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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天明。
老瘸子被林初掩埋了,很简陋的一座孤坟,没有墓碑,没有棺木,没有草席。
葬在破庙附近。
林初站在坟前,双手鲜血淋漓,那是被破碗的瓷片割出的伤口,溢出的血迹。
他把老瘸子讨饭用的破碗给砸碎了,用来当做掘土的工具。
头脑已经昏胀,身体发烫。
昨夜的雨,寒气侵入了骨髓,风寒入体。
腹中空空如也,一天一夜,未曾进食。
林初转身离去,他现在,要去想办法,活下去。
缓步行进,林初失魂落魄,如同行尸走肉。
凡人,多么脆弱,这具肉眼凡胎,已经失去了神性。
千年修为,准帝巅峰,一朝荡然无存。
来到河西镇,街头巷尾,交头接耳的人,都是谈论着老瘸子的事情。
那已经被李府宣扬了开来。
“老乞丐真是胆大,敢偷李善人的钱,李善人乐善好施,扶危济困,老乞丐真是丧良心。”
“乞丐就是狗,狗不是人,没有良心,前天他偷和记包子铺的馒头,和老大,看在他年老的份上,才饶了他一命。”
“呵呵,我早就看出来,那老东西不是好人。”
“听说,他没有被李府护院给当场打死,李善人真是心善啊!换了是我,一定打死他。”
林初面无表情,独自前行,身体散发着一股酸臭,破衣,已经几天没换了。
他去了李府,深深地看了一眼李府的大红朱门,然后就去了百草堂。
这是河西镇,唯一的药铺。
百草堂并不大,是一个两进院的宅子,前院是药堂,后院自住。
林初留了下来,他识药,精通药性,编造一个家道中落的借口,在这里得到了抓药的活计。
原本那个抓药的,则是被赶走了。
百草堂,不需要两个抓药的。
算是安顿了下来。
这里能够吃饱饭,每个月,还有二钱银子拿。
百草堂的主人,郝仁义大夫,对林初是满意的。
他考验过,此人的确精通百药,并准确识得药性。
不像之前那个抓药的,干了一年了,有的药还会抓错。
“好好干,到时候,我传你一点医术,保管你一生不愁吃穿。”
郝仁义对林初挺中意的。干活的时候,手脚麻利,还会自行去捣药,那本来是两个药童的活计。
来了半个月了,林初着青衣,粗布的那种,郝仁义大夫赏赐了林初几套粗布衣。
再也不需要破衣遮体了。
“主家,为什么有的病,明明不重,要下猛药,有的病很重,下药量却是不足。”
林初抓了半个月药了,他早就看出了郝仁义开的药方,有问题。
“嘿嘿嘿!后生,你不懂,如果病人很快就好了,那我赚取的银两就少了。”
郝仁义露出一副自得笑容。
林初沉默了,转身去捣药去了。
“你抓药就行,不用捣药,你已经害死了一个人,不能再害死两个药童了。”
百草堂的厨娘,莫桂兰,来到林初的面前,脸色挺冷。
“我害死了一个人?”
林初满脸惊奇,他什么时候害死了一个人?
“你前面那个抓药的,喝砒霜死了,他要养活瞎眼的老娘,现在养不活了,不对,你应该害死了两个人,他老娘昨晚投井了。”
莫桂兰似乎在说一件平常的事情,情绪没有任何波动。
林初睁大了眼睛,居然有这回事。
他没有错,对方也没有错,那么是谁错了?
“这两个药童,都是家里养不起,送来当药童的,你干了他们的活,他们还能待下去吗?”
莫桂兰质问。
“我明白了。”
林初没有想那么多。
他刚来不久,需要手脚勤快一点,来确保自己能够待得长久一些。
原来,手脚勤快,也会成为一种错。
冬雪降,隆冬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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