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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屿习惯性的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要求极高,硬是要让他们达到自己预期而变得不那么讨厌,可自家的这个小孩不一样。
喜欢的人,不管怎么样都是最完美的。
对洛卿,秦屿就只有一个要求,好好的爱他就好。
之前因为这次事情而产生的连续反应,已经彻底的消失了,洛卿依赖的往偶像怀里靠了靠,只要在不涉及底线前提的情况下,他还是很乖的。
秦屿自然也察觉到了他的这个异样,修长的手洛卿蓬松的发间,轻轻地揉了揉,这小笨东西,如果自己真的是想忽悠他,他绝对会被啃的连骨头都没剩。
洛卿有一个在节目组当总导师的男朋友,虽然不愿意走后门,也不愿意被人用各种手段偏爱,但是……依旧享受到了一些便利。
就比如说,在某一个项目实施之前,秦屿就先开始跟他说让他准备了,在洛卿生气炸毛时,还非常无奈的表示,疼自家小朋友忍不住。
每当洛卿想要好好的跟秦屿说这样不对时,秦屿就会开始犯规,仗着自己是某个小朋友的偶像,直接就开始逗他,问他自己爱他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对?
这样一个问题里,洛卿哑口无言,最后只能气呼呼的在偶像脖子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小牙印,看着非常可爱。
“宝贝,明天就要录节目了,今天晚上乖一点,等节目录完了再咬。”
秦屿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完美主义者,除了要求自己身边洛卿以外的人保证完美的同时,用着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
像洛卿被折腾狠了,开始炸毛就喜欢像是只狗崽子,扑到他的怀里使劲儿咬,偏偏还不忍心用太大的力气,忍的身体都在发颤,自己却偏偏依旧不忍心用太大的力气。
“我,我没有。”
正在那里看书的洛卿一听到秦屿这句话,从书后扬起小脑袋下意识的否认了一句,当跟秦屿四目相对,对上了他那带着笑意的眸子,脸瞬间就红了个彻底。
小脑残粉的思想到现在也没法子改变,喜欢秦屿呀,把他当偶像,顺便胆大包天想拐回家的那种喜欢。
“没有,那我脖子上这是哪个小野猫咬的?”
秦屿微微仰起头,让自己脖子上面的痕迹足以让洛卿看到,上面一个小小的牙印,带着微微红,还有一点破皮,的确是昨天晚上被折腾的狠了的洛卿在气急了的时候留下的。
“你……偶像,我身上也有你弄的。”
在这件事情上,秦屿可要比洛卿做的过分多了,一个只不过是被逼急了才会咬人的兔子,另外一个,是……时时刻刻都恨不得在洛卿身上打下属于自己印记的大老虎。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秦屿要比洛卿更加聪明,很少在那些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留下痕迹,基本上那密密麻麻的吻痕,在穿上衣服后就不怎么能看得见了。
最过分的,也就只是在锁骨上,不轻不重。
“哪里有?我怎么不知道?小朋友,冤枉人可不是一个好的习惯。”
秦屿知道按照洛卿害羞的跟兔子没差别的性格,绝对不好意思在白天脱掉衣服,露出自己留下的那些痕迹,所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肆无忌惮。
“偶像……你……”
洛卿气是气,但背对着秦屿一会儿,自己等气消了,就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瞅了一眼秦屿,等他过来哄自己,气笑了的洛卿很好哄,甚至不需要花费什么心思,哪怕秦屿就只是简单的朝着他伸出手,就会乖乖的扑到他怀里要抱。
“今天晚上要早点休息,明天上午节目组有一个采访,下午的飞机,我们要换录制场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