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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丁一新虽然在苏州混, 老家却是在益州的。每年年前年后一段时间他都是要回老家的, 等到春暖花开之时, 他才会从益州来到苏州。
丁一新在苏州作者圈子里关系最好的要数王思齐了, 这一回他从益州回苏州, 就只有王思齐知道具体的日期, 早早地就在码头等他了!
头一日丁一新安顿好,然后走马灯一般见各路熟人。等到这个年年都走的流程都走的差不多了,才有时间转头和王思齐好好聚一聚。王思齐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主要是他这个人一天到头乐子多的很,有的是法子能够自得其乐。
两人聚一聚,除了喝点儿小酒,也就是说说最近圈子里的新鲜事儿了——丁一新在苏州这边虽然朋友多得是,过年期间也有的是人给他写信说这边的事情。但信里内容有限, 到底不如回来之后听人说来的详细具体。
王思齐能说什么, 左右不过是圈子里一些半新不旧的事儿罢了。说到底,他们这个圈子, 似乎天天都有新鲜事儿发生,但太阳底下无新事, 真正值得说的新闻,对于他们这些浸淫许久的大佬来说,几近于无
“哈,唯一值得拿出来说的新闻大概是文化那小子的《金钗记》结束了,新的《北朝英雄传》开始登载在《文汇月报》上了。这是他当初和连翘打赌的, 虽说连翘的都完结了但大家还是挺关注的。不过这种大事,你在益州肯定也是知道的。”王思齐闲闲地道。
王思齐说的没错,《北朝英雄传》这部说的是一段历史演义,大概类似《隋唐英雄传》那种。这部甫一发表,因为作者的名气,以及自带的话题性,很是引起了一时风气呢!
至于说《文汇月报》,益州想要买到《文汇月报》有些困难,但是以丁一新的情况,随便让编辑将报纸寄去就是了,简单的很!
丁一新吃了一口菜,微微抿了一口酒,笑了起来:“呵呵,这个我还真看过说实在话《北朝英雄传》写的还是很有水平的。”
王思齐斜了他一眼:“废话!以许文华的才华,哪怕是在不擅长作这样的,最终总不会太差!我们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下限,即使是写的不好的,也是超过一般人水平许多的。只是以他的地位和以往表现,这部实在让人提不起精神来。”
简而言之,许文华的新《北朝英雄传》,就算说不上他写作生涯的滑铁卢,也算是失败之作了。不过这也算是王思齐的意料之中,他相当不客气道:“不是我马后炮,在他动笔之前我就说过了,与自己原本擅长的东西南辕北辙,这不是人人都能写好的,这甚至和天赋之类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不适应而已!”
说到这里,王思齐又忍不住道:“就连连翘也是一样,《鸳鸯蝴蝶剑》都被吹到天上去了,那帮写武打的个个将她捧上神坛。然而仔细想想,这难道算是鸳鸯蝴蝶派?这正是连翘聪明的地方,懂得扬长避短!而经过《鸳鸯蝴蝶派》一过渡,她写这类就抓住要点了,再看《丁香传》《裴引章传》,虽然依旧和流行的鸳鸯蝴蝶派有些不同,但说这些不算女人,那就是笑话了!”
对于王思齐的说法,丁一新不置可否,顺手就给他倒上了酒。其实他内心也是比较认可王思齐的判断的,只是他习惯了不把一种话说死。到了他这个地位,常常可以一言定生死,他早已学会谨言慎行了。
以至于平常朋友闲聊,也有这样的习惯。
他最多只能道:“至少文化自这次之后能有所长进再者说了,敢写新东西,这已经是旁人不能够的了。”
关于这一点王思齐表示了赞同,他和许文华的关系虽然微妙,但是他这个向来有话直说,少有违心的时候。
王思齐点头赞同之后,丁一新顺势转了话题,想了想道:“文华日进还提起连小姐吗?”
王思齐拿酒杯的手顿了顿,抬头看着丁一新。似乎是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从来不提!就连听别人提也是不做声地——看似是没心没肺,什么都不想了,但是我们这些人惯于人情,应该懂的。就是这样才让人知道,他有多看重!”
有的时候真的很奇怪,大张旗鼓、弄得满城皆知,这并不一定代表重视。就如同有钱人家纳扬州瘦马的时候,排场真是大,然而那是重视吗?那只是炫耀而已。真正发自内心的重视,常常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有的只是沉默、沉默和沉默而已。
因为太过于重视,反而会无从下手、无话可说啊!
更何况许文华的别扭性格摆在那里,又多添了一层‘重视,所以要装作漠不关心’,看起来更是冷淡了。
丁一新和王思齐不一定知道连翘离开苏州之前和许文华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相当奇怪。但是知道一定是有事情的,现在看来也不错!若非这样,许文华的表现也该正常一些才是。
想到这里,丁一新都有些头痛了。忍不住道:“这些事情啊真是不好弄,文华和连小姐之间的问题对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文华若是再裹足不前,对连小姐那边漠不关心,真可能错过了!”
