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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第一零八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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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臣被带到驿站安置, 下臣忙着收拾东西,噶尔臧就在驿站转来转去。

大清生活条件可比蒙古好多了,偏远地方驿站可能还会因为“天高皇帝远”而破损陈旧, 但京城驿站作为外交门面, 是相当不错的。木石结构的房屋高大阔朗, 琉璃制品随处可见, 熏香袅袅、高床软枕。比蒙古郡王之子噶尔臧居住的地方好多了。

噶尔臧张张嘴,又不甘不愿地闭上。一副想要挑刺又不知从何挑起的样子。

宁欢笑眯眯道:“使臣远道而来辛苦了,好好歇息两日吧,等你们缓过来了皇上再行接见。有什么事尽管找驿站的管事。”

“哦对了, 使臣还是先沐浴一二吧。”宁欢指指噶尔臧,这人光顾着挑刺了, 也可能他皮厚没什么感觉, 身上的泥都干结成块往下掉了呢。

噶尔臧:“”

宁欢、三阿哥和鸿胪寺官员走出驿站大门,才有人“扑哧”一声笑出来, 宁欢笑道:“一听便知道是陈大人”。

陈大人便是陈元龙, 陆肯堂同科榜眼,当初陆肯堂发迹后怕自己被传成反派大哭的那位。

他运气也不错, 当初陆肯堂酒后答应帮他求差事, 酒醒后不好赖账,只好厚着脸皮去问四阿哥。四阿哥对不太实用的陈元龙不感兴趣,倒是三阿哥当时正缺人才——

事情是这样的, 大阿哥痛失爱马之时受到宁欢安慰, 感念宁欢的用心,也是心疼小妹妹,想着她似乎很喜欢卖东西赚钱,便打算自掏腰包出版《金庸全集》, 收益都给宁欢,算是一番心意。可惜他对出版一事一窍不通,只好委托三阿哥。

巧了,三阿哥那时候刚从宁欢口中听到张太傅关于“志向”的质问,正在思考人生呢。这件事给了他启发,想要做一个书局。他的设想很大,想要编纂天下书籍,统一发行。还想要自己撰写,比如日后要推广玉米,那么写一本玉米种植技术,朝廷推广的工作量是不是大量减少了呢?百姓可以一村、甚至一里合买一本,种植也有了最专业的技术支持。四阿哥想要治

河修路、五阿哥想要做农场种植改良、六阿哥学医、七阿哥的化学知识和实验反应、八阿哥翻译的西方著作这些都是极有意义的东西,他们若没有时间,可以由书局撰写并发行。包括三阿哥自己,也想撰写带拼音的字典、大清各地风俗习惯、美景等等。后来经过和宁欢讨论,又加上报纸一项。

可以说非常庞大的设想了。

这件事若能做成,可以收拢天下读书人之心,不成也不过是一次经验罢了。康熙支持他,也从私库走账给予一定经济支持。

但人才难寻。

第一这书局一开始只是个小作坊,还不归属于朝廷,正经出身的进士都冲着翰林院和六部,最差也要到地方做一显父母官吧,这小作坊对不起,看不上。即便有那不嫌弃的,也被三阿哥的构想吓到了——太庞大、太理想了,一瞧就是夭折的命,不敢惹不敢惹。

落第举子秀才倒有心,但书局这种地方,总需要高学历门面。巧了不是,陈元龙自己送上门来了。三阿哥怎么忽悠的他不知道,很快陈元龙就被调到出版局做主编。当时没人理解他,但几年下来,出版局做得风生水起,成为出版局翘楚,与无数文人墨客来往密切,被天下学子视为孔庙一般的圣地。后来又办了报纸,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笔杆子,更是雅俗共赏,天下闻名。

陈元龙作为主编,真可谓是名利双收!成就一点不比陆肯堂低。

——哦,陆肯堂现在已经荣升工部尚书了。

如今陈元龙工作之余,还会按照自己的兴趣做做记者,今儿他就是跟着三阿哥过来取材的。这会听到宁欢打趣,连忙笑着拱手:“公主今儿威风,刊登出去必定引百姓敬仰。”

宁欢笑得更欢了,陈元龙摸摸头,不知为何总觉得那笑有些奇怪。

确实奇怪,因为宁欢看到他就想起前些日子看过的后世小说,总有人说四哥的儿子——后来的乾隆帝不是四哥的亲生儿子,而是眼前这位陈大人的。四哥这辈子眼瞧着一心扑在治河修

路上,无心政治。他不是堰堰世界里那个晚景凄凉的雍正帝,想来也没有心力纳那么多妻妾,生一个乾隆帝那样的儿子。

只不知道四哥如果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还会不会为陈元龙引荐三哥。

宁欢又笑了一通,然后对三阿哥挥挥手,“我先走啦?”

“去吧”,三阿哥微微点头。

陈元龙好奇道:“承安公主还有别的事?”

“是啊”,三阿哥笑道,“万恒书院在状元楼办一个诗会,请她去做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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