头,朝阳冉冉而升,少年的背影宛如奔赴烈日般…盛大灿烂。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下次要来见识见识了。”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哇,是校花哎!”
而这些情书,好像不仅没有帮他湮灭桃花,反而愈演愈烈,这么一个平时看起来浪荡纨绔的少年,没想到还有如此细腻的内心世界。
其实孟纤纤只是想利用她作为祁盛小青梅的便利、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罢了。
江萝说她投过,被人家丑拒了。
江萝是在孟纤纤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纤纤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江萝只装作看不出她的意图,答应了她。
煤球听着他拙劣恶心的恭维,翻了个白眼,一脚踹他轮胎上,险些让他重心不稳摔了跤。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祁盛全程皱着眉头,嘴角抽筋,说她有这水平为什么不去投“最小说”杂志了。
甚至有一份回信落到了语文教研室主任手里,教研室主任是个小老头,感受着满纸扑来的中二气息,眉头直皱。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胖子禁不住感叹了一声:“猪猪,你居然认识校花?!”
那是江萝最最最受不了的目光。
祁盛回头扫了江萝一眼。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因为他最后补的这句话,孟纤纤愉快极了,脸上挂满了愉悦的笑意。
杀疯了都…
自己班上的男生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会太过火,但隔壁班那些陌生的男生,就过分得多了,不仅不怀好意地打量她,还会指指点点,叫她大|波妹。
孟纤纤跟男生们寒暄打着招呼,眸光转向了马路侧边骑着山地车的祁盛。
“那就好,那以后你跟朋友玩,也要带我哦!”
“我加入了街舞队,纤纤是我的队长。”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今天文理分班,你选的文科班对吧?”孟纤纤的话,打断了江萝的思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虽然祁盛很嫌弃江萝写的情书回信,但也没有阻止她把这些信笺发出去,因为小姑娘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帮他回情书。
这…可不是她的初衷。
孟纤纤笑着说:“猪猪跳得很好哦,自学成才的。”
“嗯,上学期分班考,我的成绩偏文科。”江萝骑上了折叠自行车,“能摆脱物理和化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我喜欢历史和地理。”
孟纤纤叹了口气:“我理科也很不行,但没办法,为了能跟祁盛在一个班,我也只能选理科。”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但后来她也发觉不妙,她的回信越是温柔,女孩们对祁盛越发着迷和疯狂。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孟纤纤总能敏锐地抓住流行风尚,梳着10年初非常流行的厚斜刘海发型,蓝色针织衫的角边儿在腰间系了一个结,将纤腰曲线展露了出来,下搭格子百褶裙。
跟她一比,江萝穿得就简单的多了,白t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熊,搭配宽松牛仔裤。
江萝知道她说的朋友…指的是谁。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我怎么不能跳啦!”
导致她夏天都会穿外套,尽可能地遮住自己。
“厉害啊,不过你确定你能跳街舞?”
江萝不可置否。
说完这话,祁盛便加快了山地车速,独自离开了。
“下次我们一起玩啊,猪猪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了。”
就在江萝默不作声地回想着自己给孟纤纤的回信内容的时候,胖子和煤球他们几个男生骑着车掠过——
“在贝壳篮球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