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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长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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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黑暗里沉默,不知道在寻找着什么,不安的灵魂在某一刹那飘落,自由被孤独深锁,太阳出来了吗?如果是,为何不见光,如果不是,一抹温热为何?

意料之中,爸爸带着弟弟来看我,那个承载着他的骄傲和希望,放在心尖尖儿上的儿子。

见面时间本短暂,全程将恒恒挂在嘴边,什么刚拿了全国奥赛特等奖,什么打算报考国外大学,什么恒恒非常自律云云!

这是来看我吗,看我就是不问一句训练累不累,过得好不好,状态怎么样?只一心炫耀那了不得的儿子吗?

再说,真就那么了不得吗?

爸爸是不是不爱我?我无数次问自己,内心深处的答案依然是肯定的。

客观来说,爸爸除了将恒恒放在至高的位置上外,在恒恒出生以前,对我也算可以的。

记得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吃草莓,无论爸爸多晚回家,都会带草莓回来。还有一次,我发烧发到迷糊,爸爸寸步不离的守在我身边……

尽管我不想承认,但的确爸爸是爱我的,可是,爱如果满分100分,他给恒恒的爱至少得有80分吧!

可是爸爸,我知道恒恒很优秀,我也很努力啊!”

叶蓁蓁叹了口气,合上日记本。

披好迷彩外套,走出学习室,关灯,周围瞬间暗了下来。

只有被阴云遮挡了大半的月亮在努力散发着光!

嗯,看来今天的月光和我的心情一样不太好呢!叶蓁蓁心想。

叶蓁蓁所在的通信营是一栋三层独栋小楼,每层楼都有一个宽为15m的走廊,走廊一侧是一排开放式栏杆,另一侧则是班级房间。

叶蓁蓁所在的房间在三楼6班,刚好挨着学习室。

整个女兵一连都在三楼,二楼是通信团有线站二连和无线站三连,一楼是汽车营、营部和会议室。

楼下是晾衣架、单双杠和几十年的老梧桐树,营队门口是一条6m宽的石灰甬道,甬道前是一个篮球场,后面连着通信团的机房,那里有能影响整个基地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7月的夜晚,风吹来,叶蓁蓁感受到微微凉意,很舒服!

趴在栏杆上望向昏黄路灯下空旷又安静的篮球场,脑中突然闪现一句话“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想到此诗含义,颇为自嘲地笑了笑,叶蓁蓁啊叶蓁蓁,说好地做一个不惹情不动念,一心求进阶的仙女呢!

清晨6点20分,营队集合的哨音准时吹响。今天周一,是团的大操课,也是日常规的早操课中,大家最紧张的一种。

通信团包括机关、基层单位通信营、汽车营和技术单位技术室、自动化站。

团早操先由各营单位主官带本营队的人至团早操训练场地,再由团参谋统一下达训练内容和指令。

“稍息,立正,今天的训练科目:”

李参谋刚要说话,便看到团长向他指自己。

李参谋话锋一转“由团长向大家下达!”说完脚下旋转向右45度,向队首跑去。

团长高锡盛以一个标准的跑姿到整个队伍中央,站定那一声响亮地靠脚,利落的落臂,无不在彰显着一个曾经野战特种兵队列功底的扎实。

“今天我看有些人睡眼惺忪啊!周末2天休息的如此疲惫?

一日之计始于晨,打不起精神是吧?不如咱们大家一起醒醒神!”

稍一停顿,犀利的目光扫过众人的脸庞,继续大声说道:“稍后以我吹哨为令,从右侧画横线的位置开始,你们沿着大院儿的跑道开始跑步,不讲顺序,只讲速度,8圈为限,回原地集合,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众人一声大吼,响彻云霄。

“李参谋,准备开始计时!”

“是!”

随即一声哨子响起的同时,众人窸窸窣窣的摩擦声,蹬蹬的皮鞋声,此起彼伏。

陈楠乔跑在叶蓁蓁旁边,低声说:“高锡盛也太疯了吧,穿常服皮鞋跑5公里,咱们还穿着小高跟呢,我的脚都开始疼了!”

“迈大步,调整呼吸,尽量匀速跑,往前看,别的什么也别想!”刚跑过2圈的叶蓁蓁脚也开始疼了。

额头泛起大颗大颗的汗珠,卷沿帽被濡湿,两条腿像不是自己的,开始放慢脚步,机械向前跑,跑到篮球场一侧时,脚后跟传来钻心的疼痛,叶蓁蓁一踉跄跪倒在地!

“你怎么样?没事儿吧?要不我送你去医务室?”一连串急切又温润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叶蓁蓁抬起头,两颊红润,肤质细腻。

刚要张嘴说话,汗水落在卷翘的睫毛上,迷了眼,抬手去揉,林维崧快速递过一方深蓝素色手帕,“别用手,用这个!”

“谢谢!”叶蓁蓁擦好眼睛,又察看了脚后跟的伤,流血的地方已经开始肿起来了。

身边陆陆续续有其它人从身边跑过,用探究的目光撇着叶蓁蓁和林维崧。

叶蓁蓁很清楚那样的目光代表着什么,遂急忙站起来,不想节外生枝。

部队里的人都知道,女兵和男兵是两条平行线,不能有交集。

“今天谢谢你,我先走了!”叶蓁蓁说完就要往前跑。

林维崧抬手拉住叶蓁蓁“你的脚后跟的伤不轻,把鞋脱了吧!我送你去医务室!”

叶蓁蓁听到最后一句,被吓到一跳,连忙挥手“不用,不用,不用,谢谢你,我真的要走了,我们这样被人看到不好!”叶蓁蓁低头咬唇,似乎极力隐藏着某种窘迫的神情!

哦,原来她在意的是这个!

林维崧低头沉默了几秒钟,同样看不清表情。

当再次有人跑步经过两人身边时,转而拿起旁边的篮球,客气而疏离地大声说:“我的球落在这边了,我来捡一下。同志,谢谢你刚才帮我拦着球!”说完转身向球场走去。

叶蓁蓁望着林维崧的背影有点发愣,只听耳边隐约传来一句“磨脚的鞋不如不穿!”

叶蓁蓁总觉得这句话,话里有话,却大脑一片空白,想不清什么意思,正伸手要把鞋子脱掉时,发现手心还握着那一方深蓝手帕,顾不上多想,叶蓁蓁将手帕系在出血的左脚踝上,鞋子拿在手里,大跨步向前跑去。

叶蓁蓁回到训练场时,只有一小半人跑完了,回来的人在原地做着放松运动。

女兵中队,只有中队长肖燕飞和1班吴娴雅先回来了,叶蓁蓁和肖燕飞对视一笑。

肖燕飞与叶蓁蓁虽有上下级之分,但志趣相投的人遇上总是惺惺相惜,两人互相欣赏,常一起弹琴或打球。肖燕飞刚军校毕业,两人年龄相差不过几岁,面上从来不显关系亲厚,实际私下是很要好的朋友。

叶蓁蓁发现手帕还绑在脚踝时,下意识的四处望了望,看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刚跑回来的人身上,便抬起左脚,左手快速将手帕解下,放进口袋。

叶蓁蓁不知道的是,从她回来那一刻到那一系列小动作,都没能逃过一个人的眼睛。

这个人就是站在她身后一排的吴娴雅。其实,与其说吴娴雅关注的是叶蓁蓁,不如说她关注的是叶蓁蓁脚上的方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