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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镀锡的话让群里的成员们热血沸腾, 齐刷刷地在群里发了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这几个字。
他们的爱国之心,让林夕分外感动。要知道他们现在可都是在别的位面啊但也正是因为他们在别的位面, 才更加知道华夏的可贵之处。林夕都已经想好等往后跟林镀锡换点他们那边的高科技武器, 匿名支援一下华夏的发展建设了。
毕竟就跟叶冰冰说的那样, 欧美国家犯我华夏之心不死。在这个谁有兵器谁是爹的年代,只有拳头硬了,在外面说的话才会有人听
林夕把这件事情记在日程上。
叶冰冰那边告一段落, 林夕也放下了心。她在网上下了个单,没过多久, 骑着三轮车的快递员就到了。把她要寄走的东西搬到车里, 两人互加了微信, 快递员骑着三轮车走。
林夕则出门去了菜市场, 一边走,一边给李盈他们打电话。
在选择去饭店吃饭和自己做饭之间, 林夕果断地选择了在家里做饭。不是她抠门不想请他们出去吃饭,她是要在汤里放基因修复液的。在外面饭店吃饭就没有机会放了。
北漂这几年,冯哥一家跟房东老两口对她帮助良多,她总得回报一二。
一想起这件事情林夕就扼腕, 早上冰冰走的时候她怎么就没想起来给叶冰冰也吃一滴基因修复液呢, 现在是想起来了,但今天的投递次数也用完了。好在叶冰冰那边成功跟正常世界搭上了,否则她真的得自责死。
接到林夕的电话,李盈表示晚上一定会带着一家人到, 林夕这才去菜市场买菜,下楼的时候她顺便去叫房东李大爷和王大妈,进屋才发现他们已经吃上了。
林夕这才想起李大爷跟王大妈的作息, 一到冬天,他们的吃饭时间就从一天三顿变成了一天两顿。
早上十点多吃早餐,晚上三点多吃晚餐,八点多就上床睡觉。李大爷晚上会起来两次填炉子,保证租客们不会受冻。
今天叶冰冰虎口逃生,因为太过担忧,林夕都忘记这件事情了。但她也有应对方法。她喜欢炖汤,每次炖了汤她都会给王大妈他们送一点,老两口很喜欢。
从菜市场买了菜回来,她便撸起袖子开始忙活起来,光切菜洗菜就花了不少时间,备好了菜,林夕才终于有时间回复群里的消息。
四点半,林夕计算着时间开始做饭,不大的出租屋里,不一会儿就被食物的香气笼罩着。
六点,林夕把炖好的排骨汤从电饭煲里盛出来,拿出基因修复液往里面滴入两滴,而后盛出一大汤碗往楼下送。
王大妈正在看电视,看到林夕端着一个大碗下来,忙站起来迎,同时叫李大爷去厨房拿碗来。林夕的排骨汤里放了胡萝卜和玉米,还撒上了一些小葱花,炖出来的排骨汤香味浓郁。
基因修复液作为末日废土后,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安全地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他们前前后后把基因修复液改了很多个版本。
林镀锡拿到的这个版本是最终版,也是最安全的版本。但效果也是立竿见影,林镀锡说过,人只要吃上,就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反馈到身体上。
林夕说家里有客人要来,拿上碗就走了,刚出门,她还能听到老两口对排骨汤赞不绝口。
汤到碗里,王大妈就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小林这煲汤的手艺见长啊,味道好极了。”
王大爷喝了一口“这大冷天的喝这么一口汤,感觉身子骨都是暖的。”
林夕刚刚回到屋子没多久,李盈他们也到了,他们没空手来,带了水果,也带了凉菜。
有了五个人的加入,小小的出租屋变得格外拥挤。饭菜上桌,大家围在小小的桌子上吃饭,坐不下那么多人,就分成两桌。
