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擂台上的文渊明,手中并没有剑。
他握着一支毛笔,没沾墨水,笔锋洁净如新。
文渊明面带微笑,彬彬有礼:“道友,在下出剑比较慢,你是否能等待片刻?”
高桥美奈子还在回味对方的名字:“文渊明,丹榜前十的所谓高手?好,你慢慢蓄势,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事。”
文渊明动了,手中的毛笔,在虚空中书写起来。
擂台上剑气弥漫,毛笔顶端汇聚的剑气,竟然在空气中写下了文字。
每一个字清晰可见,笔走龙蛇,印刻在了虚空之上。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
“岂不以有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价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白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
文渊明所写的,赫然是李白名篇《与韩荆州书》。
每写出一个字,文渊明气势就强大一分。
当他书写到上百个字的时候,气势如虹,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气概。
“好气魄,不愧是情商剑!”
“要不是这一招威力太恐怖了,我都不愿意叫他夺命剑,应该叫他书生情商剑。”
远处有人惊叹起来,想起了文渊明的过往。
和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不同,文渊明主张入庙堂,做人要有高情商。
他出道时本是个小散修,就因为情商高,得到了花剑仙弟子的青睐,成为剑仙徒孙。
后来他以文载道,找到了自己的本命文章《与韩荆州书》,能够通过这篇古典长文,承载自己独特的剑道。
从此情商剑的名头,不胫而走。
只因这篇几百字的文章,全部写完的时候,威力太大,见谁灭谁,所以又有了书生夺命剑的称号。
山庄内另一栋三层阁楼窗前,站着一老一小。
老的是张天师,小的是雷轩然。
注视着虚空中的诗文,老天师流露出几分兴致:“此子另辟蹊径,以诗文承载剑道,倒也是一条出路。”
雷轩然显得很抵触:“以文载道固然厉害,可他偏偏选了这篇文章,落了下乘。”
“何以见得?”老天师问道。
“李白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三十四岁,在古代迈入了中年,终究是在生活面前低了头。”
“在此之前,李白曾求见张洎,希望见到玉真公主,在终南山住了一个多月,受尽冷遇,无果而终。在长安,遭受北门之厄,旋即离开长安,四处漂泊。在一系列失败前面,李白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向韩朝宗求荐。”
“当时的荆州刺史韩朝宗,名气不大,可是李白把他和周公、李膺、平原君相提并论,还夸韩朝宗‘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天地,笔参造化,学究天人’,这明摆着是昧着良心说话了。”
“一生特立独行的李太白,肯定也听过很多劝告,就像这两年很多人劝我‘要有情商,要懂人情世故’。于是李白变了,马屁如潮,阿谀奉承。”
“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写出这一句的时候,诗仙李白抛下了他的尊严。用现在的话来讲,他变成了一条舔狗。”
“人的一生分为很多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李白,我不喜欢。”
“眼前这位高情商的情商剑,偏偏致敬这个时期的李白,我不好看他。”雷轩然长篇大论,很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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