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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①⑦④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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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季言之没有拒绝章晴晴的好意, 他接过搪瓷缸儿, 斯文又秀气的喝起了水。

季言之全程无视了赵健这么个人,因为没什么好说的。

这个赵健, 在《下乡女知青逆袭记》原书中,就是一个特别厚脸皮的人,好多时候, 知青们闹事,就是这家伙在里面搅和的。

赵健这个人吧, 出身其实并不好, 算是混迹在城市底层的那种无业游民, 简直可以用自卑、自傲来形容他。

在城里赵建自卑自己的家庭交件,下乡了吧,又自傲自己是城里人,认为乡下人都是泥腿子,土老帽, 根本就不配使唤他。

而赵建之所以厚着脸皮来找李子健,想来是因为前两天他才带着新来的知青们闹了一场, 自卑自傲的他又怎么有那个脸跟老队长说换房间的事情呢, 所以才找到整天笑嘻嘻, 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李子健……

李子健真的很好说话吗。

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李子健看起来的确是挺好说话的, 但实际上这种好说话, 是要对人的。就好比季言之吧,要是他提出搭伙一块儿住,李子健一定会放鞭炮迎季言之进门, 但是换成赵健这类,到哪儿都不受欢迎的货色,李子健不会当面拒绝但也会事事防备着的,怎么可能答应赵健这种不要脸的要求了……

毕竟说白了,如果不是共同的知青身份,谁会知道你是哪根葱啊!

赵健却不明白这点,他甚至因为李子健的婉转拒绝以及章晴晴的‘刻薄’言辞,从而产生了嫉恨之心。

赵健愤恨的瞪着搞小团体、排外的季言之三人,那阴毒的眸光,就连去给在另外一块田地上劳动的刘婶子送水的童瑶都感觉到了。

童瑶盯着赵健气冲冲离去的背影看了好几眼,然后继续跟着季言之、李子健、章晴晴三人劳作时,不免提醒一句,让他们三注意点赵健。

“新来的知青都防着呢!”

章晴晴有些气闷的跟童瑶咬起了耳朵:“你说老队长怎么想的,怎么将祸头子全留在了一队?”

“现在就一队的知青院儿空着的,所以就这么安排了!”童瑶有些庆幸的道:“幸好,我已经跟宏斌哥定了亲,等新稻收了便结婚。如今我是住在婶子家,吃又是领了和你们一起吃,不然就凭他们闹腾劲儿,可有得头疼的,说不得一不小心就会被连累上!”

章晴晴和着童瑶一边说话,一边干着农活,虽说有点偷懒,但女同志的力气也就那样,强求他们像男同志一样是不可能的……

两个男同志,李子健也就罢了,但季言之穿梭了那么多的位面世界,早就习惯了各种各样的身份,武艺在身,繁琐、沉重的农活根本难不了他。这不,有他在,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把他们分到的责任田都插上了秧苗。

该他们完成的活儿做完后,季言之吩咐章晴晴和童瑶一边儿休息,自己则和李子健去了老队长那儿询问哪里需要他们帮忙。对于季言之的能干,老队长是深有体会,又知道季言之他们和新来的知青有些不对付,就把他们两个壮小伙儿赶去了队里的五保户,孤寡老人那儿帮忙。

就这么一直忙到了中午,老队长吹号子,通知大家吃饭时,季言之才停止劳动。根本没有脚趴手软、筋疲力尽感的季言之甚至有心情打趣李子健:“我怎么感觉你跟了我练了一段时间的武,还是弱鸡呢!”

李子健一边揉着酸疼的胳膊,一边熟练的翻起了白眼:“弱鸡?有我这么强壮的弱鸡吗。我要是弱鸡,那新来的吃不了苦,干啥都叫苦叫累的知青又是什么?白斩鸡?”

两人边说边往公社食堂走去,此时章晴晴已经跑到了食堂,正笑眯眯的让负责打饭的王秀秀多打点。

王秀秀如今十五岁,对于二十来岁才开始谈恋爱搞对象的城里人不同,农村大多数都是十六七岁就开始说对象。只不过王秀秀是老队长家的老闺女,老婶子一直都觉得孩子还小,所以也就没跟老队长提她相中季言之的事。

不过幸好没提,王秀秀自认自己长得普普通通,可配不上相貌一流,常常一露面就勾得小媳妇大姑娘脸红心跳的季言之。所以内秀聪颖的王秀秀从一开始,就没把爱慕的目光放在季言之的身上。

这也是气运锦鲤光环驱散了汤姆苏光环的原因,原身季知青一下乡,简直是引得小媳妇、大姑娘外加女知青们都如同疯了一样的看上了她,所以才让原身季知青倒霉连连……

可是到了季言之这儿,汤姆苏光环被驱散了后,除了将季言之当成执念,陷入了疯狂中的陈娇妮,其他的姑娘们即使是喜欢,也不会如同原书中那么的疯狂,就连好喜欢好喜欢季言之的章晴晴,先是喜欢颜值,继而迷恋上了季言之的才华。而这也是季言之默认了章晴晴靠近自己,甚至顺理成章谈起了恋爱的缘由。王秀秀没有喜欢上季言之,反而喜欢上了平时总喜欢和季言之形影不离,感情好得就跟亲兄弟一样的李子健……