“哦?”王思齐立刻意识到有情
况!他当然不会管许文华的死活,眼睛里全都是兴致勃勃:“到底是个什么事儿?”
王思齐原本和许文华就很不对付,即使因为连翘做粘合剂,两人打破了以前的老死不相往来,但要说关系有多好那就是笑话了。故事里说惺惺相惜的两个人一旦解除原本的偏见,立刻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从此基友一生一起走嗯嗯嗯,都是骗人的。
现实就是合不来的人就是合不来,至少在王思齐和许文华这里就是这样。他没有任何好心,真的就是抱着看许文华笑话的心态问这个的。
丁一新这才发现选择王思齐当树洞是多么错误的选择,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个时候搪塞过去根本搪塞不过去啊!王思齐其人,真的歪缠起来根本甩不脱!
丁一新只能头疼的摆了摆手:“你对这事情怎么就这么有兴趣了你和文华就不能好好相处?”
“不能!”王思齐干脆利落,又忍不住添上一句:“你当我和他的关系很好?原是看连翘在,我才会去许文华同在的场合的!不然和许文华那厮呆在一个地方,实在是气闷!想来他也是一样想我的。”
这种私人关系也算是别人的私事,丁一新没什么好说的,略说了几句就不再说了,转而说起了别的。
王思齐打断他:“你说别的做什么?原来不是说许文华那厮要倒霉么 ?快说快说!”
“我不是,我没有,你那里听的?”丁一新否定的飞快,迅速道:“我只是说他再不能对连小姐那边不闻不问了他哪里知道京城那边有什么风云!”
正如宋志平在苏州有许多好友一样,丁一新在京城也有人脉!不过和宋志平来过苏州不同,丁一新并没有去过京城。他在京城的人脉,一些是益州、苏州两地去京城京漂的。一些是根本没见过面,只能是神交已久,算作笔友的。
连翘在京城搞事情,他这里得到反馈慢一些,但终究是有反馈的!
然而其他的事情都算了,唯独宋志平的信件让他非常在意——宋志平自己或许没有察觉,但是从丁一新的角度来说,他在信件中提起连翘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在提到连翘时的用词、语气等等,真的值得玩味再三呢
宋志平这个人丁一新是有了解的,相当高傲。或者说,他们这一行混到最顶尖的人,就没有不高傲的,骄矜于才华,这有什么问题吗?就算是生性比较内敛的那种类型,长期活在读者和同行的吹捧、认可当中,也会向高傲转变。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最多就是每个人表现高傲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剥开其他种种光环,宋志平这个人的高傲和普通作者的高傲其实没有什么两样——丁一新其实非常清晰地感觉到了,宋志平是一个乏味、庸俗的人。
这当然不是在黑宋志平,又或者丁一新对宋志平相当看不上。并不是,丁一新只是在就事论事而已。
从根子上来说,宋志平就是最没意思的那种人!
没意思的反面就是有意思,有意思是指什么,无外乎幽默风趣、性格特别、可爱而这些,宋志平其人根本一点都不占!
说他脾气好、善于结交吧,其实他的情商只能说是不功不过,普通人水平——情商低下的话,说不定还会成为一个特点呢!偏偏他连这个都没有。
说他这个人有才华吧,其实也没有,以行内大神的标准,他还真说不上才华横溢。之所以他如今能够登顶,只能说时机、营销等等因素也很重要,他最开始的时候几次时机都抓的很棒!
现在如果有新的年轻人重走他的路,根本不可能达到他现在的地步。
还有很多其他的林林总总,宋志平这个人都只能达到让人满意,但又觉得中规中矩的地步。比一般人强很多,但是相对他现在所处的位置,确实不会惊艳。
这样的宋志平,高傲不像许文华的外放,连翘的随意,又或者他的不露痕迹,就是普通人的那种高傲。既让旁人感觉的到,但又不至于因此难堪。他在一面炫耀的同时,也会想到需要收敛一些,不然很得罪群众。
不过高傲就是高傲,因为这份高傲,宋志平在行内并没有多少在意的人——都到了他这个地位了,能看到的人都是有限的,更别说着重关注了!
他在和丁一新的信件中曾经偶尔提及许文华,许文华的才华他一直都很认可。不过在意之余,也就没什么,因为他站在比许文华更高的位置上。才华并不一定绝对可以转化为地位、存在感这种东西。
若纯以才华论,专写志怪的白明星,他最好的朋友恐怕都要比他出色——虽然作为大神,白明星名声不显,但其实他是那种天生老天爷赏饭吃的!
然而就是这样的宋志平,在给丁一新写信的过程中不厌其烦地提起连翘,其中的赞赏、喜爱之情几乎透露在一字一句当中。这可以解释为对后辈的欣赏,但是丁一新知道,这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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