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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很快就俩人,俩人的合伙坐一辆摩的,去了镇中心的银行取了钱,又去了邮局各自寄了一半钱回家。简书枚也一样随大流寄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她自己花,完全可以花得宽裕。要是大家不先说好,她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寄大部分钱回去了。
这是一九九一年,物价还是比较便宜的,买点当地的新鲜水果,十块钱都可以买一兜子了。买条漂亮的裙子,也才三十块而已。再七零八落的买了些小东西,总共才花掉五十块。
见她这么大方的花钱,别说管艳萍吃惊了,其他同学更像不认识她似的了。可见从前的简书枚是相当小气,在大家的印象中就没见过她花钱。
而且那条新裙子穿在身上,简书枚一下子就变了个样,果然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简书枚的外貌其实还不错又正是青春好年华,身段也好换上洋气的新裙子,立马变成了城市时尚姑娘,要是再稍微化个妆,就成了大美女。这样的女子走在路上,回头率都高多了。
“哎,书枚,你真适合穿裙子呢。”管艳萍笑道。
“恩,以前穷,又是花的父母的钱,不敢买,现在自己挣钱了,怎么样也得满足一下自己的小虚荣心了。”简书枚大大方方的说。
以前是真的穷,穿的都是最最普通最便宜十分乡气的农村姑娘衣服,而且还都旧得很,她难得有件新衣服。打小她就懂事,知道家里穷,不敢要新衣服。父母给什么就穿什么。
反倒是大妹还能过年过节时有件新衣服,因为不肯穿她的旧衣服,还会说:“我就光接姐姐的旧,一件新衣服也没有。”
所以,大妹反倒新衣服比她多,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其实家长的心从一开始就偏了,大妹也从小就会为自己打算。只有她是个傻子,认为自己是长姐,就该帮弟妹,什么也不要,只想着付出。结果呢,她付出了最多还最不得人心。
第一次这么痛快的为自己花钱,简书枚觉得爽快之极。这是她活了两世,第一次体会到花钱的乐趣,也第一次明白原来为自己花钱是这么爽快。
她决定了,花不完的就存起来,反正不会再象前世那样,把所有的钱都寄回家了。没的养大了他们的心,还养懒了他们。这一世,她已经不需要亲情了。但目前她还是会照顾他们的。
因为家里也确实很穷。她要不寄钱回家是不可能的。家里人已经眼巴巴的等着她的钱呢。要是她赚了钱,而一毛不拔,那也不可能,只怕唾沫都要淹没她呢。
不过,她也学会了叫穷叫苦叫累,每月寄钱回家时都会寄一封信,说自己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无休止的加班,累得快死了,还说吃的大锅饭有多差,没见一点儿油,等等。
所谓爱哭的孩子有奶吃,她这样的信一封一封的往家里寄,家人收到钱,就开始不好意思了。毕竟一开始大家也都没那么可恶。很多事情就如管燕萍所说的,都是她养大了一家人的心,也养懒了他们。
因为有前一世的比较,她这一世对家人也没那么有责任感了,说个不好听的话,她心里其实对家人没有一点儿感情了。但现在还什么事也没发生,她只能希望自己能改变上一世的结局,她不奢望亲情了,只希望能维持着表面和气就行了。
所以,她把重心都放在自己身上了。
不过就算她只寄了一半的工资回家,家里的收入也一下子高出了不少,日子自然过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