也没人喝酒,大家吃着饭说着话,笑声不断。那盆加了修复液的汤,每个人都喝了。冯哥的妈妈杨大妈觉得自己都精神了很多。就连林夕也感觉自己因为常年站立而微微酸涩的腰舒坦了许多。
李盈一直都有个痛经的毛病,这么多年吃了很多药也没见好,这次临近例假来临,她总觉得自己的小肚子往下坠,但这顿饭一吃,感觉肚子暖呼呼的,舒坦得很。但他们也没多想,只觉得是因为天太冷,喝了热汤暖身子而已。
一直热闹到了七八点冯哥一家才离开。林夕把他们送下楼,回去的时候正好遇到睡觉之前去填炉子的李大爷。
李大爷叫住了林夕“小林你等等。”
李大爷放下装煤的篮子就往屋子里跑,林夕都来不及叫住他。
没过多久,李大爷就出来了,手里提着个大袋子“小林,这是你王大妈刚刚出去买的,你千万别拒绝啊。”
一股奇异的香味传来,林夕没打开就知道里面是榴莲,现在的榴莲价格可不便宜。
“大爷你们这是做什么。”林夕没要“这榴莲营养高,你跟王大妈留着吃。我就不要了,你们照顾我这么多,我给你们一碗汤你还给我回礼,那么客气干啥”
李大爷是个实在人,还没退休的时候在单位相处的都是一些男同志,他言语不多,也不知道劝人,林夕说完怕王大妈出来推推搡搡,院子里挺冷的,她才不遭那个罪呢。
林夕蹭蹭蹭地就跑上了楼。刚刚上二楼,王大妈就披着衣裳出来了。
见林夕跑得比兔子还快,说了一声“嘿,这个小林。”
二楼第一家住户正好从外面回来目睹一切,嬉皮笑脸地凑上前“王大妈,小林不要的东西我要啊,你给我得了。”
王大妈白了他一眼“你赶紧找个工作吧,等你找到了工作,你大妈我也给你买个榴莲。”
二楼第一家住户嘿了一声“嘿,看来王大妈你这榴莲我还真是不吃都不行了。看,这是我的工牌,明天就上班了。”
这个住户也在这住了两年了,跟林夕是前后脚搬进来的。是一家大厂外包公司的程序员,前段时间他们公司倒闭了,虽然赔了一笔赔偿款,但在京市这个地方,没有工作真的浑身发慌。
这段时间他就奔波在各大公司和人才招聘现场。
王大妈拿他的工牌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得咧,你小子可以。王大妈说话算话,这个给你。”
二楼住户眉开眼笑地打开一看“还是王大妈局气,明天晚上你们别做饭啊,我在外面定锅羊蝎子。咱们一块吃吃,庆祝我又找到工作了。”
“行。”王大妈也不跟他客气。
林夕此刻已经到了房间,听着下面院子里的对话,关上了门。
屋里已经收拾干净了,林夕把李盈他们带来的东西整理整理。不出意外,这些水果里面依旧有一个榴莲。
这是林夕最爱吃的水果。第一次吃榴莲是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她琼省的朋友从家里搬来的,那软糯又香甜还带着一股微微臭味的水果让她吃一口,她就忘不掉了。
在她爷爷还没有出事之前,她每个月会存下一些生活费去超市买一些开好的榴莲肉来吃。
后面钱紧张了,林夕就再也没有买来吃过了。有时候实在是馋了,她就买个榴莲味的雪糕或者食品来解解馋。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身边的人都知道了她的喜好。于是每次互相送礼的时候,给她的礼品都是这个。
因为他们都知道,她舍不得买。
林夕心情很好,到厨房拿了刀,把里面的榴莲肉取出来装在碗里,给林镀锡、徐欢欢跟阿花花分别投递了一些过去。
阿花花正在她的树叶床上冥想,看到榴莲也傻眼了。她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的水果呢。以前家里买这些高价水果,她这个赔钱货是没得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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