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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从来都不是个大方的人, 即便是最有钱的时候,也只舍得坐三天二钱银子的驴车。
而现在,她去了趟当铺, 把包袱里结实抗踩的的桃子小夜灯拿出来当了五十两银子,找了家镖局, 委托一名骑术最好的镖师带着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奔赴东京。
整整五十两巨款沾手就没, 林默眼睛都没眨一下,一门心思的想着必须得赶在一点红之前见到陆小凤。
虽然相处不多, 但看得出来一点红是个很死心眼的职业杀手, 他说要杀谁,那是一定要去杀的, 绝不存在吓唬当事人的调皮行为。当然,林默也不觉得陆小凤会死在一点红手下,她现在所学的轻功、内力、指力都是陆小凤手把手教的, 大半年的耳濡目染, 武功虽然只学了点皮毛,眼力倒是练出来了。
一点红剑法卓绝,搜魂剑无影实至名归,而陆小凤灵犀一指也不是吃干饭的,保守估计, 五百招之内,一点红必败。
她之所以这么着急,主要是怕一点红上来那个耿直劲儿胡说八道。
她几乎预见到了俩人见面是怎样是修罗场了。
陆小凤问:“你的刀是哪来的?”
一点红回答:“林默给我的嫖资。”
陆小凤一定会惊讶的四条眉毛一块儿立起来:“嫖资?什么嫖资?”然后一点红就会说:“我们早就睡过了,她早就是我的女人了……”
“她说想同时拥有我们两个, 所以我来杀你……”
这种话一点红绝对说的出来!
不行了,快住脑,再想下去她就要进lcu吸氧了。
快马奔驰在官道上, 数九寒天,冷风翻飞。她从东京去兰州花了半个多月,回去只用了七八天。
回到当初落脚的客栈,陆小凤不一定在,但一定会留信告诉她自己去了何处,内部消息总比一点红自己瞎找来得快。
一定能赶在前面的!
店小二回忆了半天,一拍脑袋想起来了,转身在柜台下翻找许久,摸出来一封信。
陆小凤在信上说,他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麻烦
,正在江南好友家里等她,要赏雪,不如去西湖看断桥残雪。
好友是江南首富,花家最小的一位公子——花满楼。
刚路过江南的林默:“……”要命哦。
陆小凤写信习惯在落款处留日期,林默注意看了一下,是十余天前留下的。
她长叹一口气,开始心疼花出去的那五十两银子了。许久不开张,她的积蓄委实也不剩多少,再次去了趟当铺,把在沙漠里买的帐篷毛毡锅碗瓢盆什么的通通当了,换了十几两碎银,雇了辆马车往江南去。
花满楼一年前在亲友的支持和鼓励下搬出了家门,在西湖边儿上一幢小楼里独居。
花满楼很爱花,所以他在小楼二楼临窗的的位置开辟了一大片种花的地方,即便是冬天,也有仙客来、水仙、蟹爪兰等耐寒的花在迎风吐艳。
林默站在二楼凭窗远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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