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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杀一杀十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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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参军入伍的,等候太守府发布的募兵公文。”

“不日就会下发到各个县镇。”

可想而知,这场明正典刑之后,燕郡之地,投军入伍的人,恐怕会多如牛毛。

燕郡苦寒

可燕郡的百姓能吃苦耐劳,骁勇善战,精于骑射,其民风之彪悍,还要胜过北凉。

而现在

整个燕郡的民心都落在林轩这位新任太守的身上,古往今来,得民心者得天下,这绝对不是一句虚言。

“今日,本官还有一条律法要颁布。”

林轩压了压手,所有人都闭口不言。

“王府丞,宣读律法吧。”

林轩回到座位,王清站出,手中打开一卷公文,脸色肃穆:“杀一杀十令。”

“如下:

胡人杀燕郡百姓一人,则杀胡人十人。

胡人抢燕郡百姓一斗,则抢胡人十斗。

胡人抢燕郡百姓一畜,则抢胡人十畜。

胡人烧燕郡百姓一房,则烧胡人十房。

胡人杀燕郡百姓十人,则杀胡人百人。

胡人杀燕郡百姓百人,则杀胡人万人。”

每一句条律文,都像一只大手紧紧的攥住所有人的心脏,菜市口前的百姓,连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兴奋

他们激动

他们想要大吼宣泄心底的压抑

可此时

所有人都选择沉默

只是他们的眼睛,越来越红,眼底,越来越亮。

许久

王请将律条宣读完毕,朗声道:“此杀一杀十令,盖太守大印,自今日起,在燕郡地界内执行。

今后但有胡人所犯,无论人畜粮食,房屋金银,皆可上报官府。

燕郡铁骑,必向胡人十倍讨还。

以金抵金,以银抵银,以粮抵粮,以畜抵畜,以命抵命。”

“明日此令将会发放到各县各镇各村。”

王清合拢律条:“诸位可有疑惑。”

“没有。”

“大人就是我燕郡百姓的救星。”

一道杀一杀十令,不止震动了整个燕郡,更是让周围诸多的胡羌部落心惊胆寒。

他们并不怀疑,林轩会不会照着令律上说的做。

因为那个家伙根本就是个屠夫,疯子,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一时之间,草原人心惶惶,就连许多想要西进燕郡打秋风的部落都踌躇起来。

林轩就是要震慑这些草原部落,让他们知道,燕郡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他林轩更不是好惹的。

“大人,沸腾了。”

“整个燕郡都沸腾了。”

太守府内

王清满面红光:“每天都要无数人去各地的衙门,要求参军入伍。”

“还不止。”

孟蛟笑道:“周围的几个胡人部落,又开始往后退。”

“还有一个词语,大人用的极好。”

王清落座:“便是燕刀。”

“何解?”

林轩好奇。

“燕刀非凉刀。”

王清笑道:“燕郡非北凉。”

一语惊醒梦中人。

王清继续道:“日后我燕郡铁骑,改用燕刀,大人也得改用燕刀才行。”

“那我燕郡铁骑,可称为燕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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