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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兰斯为宁清拿了个联合国的户照!
宁清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毕竟在这个世界,要拿到这样的户照意味着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同意。哪怕有一张反对票,它也不可能生效。
不用想也知道,费兰斯肯定为此付出不小的代价。
其实相比较而言,她更好奇,费兰斯自己是怎么拥有那么一份户照的。毕竟,这不是有钱能做到的,也不是他在某一个国家有权有势就能够达成的。
“我设计了一款武器。”费兰斯耸了耸肩:“我告诉他们,谁要是不同意,我的武器就会对准谁。”
宁清几乎立刻就想到:“传说中的湮灭之光?”它最大的杀伤力有多大根本无人得知,但它唯一一次展露它的威力是一次据说有一颗有十分之一月球那么大陨石差一点撞上地球。而当时,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办法解决这颗陨石,都以为这会是地球的末日……结果,在极速之下,一道湮灭之光将那颗陨石直接变成粉末。
湮灭之光,也是别人替它取的名字。
外界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可它的主人却成为不可说的存在,跟它和他有关的所有资料全都是最高极密。当然,再高机密的东西如果她感兴趣,也总会知道的。
只是,“我记得,它的发明人应该叫格力弗什么什么的,名字很长很长。”那个名字很长,但她确信,里面并没有费兰斯这个名字。
“哦,事实上,在我们家族每一个人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对常用名,一个是真名。真名只有我们的父亲,以及替我们洗礼的神父才知道。至于要不要让伴侣知道,这由我们自己决定。因为据说,如果真名被人知道,会带来灾难。这一说法出自上个世纪,女巫盛行的时代。因为女巫需要知道一个人的真名才能施展诅咒。所以,真名很重要。”
“连母亲都没资格知道?”
“是的。”
“那如果是女儿呢?”
“没有女儿。”费兰斯道:“据说我们家族在上个世纪曾被诅咒过,从来只有男婴出生,没有女婴。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会有后来真名保密的规矩。”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
好吧,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武器。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伯爵号那样的存在,却从来没有人敢说什么,也没人敢管。为什么沈庭川的表弟陷在上面也没有敢光明正大的去要人,或是搜查,而只敢偷偷去偷人。不光是因为它行驶在公海上,更多的是因为,它的主人的拳头太大。
当然,哪怕他再厉害,依旧还是毁在男女主的手上了。也就难怪当他知道男主被警方收押之后,他会好奇的立刻赶过来。主角的气运,确实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它无视了人类间的潜在规则,无视强弱和智慧……简直比湮灭之光还可怕。
向武力低头,面对这样的大杀器,不过是一个通行证,谁敢不给呢?
宁清捂头,难怪他轻轻松松就让华国那些看着她的人就这么撤走了,也难怪他能替她弄来这样一张户照。
“它还在吗?”问题问出口,宁清就意识到,她不该问这个问题。
那是他安身立命的东西,他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而她跟他的关系,远没到可以交流这种事情的时候。
事实也是如此,他只是冲她轻笑,然后字正腔圆的给了她两个字:“你猜。”
她不猜。不过她觉得,在不在都一样。他不会轻易动用它,就像她最初的感觉一样。这是一个拥有太多,能力太强,以至于整个世界都让他觉得无趣,正在努力寻找乐趣的人。
毁灭世界一点意思都没有,或者说,强大如他的眼里,普通人追逐的名利不过是低级趣味,他才不会帮他们解脱。如果他一定要毁灭一样,那只会是他自己。而他会毁灭自己的理由只会是一个,解脱。更直白的说,他太无聊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无趣的,那么,死亡就会是他唯一没有尝试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
虽然不自恋,可宁清觉得,眼下来说,她引起了他很大的兴趣,短时间内,他不会毁灭任何存在,包括他自己。除非有一天,他对她也失去了兴趣。但既然他们两人都纠缠到了一起,那她肯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如何引起一个人的兴趣,并让他长久不衰,她还是很有经验的。
“真是不公平啊!”那种武器绝不是该这会儿出现的。它超出现在的时代太多,星际时代到是常见。可因为费兰斯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他完成了,还使用了,世界意识半点动静也无。而作为外来者的她就被不公平对待,如果她试图做出超出这个世界太多的东西出来,就会被世界意识排斥。如果她强行去做,一定会被直接踢出去。她只能做比原有的稍微好那么一点儿,确保不会打破平衡,并且能让原驻民们研究掌握。
也就是说,她能拉着他们前行,却不能带着他们飞。这也是为什么她不爱折腾的原因,折腾出来之后,她自己的自由受到影响。而且同一背景世界能做的,几乎都是同样的事情。
“什么?”费兰斯没听清她的话,因此又凑近了些。
“没什么。”宁清略有些羡慕的看了他一眼,
随即看向一边正跟着小白嘀嘀咕咕的沈一梵,提醒道:“别太欺负他,还是个孩子呢!”
