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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小花精神不济,得等养好伤,观察一段时间,才能接回去。--
童淮坐在边上,看小花睡过去了,扶着薛庭站起来:“走吧。”
周末老屋附近总是聚集着一群熊孩子,吵吵嚷嚷的,破旧的楼道里倒很安静。
从盛夏到初秋,薛庭送童淮回来过很多次,这还是第一次走进这个楼道,进入了童淮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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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童淮妈妈长大的地方,于他和童敬远来说有特殊含义。
除了俞问,童淮也是第一次带其他人走进来。
出乎意料的,没感到排斥。
斑驳陈旧的防盗门嘎吱一声,徐徐打开,露出了老屋的全貌。
蒙上时光滤镜的墙壁,仿佛上个世纪风格的家具,墙壁上还糊着报纸,整个空间又小又旧,但井井有条。
薛庭感到稀奇,扬了扬长眉:“我还以为你待的地方会是狗窝。”
童淮毫不心虚:“我勤快。”
——我勤快的陈阿姨三五天来一次!
说完,他拒绝了薛庭的陪同,自己一蹦一挪地扶着桌椅进了主卧,去收拾需要的东西。
薛庭没什么意见,一手插在兜里,环顾四周。
这种狭小破旧的环境,与浑身精致的童淮格格不入。
不是说童淮的穿着打扮有多华丽,而是他身上有种若有若无的、仿佛是被精心细养长大的精致,敞亮,明净,又通透。
那是从每一寸皮肉骨骼、到眉眼唇角、到举手投足的行动中,都散溢出来的气质。
实际上,童淮所说的经历,与他本人显露出的神采也不相容。
没有哪个经历过黑暗的人,能有他那种清澈无暇的眼神。
薛庭原本有一丝狐疑,对童淮叙述的悲惨经历抱有半信半不信的态度,可环视了一番周围环境,又拿捏不定了。
显然,童淮很喜欢这间屋子,也很熟悉这里的环境。
世界上应该不会有哪个傻逼,有钱但脑子坏了,会在暑假跑到小餐馆里端盘擦桌,还放着更舒适的地方不待,一直住在这种地方。
薛庭思毕,淡淡一哂。
他最近好像总是忍不住关注童淮,情绪也经常受到他的影响。
他收回目光,走到窗台边,想到这里应该是童淮几次目送自己离开的地方,掀开窗帘,发现阳台上摆放着一盆小小的月季。
童淮的课本多半留在教室,需要带走的不多,在衣柜里一通乱翻,胡乱扯了几件衣服,跟着作业和课本一股脑地塞进书包,扶着墙跳出主卧,瞅见薛庭站在窗边,在看童敬远心头的小花花,一拍脑门:“差点忘了,帮我拿一下。”
“你养的?”薛庭不觉得童淮这性子会养花,走过来顺手拎起书包,把花递过去。
“不是……哎,也算是吧,”童淮双手捧过
,想了想,解释,“是我妈妈很喜欢的花。”
以往薛庭对一切都深浅有度,不会在这种敏感话题上深入,这次却鬼使神差地接了话:“你妈妈……”
童淮漂亮的眼睛微微弯了起来,神情意外的温柔:“我妈妈很漂亮,很温柔,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和妻子。”
薛庭静静地看着他。
小卷毛很喜欢自己的妈妈。
他小时候最讨厌的命题作文是《我的妈妈》。
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像是被轻轻戳了一下,又酸又软。
薛庭嗯了声,揉了把童淮软乎乎的小卷毛:“回去吧。”
他低下眼,语气也轻柔了点,“要抱吗?”
楼下熊孩子那么多,这一阵都打过照面,有点脸熟了,公主抱太丢脸。
童淮十动然拒:“留着抱你对象去。”
薛庭半眯起眼,轻轻磨了磨牙。
之前那种隐隐约约的怪异感不是错觉。
这小孩儿似乎特别在意他未来的对象。
扶着倔强的童淮下了楼,薛庭想起家里没菜了,先骑车去了合合乐,下车按住童淮:“等我十分钟,别乱跑。”
童淮也蹦不动了,脚疼腿疼全身疼,有气无力地挥挥手。
把童淮一个人放在外面,怎么都不□□心。
薛庭动作很快,十分钟不到就回来了,还带了个冰淇淋,当作给童淮乖乖听话的奖励。
过红绿灯时,薛庭得了空,不太习惯身后没有碎碎念,回头瞥了眼。
童淮一手抱着花,垂着眼,眼睫密密盖下来,认认真真地在舔冰淇淋,半截红舌头露出来,嘴唇湿红润亮。
薛庭的目光在童淮的嘴唇上停留了几秒,移开眼,神色平淡,看不出在想什么。
自行车穿过望臻区的大街小巷,穿过沸沸扬扬的人群,香草冰淇淋的味道萦绕不散。
出来这么久,极远处的天边已经爬上了醉红的云霞,染了半片天空,西区上空缠绵往复的电线上停着归鸟,又被路过的车按响喇叭惊飞。
与另一面高时效快节奏的大都市相反,整个西区的时光仿佛慢了好几度,傍晚清爽如一杯刚榨好的西瓜汁。
童淮眼底倒映着残霞,心情一下就好了。
他晃了晃完好无损的那条腿,倾身靠到薛庭背
上,嗅到对方衣服上淡淡清爽的洗衣液味道,笑眯眯的:“薛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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