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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自己默默地准备了工具。
一连好几天,她都没去上学,而是早早地等在他们单独路过的某个路口。
这一天,第一个落单的男孩被杨华抓到了。
当这个男孩骑着自行车像往常一样往学校走去的时候,被杨华从后面用工具击晕在地。
然后杨华把他的裤子扒了下来,把他的下体给剪断了。
紧接着,当天下午,杨华以同样的方式,把另外一个男孩也报复了。
但是最后一个男孩,她没抓到机会,从而没有报复成。
杨华完成了以上这些后,像没事人似的,继续上学。
直到有警察来学校盘问的时候,杨华有些害怕了,就想着逃离此地。
她回家跟她母亲说了事情的经过后,她母亲惊讶不已,半天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半天,她母亲才说:“孩子,咱们自首吧。”
杨华母亲带着她到警察局自首后,杨华暂时被关了起来。
过了没几天,警察跟杨华一家说,被害方把他们起诉了。
要她们出庭受审。
在法庭上,杨华虽然是被告方。
但是她举证了自己所遭受的侵犯,指控那三个男孩她。
杨华说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法医对杨华的下体进行了采样化验。
结果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她被那三个男孩实施伤害在先,而她实施报复在后。
最后法官判了杨华“事后防卫及故意伤害”罪行,而判了那三个男孩“故意伤害未成年少女”的罪行。
杨华被判少年看守所看守三年的徒刑,而那三个男孩分别被判少年看守所看守五年到七年不等。
杨华从此就辍学了,家庭也蒙受了毁灭性地打击。
母亲由于伤心过度,也怕那三家人报复,就跟着她父亲外出跑运输了,在这个原本是家的城市,留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