“哦,亲爱的,你们的祖先不是常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吗?为了防止他只是小时了了,我们必须严格要求他。”
宁清斜了他一眼,不置可否。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他自己心里有数。不外是发现一个智商不比他低,没准还可能比他高的孩子,起了□□的兴趣而已。
可小崽子太小,经不起他折腾。
“好吧,亲爱的,你要相信我。他是你的孩子,我总会小心些,不把他玩坏的。”
“如果小崽子坏了,那你就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小崽子是她的底线。
费兰斯:“你真残忍。不过,你对他这么好,我可要嫉妒了。”
“哦,那你就嫉妒着吧!”
沈一梵成长的很快,才十岁,就足以让费兰斯头疼了。虽然依旧输多赢少,可毕竟他才十岁。而在那之后,他成长的更快。十一岁,就可以跟费兰斯在输赢上达到持平。费兰斯自然也被斗起了兴致,跟他斗的不可开交。到后来,两人的较量基本都是打平手。沈一梵想赢不容易,却也不甘认输。
沈一梵十三岁时,被征召了!
是的,他亲大伯亲自给他发的特征令。为此,他大伯被他奶奶痛骂了一顿,但这并不能改变结果。而且鉴于沈家第二代的兄弟三人,这些年时先后结婚,第三代也先后出现,沈一梵又大多时间都跟她住,因此,他奶奶也就骂了一顿,知道他是去正经事的,也就没再怎么坚持,转头就带着小孙女玩去了。至于沈一梵自己?他只对宁清不舍,至于其他人,他并没什么感觉。
大概是受她和费兰斯影响太大,沈一梵虽然承认沈家,但跟沈家那边的关系并不算亲近。确切的说,除了对宁清外,他对其他所有人都不亲近。
宁清一开始有些担心,可费兰斯说,“在他的眼里,除非跟他的智商差不多的,其他人跟动物园里的猴子没什么区别。你不能要求他去亲近他们,毕竟是不同的物种,他们根本没办法交流。”
他的话非常欠扁,但在她跟沈一梵交流过之后,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对。那大概是他自己的心情写照,也是他曾经历过的心理历程。他们都是注定了与众不同,独领风骚。他们站在最高峰,而他们吝于低头,所以,除非你爬到跟他一样高的高度,否则他根本看不到你。
沈一梵开始为国家发光发热之后,宁清就被费兰斯拐去环游世界去了。
对于宁清又懒又宅的属性,费兰斯这些年是深有了解。为了将她拐出去,他也是想尽了办法。出行必是房车,出国要么是游船,要么是私人飞机。务必一切都以不影响她的生活习惯为准!
睡懒觉?等她。不想动了?躺着就行。
但他总能找到一些让她感兴趣的东西或是风景,让她从车里走出来,跟着他一起去赏玩。
她虽然又懒又宅,可真到玩得时候又能全心投入,痛痛快快的玩,而且可以玩的很开。哪怕跳伞,蹦极,她也是照玩不误。
直到离开那个世界,宁清将整个世界都玩遍。去北极看过北极熊,到南极抱过企鹅,去沙漠骑过骆驼,去非洲大草原骑过狮子,上过天,下过海……
难得的,在离开的时候,宁清可以说,这个世界没白待。
虽然正经事没做多少,可她却很开心,满足。不像以前的世界,活完一辈子,也只不过像是完成了任务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本世界结束!感谢在2020-06-0123:36:34~2020-06-0217:49:1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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