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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当自告奋勇,走到征贰面前,两人“嘀嘀咕咕”的说了一大堆。
“咦?他何时学的鸟语?”李敢大为惊奇。
“到安定之后,”说起这事,朱安世也大为佩服,“他认为这里的鸟语很是好玩,所以找了当地的一个氏人,仅用三天时间,就学得似模似样。”
李敢哈哈一笑,“想不到他还有这能耐。”
这时,王当终于停止了对话,转过身说道:“主人,她说征侧伤心于阿郎之死,恨极了南越国的人,决心要与南越国拼个鱼死网破。
我劝说再三,她只答应加以相劝,但不敢保证成功。”
李敢轻轻点头。
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彻底解决交趾郡的叛乱,获得雒人氏族的依附,还要去麋泠走一趟。
李敢思索了一会,拍了拍王当的肩膀,笑着说道:“你去吧,不管成功与否,都记你一份功劳。”
王当吓了一跳,急忙双手乱摇的拒绝,“主人,不行,让别人去吧。”
“别人?”李敢一摊手,笑着说道:“只有你会鸟语。”
王当都要哭了,想不到一时贪玩,竟然学出祸事来了。
“主人,这里的人野蛮凶残,蛮不讲理,那女人会把我砍成肉酱的。”
他竭力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还用力地挤出几滴眼泪。
李敢笑着安慰,“有她阿妹做人质,放心去吧。”
想了一想,还给出了一些鼓励,“你不是喜欢这里的女人么?看,安世的这个漂亮吧?据说她大姊更加漂亮,如果你能成功让她投降,我亲自做媒,如何?”
“女人?”王当的目光向征贰瞟了一眼。
别说,这女人虽然皮肤黑了一点,但五官长得漂亮,更主要的是身材火爆。
如果比她更漂亮,倒是值得走一趟。
王当终于心动了,答应前还不忘确认一句,“主人,由你亲自做媒哦?”
李敢笑着点头。
王当前往麋泠,李敢趁着闲暇在附近的田间山林里四处走动。
朱安世的本领甚好,把征贰整治得服服帖帖的,再没有半点的反抗之心,这几天热情地带着李敢跑东跑西,当一名合格的向导。
山林众多,所以各种各样的动物也不少,雒人打猎为肉,吃的是野菜。
这里水系发达,有不少的河滩地,如果稍为开垦,就是大片的良田。
但雒人似乎并未熟悉耕种技术。
交趾水量充足,土地肥沃,气温适宜,如果种植水稻一年可以收割三季,果菜更是种下即生。
但这里的土著还未掌握这样的种植技术。
“是个好地方!”李敢微笑着点头。
一块未开发的好地,用很低的价码就可以拿到手,至于这里的雒人氏族,李敢已经把他们计入耕佣之列。
对于交趾人,不管怎么剥削,李敢没有半点的心理障碍。
同一时间,王当走进了麋泠城的雒将府。
他的步伐有力,头颅高昂,那模样就象不是来谈判的,而是来讨债的。
“哼,南越人的信使?”征侧脸如冰霜,就差掉碴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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