少女怀情总是诗,王秀秀正巧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自是满心满眼都是李子健……

而李子健呢,或许是不错的家世让他身边根本不缺少爱慕者,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过王秀秀之所以一看到他就脸红,是因为喜欢

他而不是农村姑娘特有的矜持与害羞……

章晴晴倒是看了出来,不过由于她对王秀秀这位模样并不出众,但性子真温温柔柔的小姑娘感官还好,倒跟个傻大姐似的,乐呵呵的跟王秀秀交起了朋友。

“秀啊,给我家季哥,傻孢子一样的老哥多打点呗!少了的话,我可真怕他们不够吃……”

王秀秀听到这话又脸红了一下,不过出于对心上人的关心,她还是忍不住问:“季知青和李知青今儿又多干了很多活儿?”

章晴晴点头:“季哥说,这样能有效的磨炼老哥,别的不说,至少让他没精力被人坑去掺和新来知青的事。”

王秀秀也不待见新来的知青。要知道红星生产大队以前可是叫小王庄,除了张、刘两姓和外面村子嫁进来的媳妇,全是姓王的。她爹辈分高,好多跟老队长年龄一样大的老人,都要叫老队长一声三叔。可以说老队长是整个红星生产大队都信服的人,新来的知青居然跟老队长顶牛,还因为不间断的闹事把老队长气着了,作为老闺女的王秀秀能对新来的六名知青待见那才奇了怪了!

其实不光王秀秀不待见新来的六名知青,就算是红星生产大队的社员们,也基本没有待见新来的这批知青的。本来嘛,因为季言之他们那批知青的关系,大队上的社员们普遍对知青们的感官还好,但是新的知青一来,卧槽,原来那些个农庄、农场的人说得是真的啊,原来知青们果真喜欢搞事、不服管教啊……

得了,标准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幸好红星生产大队的人都比较明事理,季言之他们四个在一队的老知青又和新来的六名知青没什么接触,所以队上的人也就把季言之、李子健、章晴晴、童瑶和着新来的知青区分来看……

章晴晴打了一盆子的粥和满满一盆子的菜,又拿了几个三合面做成的馒头,便坐在一张没什么人的饭桌旁,等季言之和李子健的到来。

童瑶也拿了属于她那一份的吃食跑到了章晴晴所在的那桌,刚说着话,季言之便和李子健一前一后的走进了公社食堂,

章晴晴挥手,等到季言之、李子健走近了,才高兴的道:“王秀秀同志打的!够意思嘛!”

童瑶闷笑:“的确够意思的!”

李子健不明所以然的看了看章晴晴,又看了看童瑶:“不就是水煮白菜吗,再多打一碗,也是没盐没味儿,有啥够意思的……”

这傻狍子……

季言之嘲笑:“那要怎么够意思,单独给你开小灶,煮面条,卧鸡蛋?”

没想到这样的打趣,李子健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反而点头道:“好久没吃打卤面了,我可真是馋得慌!哎,季哥,什么时候去山上溜达一圈儿啊,我真心馋肉了!”

季言之其实也馋肉了,所以并没有拒绝李子健的提议,反而点头道:“等有空了就去…”

听到这话,李子健这才心满意足的大口将没油没盐,纯碎是水煮的白菜往嘴巴里塞……

插秧的工作大概持续了十来天,全队的人都几乎累得脱了一层皮,何况是新来的知青呢,简直可以用半死不活来形容他们的惨样儿了。

不过正因为如此,新来的知青们才没了力气儿闹事。就这么过了几月,到了收割水稻的时候,或许是来年旱灾的预兆吧,居然连续下了十多天的大雨,使得好多来不及收割的水稻稻米烂在地里,生根发芽了。

由于公社食堂的存在,一起敞开肚皮使劲儿吃的共产思想促生了许许多多的懒汉儿,就连红星生产大队的有些人也开始觉得,水稻烂在地里就烂在地里呗,反正现在,不管干多干少都能在公社食堂一起吃,自己这儿遭了灾,收成不怎么样,不是有别的地儿收成好吗,到时吃别的地儿收起来的粮食不就好了……

有这样的想法人越来越多,即使老队长强调了很多次粮食的重要性,但产生了懒惰思想的社员们也开始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磨洋工这项技能,硬生生的将本该还能够抢收、收起来的稻米烂到了地头。

老队长因此气得生了一场大病。

季言之和李子健领着一只野鸡跑去看老队长时,老队长还躺在炕上直哼哼。

老队长看见季言之,倒是缓和一下脸色,但是看到李子健这个勾了老闺女心的棒槌,则是脸色下沉,都看着喷烟儿了,偏偏李子健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就跟看不懂脸色似的,还在感叹队上的社员们太混蛋了,瞧瞧他们把一心为公的老队长都气成什么样儿了!

季言之:“……”

老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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