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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 章 12【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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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油抄手,皮薄馅大。

面皮薄得如蝉翼,能透过面皮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紧实肉馅,拖出来的那个“尾巴”,是最入味的。辣,当然不是非常辣,麻,却也不是非常麻,但红油很香,酱油的底味调得很好,里头漂浮着几根被红油所浸透的蔬菜,再倒上一点醋……

这样的东西,十几块一碗,乃是街边小店常有,但x市的食物并不以馄饨、抄手见长,许多店用的都是半成品速冻馄饨,这就会导致馄饨皮死厚死厚的,管他什么馅料,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外头的太阳很大,地面反出刺眼的日光,躲在空调开得很足的小店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红油抄手,顺便再点一个凉菜——蒜泥白肉,肉切得很薄很薄,汆烫得十分细嫩,夹在筷子上,微微颤动。

这样的重口味,林诗音也已经习惯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人生的大多数日子,当然是被娇宠着长大的,父母慈爱、姨父姨母亦是慈爱,她早早就定下了未来的夫婿,知根知底、青梅竹马、既是很好的朋友、亦是很好的爱人……

但,此刻,她畅快地吃着味道这样重的东西,随意地走进任何一家店铺而不用担心里头会有人用奇怪而恶心的眼神盯着她,听着王姑娘爽朗而快活的声音,自己也同样的发出快活的笑声,没有人在意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也没有人认为女孩子吃东西一定要讲究什么姿态……

她的心中竟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即便没有表哥的冷落,即便没有龙啸云的纠缠,假使她此刻已和表哥成婚,恩恩爱爱,她或许……还是会羡慕这个地方的女孩子们的生活吧。

那,假如让她放弃表哥来这里生活,她会愿意么?

这想法只在诗音的大脑之中出现了一秒,她的笑容便显得有点苦涩了,古人云,兄弟争雁,便是说好处还没落到实处,便先想着怎么分利益,然而她的这想法,比之兄弟争雁,还要更愚蠢、更可笑。

无论是表哥,还是这里,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

那一头,思雨问:“要不要喝点冰醪糟?”

秦蔻说:“好啊,音音,你要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好……”

醪糟是冰凉凉的,有点微涩,撒了几颗枸杞,艳红红的飘在里面,与略微浑浊的、带着甜酒味道的醪糟混在一起,又漂浮着几颗实心的糯米小园子,喝上一碗,清爽宜人,又能解解口中的味道。

秦蔻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思雨。”

王思雨用勺子在冰醪糟里搅动,说:“先这样吧,我大姨嘴也是个碎的,受了这么大委屈,今天这事儿早瞒不住了,我出门的时候我妈都接了好几个亲戚打来的电话……你看他们,真是闲的,这种破事能拿出来眉飞色舞的说一个月!”

秦蔻凉凉地说:“那可不是……一天天闲着没事干,就这样了呗。”

王思雨心

有余悸地点点头(),

“()_[((),

李春雷还挺妈宝的,他妈也不是很讲道理的人,我还以为今天无论如何,他妈都要打电话过来嚷嚷两句呢,毕竟我昨天挠成那样,他估计一两个月没法好好见人了,结果还真奇了,他们家居然特别安静,一点儿没来作妖!难道是他爸把他妈给拦下来了?”

秦蔻:“…………”

秦蔻心想:那倒也不是,是我们家红哥拦的,保准叫李春雷从此以后听见“王思雨和秦蔻”这六个字,就能直接吓崩溃。

昨天她还好奇来着,问一点红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都做什么了,一点红含糊其辞,只道是他一定能全须全脚的回去,旁的就再不说了。

秦蔻:疑惑歪头jpg

总而言之,李春雷大概会拼命拦着他妈作妖的。

王思雨又说:“他家吱不吱声,也拦不住我大姨的嘴了,明天礼拜一上班之前,她们单位必然传遍,我看李春雷那条狗,再想人模狗样的骗女孩儿结婚,这几年是不能够了。”

“至于我爹妈……”思雨说,“先能清净一会儿是一会儿吧,主要问题还是住家里太麻烦,他们再这样,我就直接出去租房了,离远一点怎么都清净。”

喝完了醪糟,又略微在小店里坐了一会儿,思雨打了个哈欠,决定回家午睡一觉——昨晚她闹得大半晚上没睡,真躺床上时又睡不着了,现在那个劲儿终于过去了,开始感觉蔫蔫的。

于是三个人就在小店里分了手,思雨回家去,秦蔻开着车把诗音送到了地下车库,又把钥匙给了她,让她从负一层直接上二十七层回家去,她自己还有一点别的事情。

善解人意的林诗音自然答应了。

秦蔻就开着车又走了。

与此同时,家里。

一个小时的时间刚到,一点红就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针织小包,直接打开了它。

里面是一张卡片。

大小同银行卡是差不多的,但绝对不是银行卡,烫金面,上头只标了四个数字8327,反面一瞧,亦是什么都无,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挑了挑眉,看了片刻没看出个什么所以然来,正要拿出手机来问问秦蔻,手机却先一步震动起来。

微信消息,发消息的人是秦蔻。

关中悍匪coco:【位置消息】

关中悍匪coco:我在这里等你哦,别告诉别人(羞涩)(羞涩)(羞涩)

关中悍匪coco:戳一戳。

一点红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位置消息,位置算不得很远,要打车过去,定位的地址在xxx酒店。

酒店一词,在他们那时候,便是专指买酒的店了,这些店有大有小,大店便如同那京城高达三层的鼎福居酒楼,不仅卖十八年陈的绍兴女儿红、秋露白,也买各色小菜,至于小一点的酒店,便是几张破旧不堪的桌子,一坛和醋没什么两样的酒,锅里或许会炖羊肉或者猪头,随意当做下酒菜来吃,店主人就住在厅堂后面的小院儿里,偶尔,也就收

() 拾几张床铺出来,给那些宿醉的客人们用。

但,这个时代,酒店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时过境迁,此刻的酒店根本就不卖酒,甚至连餐厅都无,此刻的酒店,更像是他们那时候所说的“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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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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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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